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蘭州新區、高新區、經濟區管委會:
為加快推進全市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有效發揮追溯系統對肉菜流通安全的保障作用,按照商務部辦公廳《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考核評估辦法(試行)》、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蘭州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蘭政辦發〔2011〕34號)精神,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簽訂的目標責任書要求,決定對2013年全市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目標考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標
通過綜合評價及政府目標管理考核,進一步強化各縣區政府對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完善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運行監管長效機制,落實追溯體系建設監管責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肉菜消費安全。
二、考核評價依據
以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簽訂的《蘭州市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蘭州市商務目標責任書(2013年度)》、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蘭州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蘭政發〔2012〕271號)和商務部辦公廳印發《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考核評估辦法(試行)》等文件為依據。
三、考核評價范圍、內容及標準
(一)考評范圍:暫定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西固區、榆中縣等四區一縣人民政府。
(二)考評內容:分組織實施、基礎管理、系統運行管理三個部分。主要突出縣區政府對追溯體系建設運行組織領導及監管能力建設、部門監管責任及措施落實情況;當地追溯體系建設運行狀況;組織對追溯體系建設運行管理人員、追溯節點企業系統管理操作人員培訓情況;在轄區開展追溯體系建設運行宣傳情況;追溯體系建設專用設備發放、登記和管理維護情況。
(三)考評標準:依據《蘭州市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縣區政府目標責任考核評估標準》)進行考評。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運行考核納入縣區政府年度食品安全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度。考評基準分為100分,綜合考評得分≥90分為優秀,得分≥75分為合格,得分<75分為不合格。
四、考核評價形式和方法
(一)考評形式。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運行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采取月考評、季度考評和年度考評的形式,由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業務人員參與評價考核。
(二)考評方法。以追溯系統自動生成考核數據為主,采取聽匯報、查資料、肉菜流通追溯節點現場查看和召開座談會等方法進行。
五、考核評價程序
考評程序按照自查自評、檢查抽查、考評通報三個階段。
(一)自查自評:縣區按照《評估標準》要求,每月、季和年度對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運行工作進行自查自評,并將自查自評情況報送市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自2013年7月1日開始,每月5日前報送上個月的情況,并在7月、10月兩個月的10日前報送上季度情況,明年1月10日前將今年第四季度及全年度自查自評情況和年度工作總結一并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實地檢查:市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上旬、每季度第一個月上旬和元月中旬前,組織考核組赴各縣區現場進行月度、季度及年度檢查考評。
(三)考評通報:市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縣區月度、季度和年度考評情況,將考評結果書面反饋各縣區政府,并對季度、年度考評結果進行排名通報。
六、考評結果
運用考核評價工作完成后,由市政府下發年度考評結果通報,并對考評優秀的縣區政府進行表彰獎勵。同時,考評結果作為市目標辦考核縣區政府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重要依據。七、考核評價要求各縣區要高度重視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考評工作,認真落實目標責任,嚴格落實追溯體系建設、運行和管理的各項要求。在考評過程中要堅持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確保考核評價真實、有效。
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