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局有關處室、直屬單位:
《浙江省“菜籃子安全守護微改革”實施辦法》已經省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菜籃子安全守護微改革”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保障群眾菜籃子安全,充分發揮食品(含食用農產品,下同)快速檢測(以下簡稱食品快檢)在守護菜籃子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科學、精準、靶向的食品快檢體系,決定在全省開展“菜籃子安全守護微改革”,制定實施辦法如下。
一、總體目標
從食品快檢這個小切口切入,圍繞“人、機、料、法、測”5個維度,建立健全快檢責任清晰明確、快檢流程科學規范、快檢機制精確高效、快檢管理數字賦能、快檢載體群眾有感和快檢改革保障有力的“多維一體”食品快檢體系,進一步提升食品快檢靶向性和準確率,2024年底前縣(市、區)域內食品快檢陽性率明顯提升并持續保持,全面提高全省果蔬、肉類、水產等民生食品的安全保障水平,深化打造“浙里食安”標志性成果,切實守護群眾菜籃子安全。
二、重點內容
(一)打造守護菜籃子食品快檢工作體系
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自檢、第三方快檢機構委托檢測、市場監管部門抽檢快檢三位一體的守護菜籃子食品快檢工作體系。
1.上下游主體快檢互相銜接。對上游生產經營主體已附產品質量合格憑證的,下游生產經營主體除認為有必要進行抽樣檢驗或對其它重點檢測項目進行快檢外,無需重復進行快檢,避免資源浪費、加重負擔。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以下簡稱農批市場)開辦者等上游主體要強化源頭管控,依法對未能提供產品質量合格憑證的每一批入場交易食品實施快檢;農貿市場開辦者、大中型食品配送企業等下游主體側重進貨查驗,對缺漏產品質量合格憑證的食品以及部分證照齊全的重點食品實施快檢,織就快檢安全保障網。
2.主體自檢和第三方快檢互相補充。生產經營主體自檢重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快檢法定義務,鼓勵食品配送企業、連鎖超市總部等法規沒有明確要求的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加強自檢,通過普遍性篩查加強面上管控。第三方快檢機構重在發揮專業優勢,圍繞重點食品品種和檢測項目進行快檢,提高問題食品發現能力,鼓勵各地監管部門引入第三方快檢機構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檢測,通過靶向性篩查消除點上隱患。
3.監督抽檢和食品快檢互相配合。強化監督抽檢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核心地位,同時發揮食品快檢的時效優勢,構建“縣級檢測中心、快檢車、快檢箱”快檢體系,以重點品種和必檢項目為重點,在日常監管、專項整治、活動保障等監管工作中,依法使用國家規定的食品快檢方法開展食品快檢。每個縣(市、區)每年對每家生鮮門店、大中型商超、農貿市場和每個農批市場經營戶等單位開展監管快檢分別達到10批次(僅銷售豬肉等單一品種的,快檢3批次)、10批次、50批次(農貿市場經營戶少于10戶的,快檢20批次)和5批次以上(每家農批市場不超過1000批次,對海洋捕撈水產可酌情調整快檢項目和快檢批次數)。構建食品快檢與監督抽檢聯動機制,探索建立快法聯動實驗室和抽樣隊,加大對快檢陽性同批次食品的監督抽檢力度。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將監督檢查、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記入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壓實食品安全快檢工作主體責任
按照“誰檢測、誰負責”的原則,由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大中型食品批發企業、大中型配送企業、連鎖商超及連鎖便利店總部、生鮮電商平臺、第三方快檢機構等快檢實施單位(以下統稱“快檢主體”)承擔快檢工作主體責任,對快檢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1.落實市場開辦者快檢責任。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四條、《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等規定配置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或者委托具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對食用農產品進行快檢或者抽樣檢驗?!妒秤棉r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無法提供承諾達標合格證或者其他產品質量合格憑證的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應當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結果合格的,方可允許進入市場銷售。
2.引導食品經營企業實施快檢。強化大中型食品批發企業、大中型配送企業、連鎖商超及連鎖便利店總部、生鮮電商平臺等其它快檢主體履行食品進貨查驗義務,引導其參照市場開辦者配置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或者委托具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對上游未附產品質量合格憑證的食品進行快檢或者抽樣檢驗。開展食品快檢的,應按規定實施快檢并對快檢結果真實性負責。
3.落實第三方快檢機構快檢責任。第三方快檢機構依照合同義務開展食品檢測、分析和評估等工作,客觀公正提供第三方檢測服務,嚴禁提供虛假檢測信息。發揮第三方快檢機構的專業技術優勢,服務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等快檢主體掌握快檢操作規范和技能,傳遞質量信任。
(三)完善食品快檢工作流程
圍繞食品快檢工作全鏈條,構建科學抽樣、靶向快檢、規范復核、精準溯源、閉環處置、真實公示的食品快檢工作體系,有效提高問題食品的發現率,及早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1.科學“抽”。一是抽票證不齊食品。各快檢主體應當依照《浙江省食品銷售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工作規范》嚴格履行進貨(入場)查驗義務,加強對供貨者資質證明和食品相關合格證明文件不齊全的食品進行抽樣。二是抽重點品種食品。省局將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建立年度《浙江省食品快檢項目名單》(見附件1,以下簡稱《名單》),農貿市場開辦者、第三方快檢機構和市場監管部門等快檢主體應加強對《名單》中重點品種的抽樣。三是抽樣頻次動態調整。應當根據各地實際制定季度快檢計劃,對《名單》中的重點品種增加抽樣頻次,對重點食品品種的選檢項目、非重點食品品種適當減少抽樣頻次。
2.靶向“檢”。一是科學應用快檢方法。各快檢主體對有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其他有關部門規定或者通過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評價的快速檢測方法的,應當直接采用。對無國家規定或未通過省級檢驗檢測機構評價的快速檢測方法,應委托取得檢驗資質的省級檢驗檢測機構,按照《食品快速檢測方法評價技術規范》要求進行評價,評價合格的予以應用。二是精準確定快檢項目。農貿市場開辦者應按照《名單》,逐步減少甲醛、吊白塊、二氧化硫、亞硝酸鹽、雙氧水、硼砂等傳統污染物檢測,“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農殘檢測項目低于70%,鼓勵增加膠體金法使用。其它快檢主體應按照《名單》,突出重點品種的必檢項目,加快膠體金法的推廣應用,提高農獸藥殘留問題發現率。三是強化快檢過程記錄備查。應記錄快檢食品和被檢測單位(或攤位)名稱、售貨人姓名及聯系電話、檢測項目、檢測日期、檢測結果、食品快檢產品和試劑、檢測人員簽名等信息。食品快檢操作人員及所在機構應對食品快檢過程、數據和結果信息的真實、完整和可追溯負責。
3.規范“核”。經快檢發現的陽性樣品,如需復檢,應采用定量檢驗方式進行,嚴禁多次快檢復核直至檢出陰性視作“合格”。鼓勵年度銷售額50億以上農批市場開辦者建立具備定量檢驗資質的實驗室,建立食品快檢與定量檢驗聯動機制,將快檢篩選出的陽性樣品,進行定量檢驗,確保農獸藥殘留等不合格項目復核結果的精準可靠。
4.精準“溯”。依據《浙江省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規定》,嚴格查驗被抽樣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對于有“浙食鏈”追溯碼的食品,抽樣時記錄其追溯碼,并及時在“浙食鏈”系統中錄入快檢結果。對已確認不合格的食品,運用“浙食鏈”或者查詢其紙質臺賬進行追溯,溯源確定并及時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停止經營,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5.閉環“處”。對不合格食品,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依照集中交易市場管理規定或者與入場銷售者簽訂的協議,進行銷毀或者無害化處理,如實記錄不合格食品數量、產地、銷售者、銷毀方式等內容,留存不合格食品銷毀影像信息,并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其它快檢主體發現問題食品的,參照市場開辦者要求進行閉環處置。
6.真實“示”。一是強化場所公示。按照《食品快速檢測信息公布要求》(見附件2),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在醒目位置及時公布食品快檢信息,包括樣品名稱、被檢測單位(或攤位)、檢測日期、檢測項目(注明俗稱)、檢測結果、判定結論等信息。農貿市場開辦者可公示上游流轉快檢信息,計入農貿市場自行快檢公示數。二是實施鏈上公示。各快檢主體通過各類數據錄入端口,將快檢樣品和快檢結果直接關聯,并在“浙食鏈”上公示食品快檢結果,方便群眾掃碼知曉。
(四)健全食品快檢工作機制
順應我省食品安全治理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動態調整快檢項目,迭代快檢設備,強化結果驗證,開展快檢評價,規范快檢流程,實現各快檢主體快檢能力躍升。
1.快檢項目動態調整機制。一是定年度項目名單。以風險隱患較大、社會關注度較高、消費量較大的食品為重點品種,以檢出頻次較高的不合格項目為重點項目,綜合快檢方法科學性和準確性等因素,合理確定實施快檢的重點食品品種與重點檢測項目,每年度制定發布《名單》。二是排季度快檢重點。綜合考量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和百姓點檢等工作反映出的風險因素,排定每季度快檢的重點食品品種和檢測項目,提高快檢靶向性。三是調動態快檢計劃。結合食品季節性特點、食品快檢和負面輿情等情況,動態設定和有序調整食品快檢計劃,指導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等快檢主體實時調整快檢工作。
2.快檢能力持續提升機制。一是提檔升級快檢設備。指導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等快檢主體合理布局檢測室樣品登記、前處理、保存、檢測和存檔等區域,配齊配強食品安全快檢設備、輔助設備和檢測試劑等設備設施(《檢測室設備設施配置參考清單》見附件3),切實保障食品快檢有效開展。鼓勵各快檢主體引進先進、可靠的具備自動上傳數據功能快檢儀器設備,提高檢測的精準性、靶向性和高效性。根據有關標準更新迭代基層監管部門快檢裝備。二是提高快檢人員操作水平。食品快檢操作人員應經過食品檢驗檢測專業培訓,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掌握食品快檢操作規范、質量管理等知識和技能。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食品快檢操作人員的專業培訓情況進行檢查。
3.快檢結果驗證機制。按照《食品快速檢測結果驗證規范》(見附件4)要求,由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對市場監管部門自建或委托的第三方快檢機構食品快檢結果進行實驗室驗證,建立驗證通報機制,及時通報實驗室驗證結論,做到程序規范、記錄完整、數據真實、結果通報、過程可追溯。相關驗證結果及時上傳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并內部進行通報。驗證結果較差的,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其及時整改到位,確??鞕z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4.快檢能力評價機制。圍繞檢測室布局、設施設備管理、快檢人員管理、快檢能力、快檢質量控制運行等內容,引導各快檢主體參照《食品快檢能力評價表》(見附件5)對自建快檢室進行評價,對快檢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建立清單式管理機制,及時整改銷號。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食品安全規范化建設、財政資金補助等工作中,對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等快檢主體快檢能力進行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適當調整規范化建設等級和資金補助政策。
5.快檢流程規范機制。圍繞快檢的關鍵控制點,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快檢標準和《食品快速檢測操作指南》(見附件6)等要求,引導督促快檢主體制定完善設施設備管理、操作規程、食品快檢人員培訓等制度,實現抽樣、貯存、檢測、后處理、快檢信息公布、臺賬管理等工作有規可循,強化過程管控,規范食品快檢行為。
(五)推進食品快檢數字化
鼓勵運用“浙食鏈”數字化追溯系統,構建快檢數字化集成平臺,推進快檢大數據分析應用及多跨協同數據共享,實現數據賦能、智慧快檢、檢管結合。
1.重塑快檢數字化集成平臺。深化食品領域數字化改革,在“浙食鏈”系統中完善全省快檢數字化集成模塊,共享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抽檢系統數據,對接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大型商超等快檢主體的快檢數字化系統,統一歸集和分析應用分散的快檢大數據,打造全省食品快檢信息共享體系。
2.引導建設數字化快檢管理系統。支持有條件的農批市場開辦者等快檢主體打造數字化快檢管理系統或者應用“浙江市場在線”,實施食品快檢全生命周期鏈條式管理,建設檢測室視頻監控、快檢設備在線管理、快檢試劑一碼追溯、檢測數據實時上傳等功能,強化快檢數據應用,形成快檢分析報告和指導性抽檢計劃。
3.推動快檢數據追溯共享。貫徹《浙江省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規定》,按目錄將食品經營者基礎信息、進貨憑證和檢測報告等追溯信息集成于“浙食鏈”,借助“浙食鏈”二維碼,實現“進貨憑證+檢測數據”上下游自動流轉互認,以數字化追溯手段避免快檢資源浪費。
4.鞏固深化源頭傳導機制。分析應用快檢數字化集成平臺檢測大數據或靶向檢測等方式,對2個月內同一品種同一源頭供應商連續2批次或以上被檢出使用禁限用藥物或農獸藥殘留超標的,溯源倒查確定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單位(或個人)或所在鄉鎮源頭供應商,依法上鏈公示,構建源頭供應商通報和督促整改工作機制,層層壓實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六)創新“服務有感”快檢載體
以“你點我檢”、食品安全規范化市場建設、食責險理賠和社會共治等為載體,強化快檢服務群眾意識,推進快檢治理結果的群眾可接觸、可感知。
1.實施鏈上“你點我檢”。推進鏈上查證,引導群眾掃“浙食鏈”碼查驗食用農產品快檢報告;對無快檢陰性報告的,推行鏈上點檢,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接收群眾點檢的自購食品并進行快檢,線上告知檢測結果,放心購買安全食材。
2.推進規范化市場建設。將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落實食品快檢責任、提高快檢能力、規范快檢管理、公開快檢信息、提升陽性檢出率等快檢事項作為農批市場食品安全規范化建設、放心農貿市場建設的重點內容,對存在快檢責任落實不到位、快檢能力不足、快檢管理粗放和陽性檢出率偏低等問題的,適當下調食品安全規范化農批市場和放心農貿市場建設等級。
3.建立健全盡責減免罰制度。食品經營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履行進貨查驗等義務,通過運用“浙食鏈”等方式進行追溯管理,能夠說明合法來源的,雖市場監管部門對食品已檢項目或未檢項目進行抽檢而發現樣品陽性或者不合格,但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可以免予處罰,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4.引導食責險理賠。引導食品經營者購買食品安全責任險,當快檢發現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并銷毀后,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減輕經營者的損失,避免不合格食品再次流入市場。
5.幫扶提升快檢能力。組建食品快檢專家隊伍,對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等快檢主體快檢室布局、設備設施配置、流程制度建設等方面進行幫扶指導。組織開展食品快檢技能培訓,實施食品快檢技能大比武,有效提升快檢人員操作水平。對陽性檢出率偏低的,有針對性地組織快檢專家對其快檢室進行評價指導,因地制宜進行幫扶服務。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領導?!吨腥A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都明確了食品快檢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法律地位。與定量檢測相比,食品快檢具有耗時短,操作簡單快捷,且設備儀器便于攜帶等特點,特別是針對快消的食用農產品,食品快檢最大化實現實時檢測,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守護菜籃子(食品快檢)微改革,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調研轄區內食品快檢現狀,摸清快檢機構、快檢設施設備、快檢技能、快檢人員和資金保障等情況,制定并上報當地細化工作方案,明確重點任務和職責分工,實現食品快檢主體快檢能力大提升。每一地市擇優確定一個縣(市、區)開展試點,總結經驗后盡快全域推廣實施。
(二)明確職責。食品流通處牽頭負責實施守護菜籃子(食品快檢)微改革,推進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快檢責任落實、農批市場食品安全規范化建設、快檢數字化集成平臺打造、源頭責任傳導等工作。食品抽檢處負責快檢項目動態調整、快檢結果驗證、“你點我檢”、幫扶提升快檢能力和組織第三方快檢機構提供技術服務等工作。市場合同處負責在放心農貿市場建設中推進快檢能力提升和“浙江市場在線”應用等工作。執法稽查處負責辦案指導、行刑銜接等工作。市場監管部門相關直屬單位負責提供快檢技術支撐和幫扶服務。
(三)加大投入。借力民生實事項目等手段,力爭地方財政資金對快檢改革的支持,建立健全政府對食品快檢資金的穩定投入機制,給予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等快檢主體適當的資金補助,提高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發現能力。
(四)提高績效。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享受財政資金補助的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等快檢主體履行甲方管理人職責,對補助資金利用不到位的,減少財政資金補助,調整相關快檢主體風險等級。優化快檢定檢資源使用,提升資金使用績效,引導農批市場、農貿市場開辦者等快檢主體將快檢工作向高質量、高效率、高標準方向發展。
(五)力戒形式主義。按照中央、省委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有關精神,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推進守護菜籃子(食品快檢)微改革過程中,要力戒重形式輕實效,堅決不做勞民傷財的無用功,緊扣食品快檢守護菜籃子安全的關鍵環節發力,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本辦法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浙江省食品快檢項目名單(2024年版)
2.食品快速檢測信息公布要求
3.檢測室設備設施配置參考清單
4.食品快速檢測結果驗證規范
5.食品快檢能力評價表
6.食品快速檢測操作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