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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新舊《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變化解讀

   2016-08-05 291
核心提示:一、糧食定義和內容的擴充2016版征求意見稿對糧食的解釋增加了谷物成品糧、食用植物油、油料、豆類和薯類,并明確了政策性糧食的
    一、糧食定義和內容的擴充


    2016版征求意見稿對糧食的解釋增加了谷物成品糧、食用植物油、油料、豆類和薯類,并明確了政策性糧食的定義:是指政府指定或者委托糧食經營者購買、儲存、加工、銷售,并給予財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性支持的糧食,包括儲備糧。


    其中,新增的“薯類”,符合我國未來主糧發展的趨勢。今年年初,農業部發布了關于推進馬鈴薯產業開發的指導意見,結合我國農業發展現狀、生態環境現狀,馬鈴薯高產營養的特點,開拓馬鈴薯作為主食并進行產業化推廣。在相關的報道中,也多次提到有關馬鈴薯作為主食產品的研發和試驗成果。


    2016版征求意見稿增加了糧食經營的定義:是指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政策性糧食加工和原糧、政策性糧食銷售等活動。進一步明確了糧食管理市場化運作的模式,從種植、收購等環節到最終的儲存、輪換銷售,一方面保證了糧食生產消費的動態循環,避免“陳化糧”的產生,另一方面,從法規的層面公開透明了糧食的銷售行為,可增加公眾對糧食相關管理行為的監督。


    二、體現與同級食品安全主管部門的協作


    2016版征求意見稿針對糧食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結果及發現問題的通報在報送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同時,還需要“通報同級農業行政、衛生計生行政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體現了食品安全主管部門在風險監測方面的協作關系。比如,涉及農藥殘留方面可以加強與農業部的進一步合作;涉及重金屬等污染指標的問題可以提報衛計委進一步進行風險監測的工作,為日后的監管體系的建設做好基礎工作;涉及糧食加工品在生產和流通環節的監管情況,可以與食藥監局共享相關監管數據,發現存在問題進而建立健全新的原糧生產、收購、運輸、經營等方面的法規。各個監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通過問題的及時反饋、數據共享等,可以進一步增強糧食產業鏈整體的安全管理狀況。


    另外,采用風險防控措施,可以分級別,分情況對存在糧食質量安全風險的糧食分情況制定解決措施,防止一刀切,直接用作飼料或者銷毀等,可以將糧食經濟損失調整到最低限度。


    三、強調糧食儲存過程防霉變要求


    2016版征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對糧食儲存過程中溫度、濕度等條件進行管理,防止霉變。霉變是糧食儲存過程中一大重要問題。近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了糧食有關工作的新聞發布會,國家糧食局局長任正曉在答記者問環節提到“種糧不易,儲糧也難。糧食是能呼吸、會發熱、有生命的有機體,如果儲糧的溫度、濕度出現異常,就可能發生霉變。”因此,各級糧食部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辦法來確保糧食的儲存安全,在新倉建設、危倉改進、科技儲糧、強化責任落實、強化監督問責等方面下大力氣做工作。在此方面,食品伙伴網查詢了去年12月發改委、糧食局聯合發布的《國有糧油倉儲物流設施保護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也強調了加強糧油倉儲物流設施保護,保證糧油倉儲能力滿足國家糧食安全需要。


    2016版征求意見稿將防止霉變的要求明確提出來,也正說明了我國糧食儲存面對的重大難題之一就是糧食的霉變。因此,任正曉表示,未來需要通過各個環節做好糧食的儲存防霉變工作:一是把好糧食收購入庫的檢驗關;二是把好庫存糧食日常的檢查關;三是把好政府部門的抽查抽檢關;四是把好糧食銷售出庫關,防止有毒有害的糧食銷售出庫。五是把好有毒有害糧食的監管關。


    通過查詢食品伙伴網開發的抽檢數據庫發現:2015年至今,小麥粉、玉米淀粉等檢出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DON)約14批次,對于檢出的不合格,食藥局等相關部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問題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并對相關企業立案查處。


    同時,一些企業也加強了對產品的自檢,對因相關毒素污染的產品及時向社會公告。2016年4月15日,寧夏五朵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動召回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DON)不合格小麥粉,公開發布召回公告,這是值得肯定的對廣大消費者負責任的做法。有理由相信,未來糧食安全的保障,監管部門的抽檢和導向引領,以及企業的自檢把關,終將為廣大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再加一道保險杠。


    四、相關法規的系統化建設


    2016版征求意見稿第十七條對糧油正常儲存年限直接引用了《糧油倉儲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號,2009年)執行。不再直接列出相關具體糧油品類,如:小麥、稻谷、玉米、食用油脂和豆類等的儲存年限。一方面可有效防止相關要求的沖突和重復出現,另一方面實現了糧食相關法規的配套引用和互補。


    2016版征求意見稿增加了“進出境糧食應當符合出入境檢驗檢疫有關規定”的要求。進一步明確了糧食的進出口方面的安全管理要求。2004年以來,我們國家糧食生產已經實現了歷史罕見的“十二連增”,但近年來我國糧食進口也大量增長。與此同時,資源和勞動力的制約、生態的制約、我國糧食品種結構的缺陷等問題,也決定了目前,我們的糧食供給的部分須依賴進口,尤其是大豆。因此,2016版征求意見稿也結合目前的實際,將糧食的進出口安全管理要求提了出來,應該說是非常結合我國糧食供需實際的。


    《進出境糧食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屆時,我們的糧食安全保障系統將實現國內國外兩個方向上的有序管理。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


 
標簽: 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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