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印發2021年“雙十一”“雙十二”期間規范網絡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市場監管市〔2021〕19號)

   2021-11-02 465
核心提示:采取網絡視頻等非聚集形式召,召集委“網監+”成員單位和區市場監管局,召開“2021網劍行動”推動會,總結工作、查擺問題,對下一步工作進行部署,全面完成“2021網劍行動”各項工作。

各區市場監管局,委“網監+”有關成員單位:

為做好“雙十一”“雙十二”期間規范網絡市場秩序有關工作,現制定《2021年“雙十一”“雙十二”期間規范網絡市場秩序工作方案》,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21年“雙十一”“雙十二”期間規范網絡市場秩序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構建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和區域商貿中心城市,切實維護網絡消費環境,積極營造促進我市線上消費健康有序發展的良好環境,結合“2021網劍行動”和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就2021年“雙十一”、“雙十二”期間規范網絡市場秩序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積極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網監+”工作機制作用,以深入推動我市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和區域商貿中心城市工作為中心,營造放心購物環境。結合“2021網劍行動”,廣泛宣傳《電子商務法》和《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自覺履行法定責任,提高自律意識,建立誠信自律機制,全力做好“雙十一”“雙十二”期間的消費維權保障和網絡市場監管工作。

二、工作內容

(一)開展互聯網平臺企業約談工作,提高電商企業自律經營意識。積極適應當前疫情防控嚴峻形勢,采取網絡視頻形式約談我市互聯網平臺企業,依法督促、指導平臺經營者建立健全平臺規則、平臺內經營者登記備案及資質資格審核機制,不斷強化落實平臺知識產權保護責任,及時下架與建黨100周年慶祝活動、“特供”“專供”專項行動、野生動物網絡交易信息等相關信息,認真落實網絡平臺數據報送責任。

(二)發布《京津冀網絡交易平臺服務合同》,進一步規范互聯網平臺企業經營行為。通過委官網和各類新聞媒體,適時發布《京津冀網絡交易平臺服務合同》,進一步推動“雙十一”“雙十二”期間電子商務經營者提升守法意識,規范經營行為。同時,進一步加大合同示范文本和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推動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范圍不斷擴大。

(三)召開市場監管部門網絡監管工作推動會,推動“2021網劍行動”深入開展。采取網絡視頻等非聚集形式召,召集委“網監+”成員單位和區市場監管局,召開“2021網劍行動”推動會,總結工作、查擺問題,對下一步工作進行部署,全面完成“2021網劍行動”各項工作。

(四)及時發布消費警示,提高網絡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利用多種渠道向消費者宣傳互聯網消費自我保護常識、維護合法權益的途徑,關注自身交易安全,避免陷入網絡消費陷阱及個人信息被盜用等情況發生,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理性消費意識。

(五)加強與行業協會合作,做好《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宣貫工作。今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通過與我市互聯網協會合作,采取多樣化方式,積極向本市的互聯網企業宣講新辦法主要內容和出臺背景,提高我市互聯網企業的守法經營意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充分發揮“網監+”網絡市場監管工作機制作用,加強部門間執法聯動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制度落實,強化違法問題網上發現、源頭追溯、依法查處,做到線上線下治理相結合,加大涉網案件查辦力度,切實發各項揮職能作用,形成切實有效的監管合力。

(二)加大消保維權力度。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采用多元化消費糾紛解決方式,全力做好相關消費者投訴舉報調處工作,切實維護好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雙十一”“雙十二”期間市場監管部門的舉措、做法,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維權事例、查辦的網絡違法案件要做好宣傳和報道,分享工作成果。“雙十一”“雙十二”期間開展活動的情況、發現的違法行為等情況總結于12月20日前通過OA短消息報送。



 
地區: 天津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