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健康委,各有關單位:
目前,我省各地陸續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的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預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發生,切實維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職健函﹝2021﹞346號)精神,現就做好我省防暑降溫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暑降溫工作
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高度重視防暑降溫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在高溫天氣來臨前,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對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作出專門部署和安排。采取有效措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地區、本單位工作實際,針對不同工作種類,合理布局生產現場,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采取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等措施,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會同有關部門對建筑施工、冶金等行業領域以及爐前工、環衛工、快遞員等崗位和人群防暑降溫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根據高溫天氣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要指導相關單位做好戶外疫苗接種、核酸檢測等場所的防暑降溫工作。合理安排高溫天氣戶外防疫工作者的作息時間,切實做好高溫季節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二、開展健康檢查,科學安排作業時間
各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組織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用人單位要根據生產特點和作業條件,合理安排和調整作業時間,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T/T229.3)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和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三、改善作業條件,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各用人單位應當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在高溫工作環境設置風扇等基本防暑降溫設施,配備清涼飲料和常用防暑藥品的工間休息場所,有條件的可增設空調、噴霧風扇及淋浴設施等通風或降溫設施;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如發現勞動者出現中暑癥狀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嚴重者及時送醫。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職業健康監管職責,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核查等重點工作,加強對易發生高溫中暑行業領域和單位的監督執法,重點檢查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級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要加強相關力量配備,合理安排人員、優化服務流程,提高高溫作業職業健康檢查、職業性中暑診斷的服務質量,及時上報職業性中暑確診和疑似病例信息。醫療機構要提高中暑患者救治能力及水平,切實降低中暑患者死亡率。
五、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勞動者防護意識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大對高溫危害及其防護措施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網、端、微、屏”等各類媒體平臺,通過動漫、短視頻、公益廣告等通俗易懂、勞動者喜聞樂見的方式,普及防暑降溫常識、急救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使廣大勞動者了解高溫危害、掌握高溫危害的防護措施和個體防護方法,切實提高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減少因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造成中暑事件的發生。
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