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市食藥監局相關處室及局執法總隊: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以及市食藥安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滬食藥安辦〔2018〕18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生產經營環節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主要矛盾變化對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市委主要領導關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批示和市政府主要領導在2018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視頻會議上提出的“三個并重”要求為指導,督促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方便市民及時查詢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樹立消費信心,不斷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的獲得感和滿意度,鞏固深化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建設。
(二)工作目標
建立統一的信息追溯平臺,生產經營者將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流通以及餐飲服務環節的相關信息上傳至平臺,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實現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實施分類管理,聚焦重點品種、環節、企業,對納入《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種目錄(2015年版)》的9大類20個品種全面實施追溯,追溯覆蓋率要達到100%,信息上傳率要達到100%。
二、具體工作
(一)明確職責,加強組織領導
市食藥安辦已牽頭組織成立了由市食藥監局、市農委、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商務委、市教委、市糧食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和儀電集團組成的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推進工作小組及聯絡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組織推進、綜合協調,在整合有關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系統的基礎上,建設全市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負責食品生產、餐飲服務環節信息追溯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維護;對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和食品農產品流通環節的信息追溯,實施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
各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要結合本轄區實際,成立相應的工作推進機構,協調指導和督促推進本轄區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和食品農產品流通環節的信息追溯,實施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以及食品生產、餐飲服務環節信息追溯系統的運行、維護等具體工作。
(二)摸清底數,落實主體責任
各區、各部門要對本轄區內的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屠宰廠(場)、批發經營企業、批發市場、兼營批發業務的儲運配送企業、標準化菜市場、連鎖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學校食堂、中型以上飯店及連鎖餐飲企業等14類主體開展全面排摸梳理,建立本轄區列入追溯管理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底數清單,并按月進行動態更新。督促各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建立實施食品進貨、銷售臺賬制度,按照要求及時、完整地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上傳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同時積極鼓勵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其他生產經營者參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的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追溯義務。
(三)加強執法,倒逼制度實施
各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義務的監督檢查。重點開展以下四個方面的監督檢查:一是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是否按照規定上傳內容,包括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生產經營許可等資質證明材料,或者在信息發生變動后是否及時更新電子檔案相關內容;二是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是否按照規定及時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上傳相關信息;三是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是否故意上傳虛假信息;四是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是否拒絕向消費者提供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來源信息。對于未按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義務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要依法予以立案查處。同時,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摸索出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形成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工作的相關建議和措施。
(四)宣傳培訓,營造追溯環境
各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大對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宣傳培訓力度,做好食品安全追溯系統的推廣應用。一是要抓好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培訓。通過舉辦專題講座、培訓班、研討會和考試等方式,逐級開展大規模、多層次的監管人員學習培訓。二是要抓好食品從業人員培訓。各區、各部門要將食品從業人員學習《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作為落實食品企業主體責任的重要措施,要加強對本轄區的食品從業人員,特別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重點崗位人員的培訓,通過重點內容解讀、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著力提升食品從業人員對《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的學習理解和自覺守法意識。三是要抓好社會公眾宣傳。各區、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各類媒體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面向全社會廣泛普及《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提高市民對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以及追溯平臺的認知度、感受度,提高市民查詢的使用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各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制定詳細的推進方案,成立相應的工作推進機構,設置專門的聯絡人,確保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請各區于6月1日前將聯絡人信息表報送至市食藥監局(協調處)。
(二)加大財政扶持
推進追溯日常管理經費納入部門財政預算,大力支持社會力量和資本投入追溯體系建設,鼓勵各項政策向實現追溯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傾斜,推動政府采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可追溯產品。支持相關部門在資金、土地、金融、收費等方面出臺政策措施用于支持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體系建設,引導和鼓勵市區級政府設立專項資金。
(三)強化信息報送
部門間、市區間要建立通報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及時將各類主體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義務情況進行通報,查處、曝光一批不按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義務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各區于每月25日前將本月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監管信息填報至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www.shfda.org)指定模塊,填報方法詳見《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滬食藥監協〔2017〕191號)。市食藥監局將定期對各區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推進情況進行通報,并列入年度食品安全績效考核內容。
特此通知。
附件: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分管領導和聯絡員信息表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
相關附件
滬食藥監協〔2018〕109號附件.docx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以及市食藥安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滬食藥安辦〔2018〕18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生產經營環節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主要矛盾變化對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市委主要領導關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批示和市政府主要領導在2018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視頻會議上提出的“三個并重”要求為指導,督促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方便市民及時查詢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樹立消費信心,不斷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的獲得感和滿意度,鞏固深化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建設。
(二)工作目標
建立統一的信息追溯平臺,生產經營者將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流通以及餐飲服務環節的相關信息上傳至平臺,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實現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實施分類管理,聚焦重點品種、環節、企業,對納入《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種目錄(2015年版)》的9大類20個品種全面實施追溯,追溯覆蓋率要達到100%,信息上傳率要達到100%。
二、具體工作
(一)明確職責,加強組織領導
市食藥安辦已牽頭組織成立了由市食藥監局、市農委、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商務委、市教委、市糧食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和儀電集團組成的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推進工作小組及聯絡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組織推進、綜合協調,在整合有關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系統的基礎上,建設全市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負責食品生產、餐飲服務環節信息追溯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維護;對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和食品農產品流通環節的信息追溯,實施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
各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要結合本轄區實際,成立相應的工作推進機構,協調指導和督促推進本轄區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和食品農產品流通環節的信息追溯,實施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以及食品生產、餐飲服務環節信息追溯系統的運行、維護等具體工作。
(二)摸清底數,落實主體責任
各區、各部門要對本轄區內的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屠宰廠(場)、批發經營企業、批發市場、兼營批發業務的儲運配送企業、標準化菜市場、連鎖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學校食堂、中型以上飯店及連鎖餐飲企業等14類主體開展全面排摸梳理,建立本轄區列入追溯管理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底數清單,并按月進行動態更新。督促各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建立實施食品進貨、銷售臺賬制度,按照要求及時、完整地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上傳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同時積極鼓勵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其他生產經營者參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的規定,履行相應的信息追溯義務。
(三)加強執法,倒逼制度實施
各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義務的監督檢查。重點開展以下四個方面的監督檢查:一是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是否按照規定上傳內容,包括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生產經營許可等資質證明材料,或者在信息發生變動后是否及時更新電子檔案相關內容;二是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是否按照規定及時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上傳相關信息;三是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是否故意上傳虛假信息;四是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是否拒絕向消費者提供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來源信息。對于未按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義務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要依法予以立案查處。同時,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摸索出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形成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工作的相關建議和措施。
(四)宣傳培訓,營造追溯環境
各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大對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宣傳培訓力度,做好食品安全追溯系統的推廣應用。一是要抓好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培訓。通過舉辦專題講座、培訓班、研討會和考試等方式,逐級開展大規模、多層次的監管人員學習培訓。二是要抓好食品從業人員培訓。各區、各部門要將食品從業人員學習《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作為落實食品企業主體責任的重要措施,要加強對本轄區的食品從業人員,特別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重點崗位人員的培訓,通過重點內容解讀、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著力提升食品從業人員對《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的學習理解和自覺守法意識。三是要抓好社會公眾宣傳。各區、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各類媒體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面向全社會廣泛普及《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提高市民對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以及追溯平臺的認知度、感受度,提高市民查詢的使用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各區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制定詳細的推進方案,成立相應的工作推進機構,設置專門的聯絡人,確保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請各區于6月1日前將聯絡人信息表報送至市食藥監局(協調處)。
(二)加大財政扶持
推進追溯日常管理經費納入部門財政預算,大力支持社會力量和資本投入追溯體系建設,鼓勵各項政策向實現追溯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傾斜,推動政府采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可追溯產品。支持相關部門在資金、土地、金融、收費等方面出臺政策措施用于支持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體系建設,引導和鼓勵市區級政府設立專項資金。
(三)強化信息報送
部門間、市區間要建立通報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及時將各類主體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義務情況進行通報,查處、曝光一批不按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義務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各區于每月25日前將本月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監管信息填報至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www.shfda.org)指定模塊,填報方法詳見《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滬食藥監協〔2017〕191號)。市食藥監局將定期對各區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推進情況進行通報,并列入年度食品安全績效考核內容。
特此通知。
附件: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分管領導和聯絡員信息表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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