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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下達2021年第三季度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定期抽樣檢驗計劃的通知

   2021-07-13 665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市食品檢驗中心:為確保食品質量安全,現將我市2021年第三季度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定期抽樣檢驗相關事宜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市食品檢驗中心:

為確保食品質量安全,現將我市2021年第三季度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定期抽樣檢驗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檢產品

醬油、食醋、醬類、調味料、包裝飲用水、碳酸飲料(汽水)、果蔬汁類及其飲料、蛋白飲料、固體飲料、其他飲料、冷凍飲品、速凍面米食品、速凍調制食品、果凍、糖果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蛋制品、月餅、食品餡料、焙炒咖啡、其他食品、食用動物油脂、熱加工熟肉制品、果蔬罐頭、醬腌菜、蔬菜干制品等26類產品,共計138批次。(具體產品抽檢批次見附件1)

二、抽檢對象

清遠市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部分食品生產企業(具體企業名單見附件3)。

三、抽樣工作及承檢機構

依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的規定,本計劃的抽樣及檢驗由市局統一委托清遠市食品檢驗中心實施,各縣(市、區)局要全力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抽樣工作。

四、抽樣方法及數量、檢驗標準、檢驗項目和判定原則

1.抽樣方法:在企業成品倉庫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檢驗樣品。檢驗樣品不得由企業自行提供。

2.抽樣數量:從同一批次樣品堆的4個不同部位隨機抽取4個或4個以上的大包裝,分別取出相應的樣品,抽樣數量原則上應當滿足檢驗和復檢的要求(具體抽樣數量見附件2)。

3.封樣:所抽樣品分為2份,1份為檢驗樣品、1份為復檢備份樣品,抽樣人員應當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對檢驗樣品和復檢備份樣品分別封樣,并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樣食品生產企業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4.檢驗標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28050-2011《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762-2017《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量》、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產品執行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經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或產品明示標準等。

5.檢驗項目:具體檢驗項目見附件2。

6.判定原則:檢驗項目全部符合檢驗依據要求的判為合格,檢驗項目有一項或一項以上不符合的則判該批次產品不合格。

五、抽樣檢驗費用

本次定期抽樣檢驗的費用由市局統一支付,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六、工作要求

1.承檢機構及人員應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的規定組織實施。

2.本次定期抽檢的樣品全部送承檢機構。

3.本次抽樣計劃批次,以覆蓋產品為原則,盡量抽取企業的主導產品或產量大的產品。若部分企業停產無產品,需提供企業停產報告或其他有效佐證材料。

4.承檢機構在檢驗過程中自行對檢驗結果進行復驗不得使用復檢備份樣品。

5.承檢機構應于9月8日前完成月餅及月餅餡料產品的抽樣檢驗工作,其他產品的抽樣檢驗工作應于9月30日前完成。

6.檢驗結果合格的,承檢機構應當在檢驗結論作出后7個工作日內將檢驗結果報市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科;不合格的,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報告。

7.被抽檢企業對本次抽樣檢驗結果有異議要求復檢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論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者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復檢機構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最終檢驗結論。

抽樣過程中遇到具體情況請及時與市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科聯系。

附件:1.2021年第三季度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定期抽樣檢驗計劃批次

2.2021年第三季度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定期抽樣檢驗細則

3.2021年第三季度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定期抽樣檢驗企業名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

(聯系人:黃漢杰 ;聯系電話:3385596)

附件1

2021年第三季度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定期抽樣檢驗計劃批次

序號 產品名稱 清城 清新 英德 連州 佛岡 陽山 連南 連山 合計 備注
1 醬油           1     1 三季度
2 食醋 1 1             2
3 醬類           1     1
4 調味料 4 2 1     1 1   9
5 包裝飲用水 5 4 8 4 4 2 2   29
6 碳酸飲料(汽水)   1             1
7 果蔬汁類及其飲料 1   1           2
8 蛋白飲料 2 1             3
9 固體飲料 4   1 2 1       8
10 其他飲料 3 1 2   2       8
11 冷凍飲品 1   1           2
12 速凍面米食品 1         1     2
13 速凍調制食品 5   1     1     7
14 果凍 1   1           2
15 糖果制品 3 1 1 2 1 2     10
16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 1               1
17 蛋制品 3               3
18 月餅 11 2 4 8 2 2 2   31
19 食品餡料         2       2
20 焙炒咖啡 1   1           2
21 其他食品       1 1 1     3
22 食用動物油脂   1             1
23 熱加工熟肉制品 2 1             3
24 果蔬罐頭   1 1           2
25 醬腌菜   1 1           2
26 蔬菜干制品   1             1
合 計 49 18 24   13 12 5 0 138
附件2
2021年第三季度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定期抽樣檢驗細則
序號 食品大類 食品亞類 食品品種 食品細類 檢驗項目 抽樣數量 備注
1 調味品 醬油 醬油 醬油 氨基酸態氮、銨鹽(以占氨基酸態氮的百分比計)a、鉛(以Pb計)、總砷(以As計)、黃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8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得少于 2L。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6個包裝作為檢驗樣品量,2 個包裝 作為復檢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 1L)。 a. 僅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有規定時檢測。 
食醋 食醋 食醋 總酸(以乙酸計)、不揮發酸(以乳酸計)a、鉛(以Pb計)、總砷(以As計)、黃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8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得少于 2L。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6 個包裝作為檢驗樣品,約 2 個包 裝為復檢備份樣品。 a. 
僅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有規定時檢測。
醬類 醬類 黃豆醬、甜面醬等 氨基酸態氮、鉛(以Pb計)、總砷(以As計)、黃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 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大腸菌群。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11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 3kg。所抽取樣品分成 2 份,約 8 個包裝作為檢驗樣品,約 3個包裝作為復檢備份樣品(備份樣品不少于 1kg)。  
    調味料 固體復合調味料 雞粉、雞精調味料 鉛(以Pb計)、總砷(以As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菌落總數a、大腸菌群a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4 個獨立包裝,不得少于 1kg。約 1/2 作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a. 
僅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有規定時檢測。
    調味料 固體復合調味料 其他固體調味料 鉛(以Pb計)、總砷(以As計)a、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阿斯巴甜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4 個獨立包裝,不少于 1kg。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1/2 作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a. 
水產調味品和藻類調味品不檢測,含松茸的產品不檢測。
    調味料 半固體復合調味料 辣椒醬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沙門氏菌a、金黃色葡萄球菌a。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8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 2kg。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3/4 作為檢驗樣品,約 1/4 為復檢備份樣品。 a. 僅限即食類產品檢測
    調味料 半固體復合調味料 其他半固體調味料 羅丹明B、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4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 1kg。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1/2 作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調味料 液體復合調味料 蠔油、蝦油、魚露 鉛(以Pb計)、鎘(以 Cd 計)a、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8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 2kg(L)。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抽取樣品量為 8 個包裝的,約 3/4 作為檢驗樣品,約 1/4 為復檢備份樣品。 a. 僅魚露檢測。
    調味料 液體復合調味料 其他液體調味料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菌落總數 a、大腸菌群 a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8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 2kg(L)。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3/4 作為檢驗樣品,約 1/4 為復檢備份樣品。 a. 限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有限量規定時檢測。 
2 飲料 包裝飲用水 飲用天然礦泉水 飲用天然礦泉水 界限指標a、鎳、銻、溴酸鹽、硝酸鹽(以NO3¯計)、亞硝酸鹽(以NO2¯計)、大腸菌群、糞鏈球菌、產氣莢膜梭菌、銅綠假單胞菌 當所抽樣品規格(凈含量)≥5L 時,抽取 7 個獨立包裝;樣品規格(凈含量)在 1L-5L 之間時,  a. 界限指標為鋰、鍶、鋅、偏硅酸、硒、游離二氧化碳、溶解性總固體,具體檢測項 目為標簽明的、且在標準要求范圍內的界限指標。b.僅限執行標準為 GB 17323 的產品檢測。
飲用純凈水 飲用純凈水 耗氧量(以O2計)、亞硝酸鹽(以NO2¯計)、余氯(游離氯)、三氯甲烷、溴酸鹽、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電導率b 抽取 8 個獨立包裝;其他規格產品,抽樣樣品量 15 個獨立包裝(總量不少于 4L)。
其他飲用水 其他飲用水 渾濁度、耗氧量(以O2計)、亞硝酸鹽(以NO2¯計)、余氯(游離氯)、三氯甲烷、溴酸鹽、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總砷 。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4/5 為檢驗樣品,約 1/5 為復檢備份樣品;當樣品規格(凈 含量)≥1L 時,1 包裝為復檢備份樣品。
碳酸飲料(汽水) 碳酸飲料(汽水) 碳酸飲料(汽水) 鉛、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2L(kg),不少于 10 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4/5 為檢驗樣品,約 1/5 為復檢備份樣品。  
、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酵母
果蔬汁類及其飲料 果蔬汁類及其飲料 果蔬汁類及其飲料 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納他霉素、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安賽蜜、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合成著色劑(莧菜紅、胭脂紅、檸檬黃、日落黃、亮藍)a、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酵母、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2L(kg),不少于 10 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4/5 為檢驗樣品,約 1/5 為復檢備份樣品。 a.視產品具體色澤而定。 
蛋白飲料 蛋白飲料 蛋白飲料 鉛、蛋白質、三聚氰胺a、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菌落總數b、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霉菌、酵母、安賽蜜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2L(kg),不少于 10 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4/5 為檢驗樣品,約 1/5 為復檢備份樣品。 a. 僅含乳飲料檢測。 
b. 添加活菌(未殺菌)型含乳飲料不檢測。
固體飲料 固體飲料 固體飲料 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1.5kg,不少于 10 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4/5 為檢驗樣品,約 1/5 為復檢備份樣品。  
(以糖精計)、安賽蜜、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標簽、西布曲明、匹可硫酸鈉
其他飲料 其他飲料 其他飲料 鉛、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 (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鈉(以糖精計)、安賽蜜、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合成著色劑(莧菜紅、胭脂紅、檸檬黃、日落黃、亮藍)、菌落總數、霉菌、酵母、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2L(kg),不少于 10 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4/5 為檢驗樣品,約 1/5 為復檢備份樣品。  
3 冷凍飲品 冷凍飲品 冷凍飲品 冷凍飲品 鉛(以Pb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凈含量不超過 500g 的產品,抽樣量不少于 12 個獨立包裝,且不少于 1kg,組合型樣品根據檢驗和復檢需要適當增加抽樣量;凈含量在 500g 以上的產品,抽樣量不少于 8 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3/4 為檢驗樣品,約 1/4 為復檢備份樣品。  
4 速凍食品 速凍面米食品 速凍面米食品 速凍面米食品 生制品:鉛(以Pb計)、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糖精鈉(以糖精計) 生制品):抽樣數量不少于1kg,且不少于4個包裝,約 1/2 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熟制品:糖精鈉(以糖精計)、 熟制品:抽樣數量不少于2kg,且不少于8個包裝,約 3/4 為檢驗樣品,約 1/4 為復檢備份樣品。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 (以脫氫乙酸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  
速凍其他食品 速凍肉制品 速凍調理肉制品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鉛(以Pb計)、鉻(以Cr計)、氯霉素、胭脂紅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2kg,不少于4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中1/2作為檢驗樣品;1/2作為備份樣品。  
5 糖果制品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代可可脂巧克力 鉛(以pb計)、沙門氏菌 抽取樣品量至少為600g,不少于6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中5個包裝為檢驗樣品,1個包裝為備份樣品。  
糖果制品 果凍 果凍 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酵母 預包裝食品抽取樣品量不少于 1kg,不少于 8 個獨立包裝,約 3/4 為檢驗樣品,約 1/4 為復檢備份樣品。  
糖果制品 糖果制品 鉛(以Pb計)、糖精鈉(以糖精計)、合成著色劑(檸檬黃、莧菜紅、胭脂紅、日落黃)、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1kg,不少于8個獨立包裝。約 3/4 為檢驗樣品,約 1/4 為復檢備份樣品。  
壓片糖果 鉛(以Pb計)、糖精鈉(以糖精計)、合成著色劑(檸檬黃、莧菜紅、胭脂紅、日落黃)、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西布曲明、匹可硫酸鈉 抽取樣品量不少于1kg,不少于8個獨立包裝。約 3/4 為檢驗樣品,約 1/4 為復檢備份樣品。  
6 蛋制品 蛋制品 再制蛋 再制蛋 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菌落總數ab、大腸菌群b、沙門氏菌c 抽取樣品量不少2kg,不少于10 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份,約 4/5 為檢驗樣品,約 1/5 為復檢備份樣品。 a. 除糟蛋外的產品檢測。 
b. 限即食再制蛋制品檢測。 
c. 限即食類預包裝食品檢測。 
7 糕點 月餅 月餅 月餅 酸價(以脂肪計)、過氧化值(以脂肪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丙酸及其鈉鹽、鈣鹽(以丙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納他霉素、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霉菌 a.抽取樣品量至少為2kg,不少于12個獨立包裝。b.所抽取樣品分為2份,其中8個包裝為檢驗樣品且有檢驗標簽的完整最小銷售包裝,4個包裝為復檢備份樣品。樣品基數不得少于5kg  
8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動物油脂 食用動物油脂 食用動物油脂 酸價、過氧化值、丙二醛、苯并[a]芘 凈含量>5L(kg)時,抽樣數量不少于1.5 L(kg);凈含量≤5L(kg)抽樣數量不少于1.5 L(kg),且不少于3個獨立包裝。約2/3為檢驗樣品,1/3為用于復檢的備份樣品  
9 肉制品 熱加工熟肉制品 醬鹵肉制品 醬鹵肉制品 鉛(以Pb計)、鎘(以Cd計)、鉻(以Cr計)、總砷(以As計)、氯霉素、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紅、糖精鈉(以糖精計)、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抽樣量不少于2kg,預包裝產品不少于8個獨立包裝。b.所抽樣品3/4作為檢驗樣品,1/4用于復檢的備份樣品。  
熏煮香腸火腿制品 熏煮香腸火腿制品 總砷(以 As 計)、N-二甲基亞硝胺、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胭脂紅、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腸埃希氏菌O157:H7、氯霉素 抽樣量不少于2kg,預包裝產品不少于8個獨立包裝。b.所抽樣品3/4作為檢驗樣品,1/4用于復檢的備份樣品。  
10 其他食品 其他食品 其他食品 湯料 鉛(以 Pb 計)、六六六、滴滴涕、二氧化硫殘留量 抽取樣品量至少為1kg(L),一般不少于4個獨立包裝,  
酵母抽提物 鉛(以 Pb 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 所抽取樣品中3/4為檢驗樣品,1/4為復檢的備份樣品。  
11 罐頭 果蔬罐頭 蔬菜類罐頭 蔬菜類罐頭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三氯蔗糖、商業無菌 抽取樣品量不1.5kg,不少于6 個獨立包裝,一份4個包裝為檢驗樣品,另一份2個包裝為復檢備份樣品。  
12 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 蔬菜干制品 蔬菜干制品 鉛(以 Pb 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二氧化硫殘留量、糖精鈉(以糖精計) 抽取樣品量至少為800g,所抽取樣品中1/2為檢驗樣,1/2為備份樣品。  
醬腌菜 醬腌菜 鉛(以Pb計)、亞硝酸鹽(以NaNO2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大腸菌群 抽取樣品量至少為1.2kg,不少于10個獨立包裝。樣品分為2份,約 4/5 為檢驗樣品,約 1/5 為復檢備份樣品。 微生物限預包裝食品檢測
13 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 焙炒咖啡 焙炒咖啡 焙炒咖啡 咖啡因、鉛(以Pb計)、赭曲霉毒素A 抽取樣品量至少為 600g,不少于 3 個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2/3 為檢驗樣品,約 1/3 為復檢備份樣品。  
14 其他食品 其他食品 其他食品 食品餡料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丙酸及其鈉鹽、鈣鹽 、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抽取樣品量至少為1kg,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1/2 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15 其他食品 其他食品 其他食品 復合調味油 酸價(以脂肪計)、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鉛(以 Pb 計) 抽樣數量不少于 3L(kg),且不少于 6 個   
、總砷(以 As 計)、黃曲霉毒素 B1 獨立包裝;所抽取樣品分為 2 份,約 1/2 為檢驗樣品,約 1/2 為復檢備份樣品  
、溶劑殘留量    
附件3
2021年第三季度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定期抽樣檢驗企業名單



 
地區: 廣東 清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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