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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農業農村廳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 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甘肅省公安廳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甘肅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關于印發《2024年全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 (甘農法

   2024-07-09 756
核心提示:農資是農業生產的基礎,事關全省農村社會穩定和農民切身利益。做好2024年全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省委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錨定農業強省建設目標,持續推進農資打假專項治理,切實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

各市(州)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中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2024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安排,切實加強農資生產、流通環節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行為,凈化農資市場、維護農民權益,保障全省農資質量安全和糧食安全,省農業農村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聯合制定了《2024年全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甘肅省農業農村廳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

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甘肅省公安廳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甘肅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24年6月17日

2024年全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

農資是農業生產的基礎,事關全省農村社會穩定和農民切身利益。做好2024年全省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省委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錨定農業強省建設目標,持續推進農資打假專項治理,切實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

一、加強農資產品巡查檢查力度

1.集中排查整治。在春耕備耕、秋冬種等重點農時,組織開展農資質量拉網式排查和農資“忽悠團”坑農害農專項整治,檢查農資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資質、進貨查驗制度、購銷臺賬記錄、產品標簽標識等,及時清理下架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農資產品。從農資使用端倒查假劣農資違法線索,主動提高問題發現率(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工負責)。

2.加強農資產品監督抽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組織實施種子、肥料、農藥、獸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將群眾投訴舉報多、排查發現隱患多、新聞媒體曝光多的產品和企業列為必檢對象,線上銷售的農資產品也要納入監督抽查范疇。開展飼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預警監測和飼料企業現場檢查。推進肥料等農資產品部門間抽查工作協同聯動,結果及時共享(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將復合肥料、磷肥、氮肥、鉀肥、有機肥料、泵、機動脫粒機、玉米聯合收割機、播種機械、移動式烘干機、農用地膜等11種農資產品納入2024年國家監督抽查計劃(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3.規范網絡銷售農資行為。協同構建網絡銷售農資監管機制,督促電商平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加強對互聯網銷售農藥、獸藥等農資產品的管理,組織電商平臺開展自查清理,對平臺內農資經營者的資質條件、備案信息等加強核驗,對違法產品及時采取警示、下架等措施。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督促指導網絡種子經營者事前取得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或按規定進行種子經營備案,嚴肅整治網絡涉種虛假宣傳、違法廣告等問題,嚴厲打擊網絡違法銷售種子行為,嚴防在適宜種植區外推廣種植(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工負責)。

二、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違法行為

4.開展農資執法專項行動。加強農資質量執法,依法嚴打假劣農資違法犯罪,組織開展“綠劍護糧安”執法行動和“昆侖2024”專項行動(省農業農村廳、省公安廳分工負責)。扎實開展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參與)。開展農膜聯合監管執法,全面排查整治生產銷售非標地膜和不按規定回收廢舊地膜等違法行為,依法加大監管和打擊力度,嚴禁非標地膜入市下田,有力推進地膜科學使用回收(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農業農村廳分工負責)。

5.嚴懲農資違法犯罪。積極推動日常監管與執法辦案有效銜接,對監督抽查、巡查檢查、媒體曝光、群眾投訴等發現的農資違法行為,要深入追查問題線索,依法從嚴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強化全鏈條辦案意識,加強農資案件串并辦理,全面調查取證,集中偵破一批農資大要案件,必要時聯合掛牌督辦(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工負責)。

6.提升執法辦案能力。健全完善跨部門跨區域農資質量執法協作聯動機制、信息共享機制、行刑銜接機制,積極探索綜合執法與行業監管協作模式和合作機制,推進綜合執法與行業監管深度融合。組織開展執法骨干培訓班和執法師資培訓班,進一步提升農資執法能力(省農業農村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工負責)。

7.發揮典型案例震懾作用。發布全省農業行政執法典型案例,激勵各地農業農村部門抓好農資執法工作。組織市州集中曝光一批違法行為典型、社會影響惡劣的農資違法犯罪案件,發揮警示震懾作用。通過集中銷毀假劣農資、邀請人大代表觀摩庭審等形式,展示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成效(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工負責)。

三、建立健全農資監管制度機制

8.優化農資審批和認證管理。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分品種強化落實事前審批事中事后監管。開展農作物品種試驗專項整治,嚴格品種管理。修訂《甘肅省肥料管理辦法》,加強肥料監管力度(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開展農作物種子認證工作,鼓勵種子企業獲得認證,提升種子質量和種子企業管理水平。持續強化農機產品認證管理,加強農機產品認證機構監管和農機鑒定工作信息公開(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推進農資追溯管理。認真落實肥料等主要農產品追溯體系有關要求。不斷擴大農藥、獸藥二維碼追溯覆蓋面和影響力。加強種子監管技術支撐,加快推行以“一品種、一名稱、一標樣、一指紋”為主要內容的品種身份證管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分工負責)。進一步強化供銷合作社系統農資質量管理工作機制,督促系統農資企業落實好“兩賬兩票一卡一書”制度。加快農資物聯網應用推廣,擴大中國農資質量追溯平臺的使用范圍和數量(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

10.探索農資信用管理和行業自律。做好農資領域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公開等工作,探索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信用狀況與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申報、資格審查、評優獎勵等全面掛鉤(全省農資打假廳際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發揮農資行業協會作用,鼓勵協會對成員企業開展信用評級評價,督促企業誠信經營(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分工負責)。

11.強化社會監督。暢通農資打假舉報電話、網絡舉報信箱等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有條件的市州建立投訴舉報獎勵制度,推動社會各界積極反映假劣農資問題線索。依托行業協會、公益組織、新聞媒體等力量,強化農資領域社會監督和維權服務指導(全省農資打假廳際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四、拓寬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渠道

12.發揮供銷社主渠道作用。深入實施“綠色農資”升級行動,依托供銷合作社系統農資經營網點、為農服務中心、莊稼醫院等,擴大綠色優質農資供應覆蓋面。公布2024年供銷合作社農資保供重點企業名單,更好發揮供銷合作社系統農資供應主渠道作用,促進各類經營主體與保供企業對接,讓農民能夠及時用上放心優質農資(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

13.豐富農資打假宣傳形式。廣泛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等宣傳活動,既深入田間地頭農業生產一線宣傳,也抓住趕集、廟會等農村生活場景,向農民群眾普及農資識假辨假知識。創新宣傳載體,更好利用短視頻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扎實做好提醒防范工作。持續開展農機質量投訴監管,深入開展農機化政策宣傳,推進農機質量投訴監督工作(全省農資打假廳際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五、積極落實農資打假任務舉措

14.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各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切實提高對農資打假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農資打假和監管作為本地、本部門的重要工作任務來抓。要加強協同配合,適時開展聯合執法,形成農資打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省農資打假廳際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15.堅持改進作風。以“三抓三促”行動開展為契機,加強作風建設,力戒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不能將工作簡單化,光部署不落實、光號召不行動,搞花架子、作表面文章。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特別是對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接訴即辦,樹立依法行政、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全省農資打假廳際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16.提升工作質效。加強農資打假工作調度、分析研判、信息宣傳,綜合運用激勵手段和督促機制,有效發揮績效考核指揮棒作用,科學設置全省質量工作考核中農資打假治理指標,進一步壓實屬地責任,客觀反映各地農資打假日常工作開展情況、執法辦案成效等,推動各地區各部門擔當作為、狠抓落實,確保農資打假任務落地見效。(全省農資打假廳際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地區: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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