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商超規范管理,指導商超提升食品安全風險治理水平,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省局決定繼續深入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規范化建設,并組織開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食品商超規范化水平
以大中型商超,以及大型連鎖便利店、品牌網絡加盟店等為重點,持續深入開展規范化創建活動,嚴控食品安全風險,以點帶面提升商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鼓勵各地參照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檢查細則的通知)》(食安辦〔2018〕1號)和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開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創建活動的通知》(浙食藥監規〔2017〕11號)等文件提出的評價標準,深入開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創建活動,考核驗收及名單公布由各市局自行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動”
按照總局統一部署,廣泛發動有條件的食品超市向社會公開放心食品自我承諾。
(一)參與主體。省局已經公布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應全部納入公開自我承諾范圍,各市認定公布的“品質超市”等其他示范創建主體應分批納入公開自我承諾范圍。
(二)承諾內容。食品超市向社會公開承諾,應當包括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執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嚴格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強化食品銷售過程質量安全管理、依法對從業人員實施衛生健康管理、確保經營場所環境衛生(承諾內容參考見附件2),各地可根據實際需要增減相關內容,但應確保至少開展以上6個方面的承諾。
(三)組織形式。公開自我承諾由各市、縣局統一組織,采取相對集中的形式,遴選食品超市代表宣讀承諾內容,其他超市負責人簽字承諾,并統一公布于各自超市入口或宣傳欄,方便消費者進行監督。
三、加強食品超市自查和對已創建或承諾商超事后監督檢查
各地要督促食品超市開展食品安全自查,檢查進貨查驗記錄等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到位。要加大對“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自我承諾放心食品超市”等已承諾或創建商超的監督檢查,督促其持續符合創建標準及承諾要求。對情節輕微的,要限時整改;對以下幾類情節嚴重情形,要及時予以清理:
1.監督檢查中發現采購無有效溯源憑證食用農產品、銷售過期變質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等,未及時整改的;
2.一年內2次以上監督抽檢中發現銷售不合格食品的情形;
3.按照《浙江省大中型商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與技術評審指南》等規范評價,檢查評價總分<85分的。
請各市局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將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動開展情況及統計表報送省局食品流通處。
聯系人:胡晶瑩,聯系電話:0571-89761548。
附件: 1.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參考模板.docx
2.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動工作統計表.docx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