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糧食行業協會:
按照財政部、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深入實施“優質糧食工程”的意見》(財建〔2019〕287號)、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省級“好糧油”產品遴選工作的通知》(國糧辦規〔2020〕175號)文件要求,省糧食行業協會將組織開展2024年度“浙江好糧油”產品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
申報主體為省內糧油加工企業,遴選范圍包括大米、小麥粉、掛面、菜籽油、油茶籽油、米糠油、米粉干。
二、申報條件
申報產品及其生產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產品需滿足的條件
1.申報產品大米須是浙江省內種植的原料,其他申報產品須是以中國境內種植的優質糧食、油料為原料加工生產的產品,米粉干應以秈米為主要原料。產品品種、產地等信息應清晰準確,應提供包括生產基地、訂單合同等相關證明;對于多品種、跨區域的原料來源,應當注明其在產品中所占比例,并提供相應證明。
2.申報產品應為申報企業加工生產的自有品牌產品,已實現量產,具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市場占有率及消費者認同度。
(二)生產企業需滿足下列條件:
1.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正式投產2年及以上;
3.持有2年以上有效商標,注冊范圍涵蓋遴選申報產品;
4.連續3年盈利,運營穩定;
5.應納入國家糧油統計信息系統(申報書中須提供企業編碼:即在國家糧油統計信息系統登記的編號);
6.近3年內無因產品質量問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環境污染事件、稅收違法行為、侵犯知識產權、不良信用記錄和消費投訴等被相關行政部門處罰,無其他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7.米粉干生產企業對上款第3、5條暫不作要求。
三、遴選程序
(一)企業自主申報。申報按“一品一報”的方式進行。申報材料包括產品申報書(見附件1)、其他材料(見附件2)、近三個月內的申報產品樣品檢測報告(檢測指標見附件3,申報米粉干產品的檢測指標后期另行發文)。申報材料需提供紙質版(一式2份,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和電子版,紙質版和電子版必須一致。申報企業報給各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和市糧食行業協會,省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向省糧食行業協會直接申報。
(二)市級審核。報省局同意,由各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會同市糧食行業協會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并進行實地核查評分,最后綜合審定。優先支持“五優聯動”、名特優和老字號產品。請于規定時間內將申報材料及審定結果報送至省糧食行業協會,逾期不候。
(三)省級抽查。省糧食行業協會將根據各市“浙江好糧油”產品審定上報材料情況,按隨機抽取不少于20%申報產品樣品,組織專家進行現場復核。經評議,將符合“浙江好糧油”遴選標準的產品,在省局網站公示后,列入“浙江好糧油”產品名錄。
四、有關要求
(一)2024年“浙江好糧油”產品遴選將分為兩批申報,第一批申報產品為大米、小麥粉、掛面、菜籽油、油茶籽油、米糠油,申報截止時間:8月10日;第二批申報產品為米粉干,申報截止時間:9月30日。
(二)各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包括樣品檢測報告)的真實性負責。如存在弄虛作假的,取消企業當年申報資格,且三年內不得重新申報。
(三)嚴格把關。各地要嚴格遴選標準,切實做到客觀、公平、公正,確保遴選結果真實可靠。在組織開展產品遴選過程中,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對評分、審核工作把關不嚴,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的,不受理其推薦的該批次所有產品。
(四)“浙江好糧油”產品實行動態管理。有效期內由省糧食行業協會組織對產品進行隨機抽檢,經檢驗達不到要求的產品,將及時從“浙江好糧油”產品名錄中調整退出。
聯系人:徐悅、李連慶,聯系電話:0571-85776010,聯系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91號,電子郵箱:zjlshyxh@163.com。

1.“浙江好糧油”產品申報書.docx
2.其他材料目錄.docx
3.“浙江好糧油”產品檢測指標.docx
4.“浙江好糧油”產品信息匯總表.docx
浙江省糧食行業協會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