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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具體行動方案(廈府辦〔2007〕242號附件)

   2011-05-26 782
核心提示:   為加強豬肉質量安全監管,全面提高豬肉質量安全水平,根據國務院、省、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商務


         為加強豬肉質量安全監管,全面提高豬肉質量安全水平,根據國務院、省、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商務部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工作部署和廈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此方案。

  一、專項整治的總體要求

  這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產品是生鮮豬肉;重點單位是規模生豬養殖場、屠宰場(肉聯廠)、農貿市場、生鮮超市、餐飲單位和肉品加工、冷藏企業;重點區域是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生豬私屠濫宰行為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私宰上市屢打不絕及反復發生的區域。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從生豬養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費等環節全過程監管的鏈條,建立豬肉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強化生豬檢疫制度、根除私屠濫宰現象、杜絕非法肉品交易,確保肉品質量和消費安全。到今年底,各城區生豬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生豬進點屠宰率實現95%;市場、超市、肉制品加工企業、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二、專項整治的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養殖環節。要確保落實生豬檢疫制度,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售出、不轉運。組織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嚴格出具檢疫合格證明,嚴厲打擊生豬養殖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行為(農業部門負責)。

  (二)屠宰環節。要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取締私屠濫宰,推進豬肉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確保出廠肉品檢疫檢驗合格。嚴肅查處屠宰加工病死豬肉、注水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豬肉出廠。對屠宰環節發現的病害肉要進行無害化處理,保證肉品的質量安全(貿發部門負責)。

  (三)流通環節。要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帳制度,保證銷售經定點屠宰企業檢疫檢驗合格的豬肉,依法查處銷售非定點屠宰企業的豬肉、未經檢疫的豬肉、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不合格肉品的違法行為(工商部門負責)。

  (四)加工環節。依法查處豬肉制品加工企業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注水肉、有害肉、無進口合法檢驗證明的進口豬肉及其產品等違法行為,要保證使用經定點屠宰企業檢疫檢驗合格的豬肉,建立加工原料進貨索證驗收制度(質監部門負責)。

  (五)消費環節。對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進行監管,依法查處賓館、酒樓和集體食堂等餐飲單位采購、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注水肉、有害肉、無進口合法檢驗證明的進口豬肉及其產品等違法行為,完善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檢查驗收制度,確保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衛生部門負責)。

  (六)市區兩級齊抓共管,分工負責,抓好我市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區政府對本轄區整治行動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轄區的肉品質量安全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積極支持有關監管部門開展工作,對轄區內養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費等環節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清查,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生產經營行為進行處罰,確保實現本區各項整治指標。

  三、工作步驟

  (一) 動員部署階段(9月1日-10日)。成立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機構(由市貿發局牽頭,公安、工商、衛生、農業、質監和各區經貿部門等部門組成),制定專項整治具體行動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召開專門會議動員部署,學習有關文件,廣泛宣傳發動,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專項整治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1日-11月30日)。全面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市區兩級經貿部門、農業部門、工商部門、衛生部門、質監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執法或聯合執法形式每月對全市定點屠宰廠(場)、農貿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業、肉品冷藏企業、肉制品加工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檢查重點:1、進入屠宰廠(場)牲畜是否憑動物產地檢疫證,是否開展"瘦肉精"檢測,是否嚴格執行肉品出廠憑"兩證兩章"上市制度,是否按有關規定處理不合格產品;2、檢查農貿市場、超市等單位是否落實市場開辦者責任制和經營者準入退出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臺帳登記和不合格肉品退出銷售制度; 3、檢查豬肉制品加工企業、集體食堂、餐飲單位是否建立健全肉品原料采購驗收、索證索票制度,是否建立采購檔案和使用的監管制度。對不符合規定和要求的,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達不到要求的,要依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的特別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給予查處。公安部門要配合市區相關部門依法查處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生豬私屠濫宰行為比較集中區域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私宰窩點,依法查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各區和市直各有關責任部門應根據本方案細化本區、本部門的各項具體落實工作和時間進度要求,并穩步推進,認真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15日)。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將組織對開展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驗收,對相關部門、各區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對開展好的單位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差的單位通報批評,限期整改,跟蹤督辦,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政紀、法紀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學習國務院、省、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充分認識開展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認識統一到會議精神上來,把行動統一到國務院、省、市的部署上來。各相關部門和各片區要加強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成立專門的工作小組,統一組織部署,并指定專人負責,設立舉報電話;要為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裝備保障,以確保專項整治活動落到實處。(廈門市貿發局舉報電話5302757)。同時有關工作小組和具體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情況請于9月24日前報專項整治工作機構辦公室。

  (二)嚴格落實責任制。各區政府對本行政轄區內生豬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負總責,各區政府要將生豬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標,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管理工作,與轄區內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簽訂豬肉質量安全承諾書,定期聽取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特別要加強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的豬肉安全監管。定點屠宰企業、農貿市場、超市開辦單位、豬肉制品加工企業、集體食堂、餐飲單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責任追究,對整治工作不力或不履行職責、互相推諉、濫用職權以及其他瀆職行為的,要予以嚴肅處理。

  (三)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合力。

  各區、各相關部門要樹立大局觀念,相互支持,形成協同配合、齊抓共管的合力,發揮專項整治的聯動效應。要按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圍繞整治方案的目標,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對于跨部門、跨區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聯合執法。對重大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嚴懲。

  為加強情況溝通和工作配合,各區、各相關部門要將執法和檢查情況匯總表(附件1)、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檢查表(附件2)和信息簡報每半月報送給市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機構辦公室,市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機構每半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通報工作進展,總結工作經驗,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

  (四)積極宣傳,營造整治工作氛圍。各區、各相關部門要積極宣傳專項整治工作成效,及時揭露并曝光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同時要大力宣傳一批按照標準化、規模化、專業化要求,實行肉品生產、加工、銷售全程質量監控的好企業、好品牌,形成生產安全肉品、銷售安全肉品、使用安全肉品的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1、   生豬屠宰專項整治執法情況和檢查情況匯總表.doc
 

  2、   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檢查表.doc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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