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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創建工作的通知 (粵農農辦〔2024〕19號)

   2024-03-28 925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創建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1〕39號),深入實施《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評估認定管理的辦法》(粵農農規〔2023〕7號),進一步提升生豬屠宰標準化水平,提高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推動生豬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我廳決定開展2024年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創建工作。

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肉類協會,省畜禽屠宰標準化建設專家委員會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創建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1〕39號),深入實施《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評估認定管理的辦法》(粵農農規〔2023〕7號),進一步提升生豬屠宰標準化水平,提高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推動生豬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我廳決定開展2024年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創建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農業農村部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示范創建單位

(一)申報的基本條件

1.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排污許可證;

2.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近兩年內無生豬屠宰違法行為;

3.近兩年未發生肉品質量安全事件和安全生產事故,未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

4.年設計生豬屠宰量在50萬頭以上。

(二)申報程序

1.自愿申報。符合申報基本條件的,且已通過省級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評估認定并予以公布的企業可自愿提出申請。

2.市縣審核。申報企業按照《農業高質量發展標準化示范項目(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建設指南》(疫控屠函〔2021〕157號)的要求進行建設,準備相關文檔、影像等資料,并開展自評。自評合格后,提交申請表、驗收表、自評表(另發)和申報材料(見附件1-3),由所在縣(市、區)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申報企業的基本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報送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按照審查表(另發)對申報企業開展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推薦上報省農業農村廳。

3.材料上報。項目申請表、驗收表、自評表、審查表和申報材料統一以A4紙裝訂成冊,經縣級和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上報省農業農村廳。申報材料電子版(PDF格式)發送至省農業農村廳獸醫與屠宰管理處郵箱,文件名以“**市**企業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示范創建單位申報材料”命名。

(三)驗收認定程序

1.形式審查。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專家對企業的申報材料予以形式審查。

2.現場驗收。對符合條件的屠宰企業,依據《農業高質量發展標準化示范項目(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建設指南》(疫控屠函〔2021〕157號),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專家進行現場驗收。

3.報送材料。經專家組驗收合格的屠宰企業,相關申報材料由省農業農村廳報送農業農村部。

4.公布授牌。農業農村部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開展現場抽查核驗,對通過審查的企業,在中國獸醫網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報批公布,并頒發農業農村部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示范創建單位標牌。

二、廣東省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

(一)申報的基本條件

1.依法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2.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

3.遵守國家有關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規,符合《豬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范》(GB 50317-2009)和《廣東省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建設指引》要求,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且近兩年內無生豬屠宰違法行為;

4.肉品質量安全控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符合《畜禽屠宰加工衛生規范》(GB 12694-2016)《生豬屠宰肉品品質檢驗規程(試行)》(農業農村部公告第637號)及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相關檔案記錄完整;

5.近兩年未發生肉品質量安全事件或安全生產事故;

6.年設計屠宰量在15萬頭以上,上年度屠宰量5萬頭以上(以屠宰檢疫數量為準)。

(二)申報程序

1.自愿申報。按照企業自愿申請原則,由符合申報基本條件的企業填寫《廣東省生豬屠宰企業標準化建設現場評估申請表》(見附件4)。

2.市縣審核。申報企業按照《廣東省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現場評估標準》的要求進行建設,準備相關文檔、影像等資料,并開展自評。自評合格后,提交申請表、自評表和申報材料(見附件4-6),由所在縣(市、區)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申報企業的基本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報送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按照審查表(見附件5)對申報企業開展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推薦上報省農業農村廳。

3.材料上報。評估申請表、自評表、審查表和申報材料,統一以A4紙裝訂成冊,經縣級和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上報省農業農村廳。申報材料電子版(PDF格式)發送至省農業農村廳獸醫與屠宰管理處郵箱,文件名以“**市**企業廣東省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申報材料”命名。

(三)評估認定程序

1.形式審查。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專家對企業的申報材料予以形式審查。

2.現場評估。對符合條件的屠宰企業,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專家組依據《廣東省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現場評估標準》進行現場評估、驗收。專家組經現場評估后提交驗收報告,提出驗收意見。

3.公示評估結果。經專家組驗收通過的屠宰企業,由省農業農村廳在省農業農村廳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4.公布授牌。公示無異議的企業,按程序報批公布,由省農業農村廳授予“廣東省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稱號并制發標牌。

三、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創建工作,鼓勵和支持申報企業發揮示范帶頭作用,認真實施《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切實做好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本年度生豬屠宰標準化現場評估驗收將與《規范》首次檢查同步進行。

(二)農業農村部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示范創建單位和廣東省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制度。我廳將依據跟蹤監測和監督檢查的情況,對不符合建設條件的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要求其限期整改,到期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標準化企業稱號。

(三)為做好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創建工作,省畜禽屠宰標準化建設專家委員會將派出專家對企業進行現場培訓指導,請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加強動員指導,于3月30日前填報推薦報名表(見附件7)并上報省農業農村廳獸醫與屠宰管理處。

四、工作安排

(一)2024年農業農村部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示范創建單位申報工作分2批進行,第一批申請時間為2024年4月1日-4月25日,第二批申請時間為2024年9月1日-9月30日,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二)2024年廣東省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申報工作分2批進行,第一批申請時間為2024年5月1日-5月30日,第二批申請時間為2024年8月1日-8月30日,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受理聯系方式:

聯系人:趙妙、傅云扉

聯系電話:020-37288735、37288985

電子郵箱:nyncttzgl@163.com

聯系地址:廣州市先烈東路135號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獸醫與屠宰管理處

郵政編碼:510500

   附件:

1.農業農村部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示范創建單位申請表

2.農業農村部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示范創建單位驗收表

3.農業農村部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示范創建單位申報材料

4.廣東省生豬屠宰企業標準化企業現場評估申請表

5.廣東省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自評表(審查表)

6.廣東省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評估認定申報材料

7.生豬屠宰企業標準化示范創建推薦報名表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4年3月6日




 
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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