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承接國務院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魯政字〔2014〕189號)

   2014-10-24 402
核心提示: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和《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要求,省政府決定,2014年第二批取消和下放省級行政審批項目63項,其中,取消26項、下放34項,建議取消1項、下放2項;整合優化減少省級行政審批項目17項。建議取消和下放的項目涉及地方性法規,省政府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修訂相關地方性法規后公布。另外,承接國務院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13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現將相關目錄予以公布。
 
  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做好銜接落實工作,切實加強后續監管和規范管理;及時調整本級、本部門(單位)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不得在目錄之外實施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對涉及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要按照立法程序抓緊辦理;對涉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要盡快組織修改。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單位)銜接落實情況請于12月31日前報送省政府審改辦。
 
  附件:1.    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管理層級和整合優化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2.    承接國務院決定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3.    國務院決定改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6日


 
地區: 山東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