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藥品有關企業: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為確保捐贈云南魯甸地震災區食品藥品安全,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救災用食品和救災急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必須加強產品自驗,切實把好產品質量關,嚴禁不合格、過期或變質產品流入云南魯甸地震災區。
二、本著自愿捐贈的原則,支持我市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流通企業捐贈救災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捐贈的食品必須是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在保質期內的產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必須是經批準生產或進口且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有效期必須在6個月以上。捐贈的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必須附出廠合格證明文件。捐贈的產品必須報經當地區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統一查驗,合格后方可運往災區。
三、生產救災用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企業,應及時將有關生產和儲備情況向當地區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隨時做好支援災區的準備。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