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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農業廳關于貫徹實施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試點工作的意見(閩農質監[2011]120號)

   2012-03-14 680
核心提示:  各設區市農業局,廳各有關單位: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試點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1]27號

  各設區市農業局,廳各有關單位: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試點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1]27號)部署,今年6月1日起,將在福州、廈門、泉州市開展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試點,取得經驗后向全省推開。為貫徹落實《通知》要求,確實抓好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試點工作,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現依照我廳職能,提出如下貫徹實施意見。

  一、依法抓好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工作

  福州、廈門、泉州三個設區市農業部門應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依照法定職責,做好蔬菜、豬肉和時令水果準入的相關工作。

  1.做好準入農產品上市前的產地準出工作。根據準入農產品的生產特點,從生產環節監管入手,組織做好準入農產品產地證明管理的相關工作,積極主動指導、幫助相關準入主體單位做好認證產品、檢疫合格產品,以及檢驗合格產品相關證明與證書的檢查與核準工作。

  2. 加強對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試點的監管。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產品市場準入相關監管工作,定期對農產品市場準入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監管機制,形成查驗有序、查處有力的工作制度。

  3. 強化對農產品包裝物的標識管理。依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省政府準入試點的要求,加強對入市農產品,尤其是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質量安全認證的農產品包裝物標識的準入管理。

  二、切實加強準入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市場準入是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三個試點市及全省各農業部門要立足生產環節,不斷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逐步推行農業標準化,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和產地準出制度,把好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準出關,實現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的有效對接,為在全省推行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作好準備。

  1. 推進農產品的標準化生產。以蔬菜、水果和生豬等準入產品為重點,加大農業技術的實施和推廣力度,以大型生產基地、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為主體,建立一批國家級、省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和市、縣級農業標準化基地,積極推進園藝作物標準園和畜牧養殖標準化養殖場(小區)建設,推動“菜籃子”產品實施全程標準化生產。

  2. 穩步發展“三品一標”認證。農業“三品”是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的準入條件之一。各地應穩步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和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加快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登記保護;切實加強證后監管,維護“三品一標”公信力和品牌形象。

  3. 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在農產品生產源頭,以禁限用農、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為重點,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在準入農產品的主產區建立農業投入品購銷臺帳制度和準入農產品生產單位建立農業投入品使用臺帳制度。建立檢打聯動機制,加大農業投入品質量執法抽查和監督抽查,依法通報不合格農業投入品,對違法違規農資企業及其不合格農業投入品進行重點監管,嚴厲查處生產、銷售和使用禁用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廣泛開展農民安全用藥使用技術培訓活動,推廣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指導農民科學合理用藥,確保農產品安全上市。

  4. 強化準入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督抽查。面向城市的省級監督抽查,以及以基地、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批發市場等為重點的市、縣(區)級的監測抽查要加大對準入農產品的監測力度,擴大監測項目,增加監測頻次,提高產品監測的覆蓋面。鼓勵和推進農產品生產企業和市場準入主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實行在相關管理部門、生產企業和準入主體間的監測結果通報,實現監測信息的共享。對監測出的問題農產品,要按照檢打聯動的要求,及時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和處置,提高對準入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預警和防范能力。

  5. 推進可追溯制度試點示范。按照2010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現場會的要求,省廳已選擇蔬菜和水果開展了可追溯試點,建立了福建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平臺。今年還將在蔬菜、水果、食用菌、生豬和雞五個產業開展可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各地要按照“生產有記錄、流向可追蹤、信息可查詢、質量可追溯”的總體要求,在準入農產品的種、養殖環節上建立農事管理記錄制度,逐步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可追溯體系建設。

  6. 完善應急響應機制。要按照《福建省重大食品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門操作手冊》的要求,制定準入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省、市、縣三級應急預案,建立起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系統和快速反應機制。適時開展應急演練,完善預案,提高準入農產品應急響應速度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著力完善監管保障機制。

  1. 建立健全監管體系。目前,我省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體系還比較薄弱,監管體系也不完整。這種格局不利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展開,無法適應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的要求。為保證市場準入條件的實現和管理,必須盡快健全監管體系。一是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各級農業部門應積極利用新一輪機構改革的時機,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工作,說明情況,盡快在農業部門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已設立機構的要進一步完善監管隊伍,確實負起監管職責。今年是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要求的3年內普遍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產品質量監管機構的最后一年,要按照農業部《關于做好2011年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的意見》(農發[2011]1號)中提出的“力爭2011年完成在全國普遍建立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的任務”的要求,盡快在鄉鎮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同時,由村級農技員和動物防疫員一并承擔起質量安全監管的任務,進一步健全由省到村的監管網絡。二是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執法體系建設。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農業部、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加強農業綜合執法和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充實執法隊伍,建立職責明確、行為規范、執法有力、保障到位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執法體系。強化執法監管,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執法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執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檢驗體系建設。納入全國農產品監測體系建設規劃的市、縣(區),要按照農業部規劃的要求,加快市、縣(區)檢測站點建設。各監測機構和配備流動監測車的縣(市、區)要積極爭取站點運行經費,開展人員培訓,提升檢測技術水平和依法依規監測與檢測的能力,盡快發揮作用,為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提供技術支撐。

  2. 細化實施方案。試點城市農業部門按照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依照法定職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試點工作農業部門的實施方案。要將省政府辦公廳文件通知中由農業部門負責的工作進行細化,形成工作措施,保證準入工作順利開展。開展這項工作需要的經費,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爭取列入當地財政預算。

  3. 加強調研和宣傳發動。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是一項新的制度安排,各地農業部門要立足當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實際,積極開展相關的調研工作。在制度執行過程中,注重分析問題,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監管措施。《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指出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加強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教育。同時,做好相關政策和準入措施的宣傳工作,取得準入農產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理解,獲得廣大消費者的支持,使他們成為維護該項制度的中堅力量。

  二О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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