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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的通知 (贛市監辦食經〔2021〕12號)

   2021-07-15 662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市場監管局,贛江新區市場監管局: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結合餐飲質量安全提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市場監管局,贛江新區市場監管局: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結合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規范網絡訂餐經營行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網絡訂餐飲食安全,經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2021年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此次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及分支機構、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全面整治。強化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范網絡餐飲經營行為。嚴厲打擊網絡餐飲違法違規行為,取締無證、假證、套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治理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線下加工環境“臟亂差”現象,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時間

2021年7月下旬至10月底。

三、整治重點

(一)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

1.履行備案情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向所在地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備案情況,設立的分支機構、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備案情況;

2.建立制度情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建立并執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制度,并在網絡平臺上公開相關制度情況;

3.審查登記情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登記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信息,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簽訂食品安全協議等情況;線上審查和線下現場核查相結合,杜絕無食品經營許可證入網經營。

4.人員機構情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和考核情況;

5.信息公示情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網上公示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食品經營許可證、量化分級信息等情況;

6.記錄保存情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履行記錄義務,記錄網絡訂餐的訂單信息及信息保存情況;

7.抽查監測情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和監測情況;

8.處理投訴舉報情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建立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對涉及消費者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核查處理情況。

(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

1.主體資質要求。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及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等情況;

2.公示信息情況。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網上公示菜品名稱和主要原料名稱等情況;

3.原料控制情況。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選擇供貨商,落實食品原料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

4.加工制作情況。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原料采購、設施設備、從業人員、環境衛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規范加工制作過程等情況。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區內加工食品,不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保持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一致等情況;

5.配送過程情況。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采取的保存、配送措施等情況。加工的餐食是否配有獨立完整的封簽,確保配送過程餐食不被污染等情況;

6.從業人員培訓。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對送餐人員的食品安全培訓和管理,及組織餐飲從業人員線上或線下培訓、線上考試等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實施,細化工作方案。各地要將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工作有機結合,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督促指導。各地要督促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安排專門人員立即對備案、審查登記、公示信息、抽查和監測、配送過程管理等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三)強化監督檢查,注重行動實效。各地要強化對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通過線上監測、線下檢查和抽檢監測等措施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并依法從嚴查處。對監督檢查中多次發現存在違法行為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要從重查處。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要加強處罰信息公開力度,及時曝光典型案例。

(四)鼓勵投訴舉報,強化社會共治。各地要督促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公開投訴舉報方式,鼓勵送餐人員舉報取餐門店食品安全管理、餐食質量安全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要制訂具體的措施,配合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公開餐食加工制作過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請各地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及統計表(見附件)報送至省局食品經營處。

聯系人及電話:陳美榮   0791-86355086

郵箱:15224129@qq.com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

2021年7月14日



 
地區: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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