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有關單位:
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2024年度食品經營安全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2024年度食品經營安全日常監督檢查計劃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提高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等系列重要指示,按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深府函〔2020〕27號)和我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基本原則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堅持安全第一、問題導向、預防為主、依法監管、改革創新、共治共享的原則,在我市食品經營環節實行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對全市食品經營單位在日常監督檢查全覆蓋的基礎上,對高風險單位實施雙隨機重點檢查,對一般風險實施按照比例“雙隨機”抽查,對問題線索企業實施飛行檢查。
各項檢查的優先度和重要性,依照從高到低排列為:飛行檢查、雙隨機重點檢查、雙隨機一般檢查和日常監督檢查。其中飛行檢查由市局組織統一實施,以“星期三查餐廳”等方式開展;雙隨機重點檢查實施定向抽查,雙隨機一般檢查按比例由雙隨機系統生成,轄區局依照要求完成現場檢查;日常監督檢查由日常監管系統生成任務;小攤販檢查由各轄區局根據各區通報名單自行開展。
二、檢查基本內容
檢查時間:2024年1月1日至12月30日。
檢查主體:全市獲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食品經營單位、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食品經營單位、已發放登記證的食品小攤販、食品相關產品銷售單位。
三、風險分級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風險分級
按照總局《關于開展食品經營風險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市監食經〔2019〕64號)和省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明確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市監辦發〔2020〕346號)的要求,以上一年度食品銷售風險分級評定情況為基礎,在執行日常監管工作任務時同步開展食品銷售風險分級動態評級。
(二)餐飲服務經營者及單位食堂風險分級
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要求:
1.學校食堂(含幼兒園、托幼機構、校外托管機構)、萬人以上單位食堂、養老機構食堂、救助機構食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直接定為D級。
2.餐飲服務連鎖企業總部、餐飲管理企業、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無需進行評級。
3.其他餐飲服務經營者者、單位食堂風險等級,根據現場檢查結果填寫《深圳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記錄表》后,計算分值,確定風險等級。
四、檢查頻次
對高風險食品經營者實施100%雙隨機現場檢查,并對一般風險的食品經營者按照3%比例開展雙隨機現場檢查。
不納入雙隨機檢查的其他食品經營單位,依據《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49號)要求,每兩年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食品經營者至少進行一次覆蓋全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對風險等級為D級的食品經營者以及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可根據需要相應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次。
(一)雙隨機檢查
1.高風險單位定向100%全覆蓋現場檢查。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等單位食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餐飲管理企業、食品經營連鎖企業總部、高速公路和景區經營者、散裝白酒經營者、主要糧食經營企業、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或其分支機構以及風險等級為D級的食品經營單位實施100%雙隨機檢查。
2.一般風險食品經營單位及食品相關產品銷售單位雙隨機抽查比例為3%。
(二)日常監督檢查
1.食品流通環節日常監管頻次要求
(1)對風險等級為A級的,兩年內開展不少于一次日常監督檢查;
對風險等級為B級的,每年度按不低于50%的比例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兩年內至少全覆蓋一次;當年度未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的主體,監管部門應查閱其食品安全自查報告開展書面檢查,食品安全自查報告內容不得少于“粵商通”食品安全自查要求;
對風險等級為C級的,每年度開展不少于一次日常監督檢查;
對風險等級為D級的,每年度開展不少于兩次日常監督檢查,兩次日常監督檢查間隔時間原則上不得少于3個月,涉嫌違法違規或存在明顯食品安全隱患等情形除外。
(2)各轄區局應當對已備案的從事冷藏冷凍食品貯存服務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每年度開展不少一次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2.餐飲服務單位(含單位食堂)日常監管頻次要求
(1)不納入雙隨機檢查的其他食品經營單位,按照每兩年至少開展一次覆蓋全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
(2)對評定為D級風險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和單位食堂,每年的監督檢查頻次不少于2次。
五、檢查方式
食品經營監督檢查任務采取現場檢查方式。
六、檢查事項
結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省局、市局的要求,督促食品經營單位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食品經營行為,依法嚴厲打擊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食品銷售環節監督檢查要點應包括食品銷售者資質、一般規定執行、禁止性規定執行、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經營過程控制、進貨查驗、食品貯存、食品召回、溫度控制及記錄、過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處置、標簽和說明書、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進口食品銷售、食用農產品銷售、網絡食品銷售等情況。餐飲服務環節監督檢查要點應包括餐飲服務提供者資質、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過程、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場所和設備設施清潔維護、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GB31654)有關規定。相關檢查表格及適用范圍由市局統一制定并公布,檢查人員不得隨意變更。檢查結果應及時告知食品經營單位并錄入系統。
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要求,各轄區局要及時跟蹤整改情況,將整改結果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日常監督檢查時,可以對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隨機進行抽查考核。抽查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廣東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處理。
七、工作重點
(一)全面加強重點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單位食堂(含學校食堂、工地食堂、養老機構食堂、福利機構食堂、救助站食堂等)、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大型餐飲和宴會接待單位、旅游景區、商業集中區、就餐人員集中,社會影響大,是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傳染病的易發、高發場所。要加強此類重點單位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手機等宣傳工具,結合食品安全宣傳周、宣傳月、食品安全“五進”活動,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派發各種類型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資料。加強與教育、民政、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形成齊抓共管的長效監管機制。深入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級提 A 和工業園、 醫院、社會福利機構食堂消 C 工作。持續開經營性自建房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
(二)強化節假日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食品安全監管。加強節假日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旅游景區、農村地區等重點區域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加強對重大活動以及婚慶宴席、農家樂、旅游定點單位等集中餐飲活動的監督檢查,督促承辦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應節食品、濕粉類、酒類、食用油、肉及頭制品等大宗消費食品的監督檢查,檢查食品來源是否合法,產品標簽標識是否規范,生豬產品“兩證一報告”是否齊全,是否銷售無合法來源、過期、三無、變質食品等違法違規情況。
(三)開展網絡食品經營整治行動。網絡訂餐食品安全是近年來社會關注的重點,各轄區局要對證照不齊、衛生條件差、超范圍經營、加工過程不規范等網絡訂餐風險隱患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網絡訂餐食品安全監管。一是堅持“以網管網”,對省、市開展網絡訂餐監測或暗訪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各轄區局要及時開展核查處置,確保核查處置率率100%。二是開展網絡訂餐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線上重點檢查各平臺是否落實審核責任及入網訂餐單位信息公示情況,線下重點檢查各入網訂餐單位是否真實存在,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無證經營、未在原地址經營等,嚴厲打擊網絡訂餐違法行為。三是加強與平臺的溝通協作,強化對平臺的指導和培訓,及時約談兩大訂餐平臺通報存在問題,督促其落實入網訂餐單位的審核,從源頭把好網絡訂餐食品安全關。督促平臺加強外賣配送騎手的管理、培訓和考核。四是加強宣傳引導,推廣使用“食安封簽”,推進“綠色外賣”,倡導餐飲服務業外賣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的送餐箱和餐具,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推廣使用可降解餐盒。五要充分利用“一街一車一室”,開展網絡訂餐單位原料快檢。六是推動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建設“明廚亮灶”,強化網絡訂餐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七是探索推動建立騎手義務監督員隊伍,鼓勵食品安全志愿者參與網絡餐飲服務監督。八是加強對網絡食品銷售經營單位的日常監管,對網絡食品銷售的違法行為要及時查處。九是鼓勵新業態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出臺行業服務規范和自律公約,開展糾紛處理和信用評價。
(四)結合日常監督檢查開展各類專項整治。各轄區局要在做好重點單位監管的同時,結合日常監督檢查開展各類專項整治,一是將食用油質量監管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使用假冒偽劣油脂的經營行為,嚴防“地溝油”“回收油”回流餐桌。二是加強對涼茶店、飲品店等單位監管,打擊“兩超一非”違法經營行為,防范涼茶經營單位違法添加西藥、奶茶店濫用食品添加劑等行為,嚴厲打擊餐飲服務單位違法使用亞硝酸鹽、罌粟殼等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持續推進食用農產品“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三年行動有關要求。三是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農村假冒偽劣食品、食品相關產品、酒類(含散裝酒)、食鹽質量安全、豆制品質量安全、小攤販、固體飲料虛假宣傳、非政策性糧食、蔬菜制品和水果干制品等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全年結合“濕粉統一查”行動,組織開展經營環節濕粉類食品經營專項檢查行動。四是督促食品經營者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做好索證索票,不得銷售加工來源不明食品、水產品和長江禁捕漁獲物。強化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和保護知識宣傳,配合林業部門加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利用的市場監管,依法查處餐飲服務單位違法出售、加工制作的違法行為。五是加強已登記食品小攤販食品安全監管,規范攤販食品安全經營行為,引導小攤販統一服裝、車輛樣式,鼓勵連鎖餐飲企業參與小攤販經營。六是加強連鎖食品經營單位以及自動販賣設備(餐飲)等新興業態的摸查,及時排除食品安全隱患,繼續組織開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動,進一步規范食品經營主體的經營行為。七是強化河豚魚、毒蘑菇等高風險食品的日常監督檢查和科普宣傳,最大程度杜絕經營活體河豚魚、無合法來源蘑菇等行為。八是結合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對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隱患有針對性開展專項整治,加強餐飲具、淀粉制品、餐飲具等產品的監管,加強抽檢不合格后處理工作。九是強化連鎖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指導,督促連鎖餐飲服務單位開展自查,及時消除存在加工操作不規范、衛生條件差、舉報投訴集中等風險隱患;支持餐飲服務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中央廚房,提升餐飲行業標準化水平。十是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使用自動設備現制現售食品安全監管的規定》,規范和加強對自動設備銷售食品經營行為的監管,全面排查公共場所的自動售貨機情況,對未按要求公示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者開展執法查處工作,督促整改到位,實現自動售貨機“亮證亮照”經營。全面清理轄區的自動售貨設備,加強對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經營者的監督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五)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和國家、省、市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有關要求,積極聯合行業協會、食品安全志愿者,通過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形式開展宣傳引導活動,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制止餐飲浪費各項規范要求,將“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理念延伸至餐飲服務各環節。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國家限塑要求,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宣傳餐飲服務單位堂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吸管、打包不得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限塑要求。鼓勵外賣單位踐行綠色外賣,使用可降解、可循環利用的餐飲具,推動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積極上線小份菜等不同規格分量菜單供消費者按需選擇。教懲結合,開展專項執法,通過典型案例,推動反餐飲浪費和餐飲限塑良好社會氛圍的形成。督促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強食品安全和制止餐飲浪費管理。配合生態環境管理部門督促網絡訂餐平臺推廣綠色包裝。加強糧食流通環節減損保障。加強糧食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監管,督促商場、超市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分類管理,作特別標示或者集中陳列出售。
(六)配合安全生產、環保等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宣貫工作。將督促食品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食品經營單位日常監督檢查有效結合起來,指導、督促食品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相關制度,及時發放安全生產告知書,組織的各類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印制的各類食品安全宣傳資料中應加入安全生產提示內容。引導使用燃氣的餐飲服務單位及時安裝燃氣報警裝置,引導餐飲服務單位按照環保部門要求規范安裝油煙排放設施。
(七)扎實推進社會餐飲“互聯網+明廚亮灶”工作。學校食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實現“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覆蓋率達100%。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加強對餐飲加工關鍵環節的實時監管,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監督權。通過餐飲場所顯眼處設置顯示屏、“二維碼”等方式,主動向社會公開食品加工制作過程。充分利用后廚智能巡檢系統開展遠程監管,及時處置發現的問題和風險隱患,提高監管效能。2024年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率95%以上。
(八)加強學校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在學校春秋兩季開學后1個月內,按照職責組織落實好對轄區內所有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確保對學校食堂、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內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校外托管機構100%全覆蓋檢查,重點檢查用餐人數300人以上的托幼機構食堂、用餐人數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以及配送供餐人數超過1000人的學校落實食品安全總監制度情況,檢查實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立即督促整改,對不具備食品經營條件的單位要堅決予以取締。加大對日常監督檢查和各級飛行檢查結果不合格單位的監督查處力度和頻次。建立校外供餐單位“一校一企一臺賬”,并及時更新。落實校外供餐單位使用“互聯網+明廚亮灶”智慧系統進行食品安全自查和風險隱患排查及向供餐單位展示。
(九)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各轄區局在開展食品銷售單位“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和日常監督檢查時,對在售的食品相關產品要同步開展檢查,重點檢查食品相關產品索票索證、標識標簽、貯存環境、建立臺帳等,必要時可開展抽樣檢測。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有非食品經營單位銷售食品相關產品的,應發現一家,檢查一家,并將該經營主體信息進行登記,建立監管臺帳,摸清食品相關產品經營主體底數,提高監管實效。
(十)持續開展餐飲從業人員培訓,規范餐飲加工操作行為。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在營餐飲經營者上線“食安快線通用版”APP培訓考核全覆蓋一次。
(十一)推進落實食品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持續開展食品經營單位風險分級工作,抓細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有關規定,不斷夯實分層分級精準防控、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工作機制,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機制,按規定配備配齊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用好約談、督辦、提醒各種工作形式,壓緊壓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兩個責任”。落實“三張清單兩項承諾書”制度,加強包保督導和日常監管銜接,以問題為導向,狠抓落實整改,確保企業主體責任落地落實落細。提升“問題發現率”和“問題整改率”。
(十二)加大民生領域食品案件“鐵拳”行動力度。加大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嚴格落實“最嚴厲的處罰”和“處罰到人”的要求。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通過取締一批違法違規主體,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發揮強大的威懾效應。
(十三)深化食品安全宣傳引導。堅持正面導向,結合食品安全宣傳周、“星期三查餐廳”、“九號查酒”、等系列活動,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重點展示監管部門有力舉措,展現攻堅行動成果和整治成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提振群眾消費信心。
八、抽檢食品種類及比例
食品經營單位抽檢計劃由市局另行制定。
九、問題處置
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疏堵結合的方式,情節輕微、危害較小的可責令其進行整改,并在整改時限屆滿后實施跟蹤檢查。情節嚴重涉嫌違法的,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查處。
十、其他要求
(一)雙隨機檢查要求
1.雙隨機檢查對象名錄庫由市局系統自動產生,檢查人員庫由各轄區局雙隨機人員庫產生(轄區局有指定管轄的除外),原則上不跨所抽取執法人員。
2. 根據“兩庫”按照雙隨機有關要求產生雙隨機檢查任務,各轄區局按照要求完成檢查并錄入公示。檢查表格由市局制定。
(二)各轄區局應于日常監督檢查結束后及時錄入監管系統,檢查結果信息形成后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
(三)各轄區局應將雙隨機日常監督檢查計劃與專項整治行動、星期三查餐廳、九號查酒等工作有效結合,提高執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