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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2013年漁業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的通知(閩海漁〔2013〕24號)

   2013-02-17 363
核心提示:  各市、縣(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廳屬企事業單位,廳安委會成員單位: 

  各市、縣(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廳屬企事業單位,廳安委會成員單位:

  現將《福建省2013年漁業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于2013年2月5日前將計劃報送省廳。

  聯系人:廳漁政漁港監督處(廳安辦) 萬文華

  電  話:0591-87813992

  傳  真:0591-87878738

  電子郵箱:976046698@qq.com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

  2013年1月17日


  福建省2013年漁業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為促使全省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以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部署,結合我省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福建省2013年漁業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 深化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進一步深化漁業安全工作制度建設、隊伍發展、專項整治、督導檢查、宣傳培訓、應急處置和安全保障,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預防重特大事故和減少事故總量,推動全省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杜絕重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漁業船舶事故死亡人數和較大以上事故起數控制在省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控制指標內。

  三、工作內容

  ㈠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一是扎實開展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表彰2012年度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下達2013年漁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進一步強化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確保實現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計劃于7月份、12月份開展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二是強化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漁業船舶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責任單位和每一個人,確保安全生產責任有人擔、有人管。三是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活動,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提升漁業安全管理水平。

  ㈡切實深化宣傳教育培訓。認真學習好、宣傳好、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根據省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圍繞“安全生產月”主題,深入開展好安全生產咨詢日、警示教育周等安全生產月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普及安全知識;著重宣傳農業部印發的《漁業船舶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我廳剛剛修訂的《福建省漁業船舶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福建省漁業船舶救助專項補助暫行辦法》,明確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處置漁業船舶安全突發事件的職責和工作程序,維護漁區社會和諧穩定;充分利用平面媒體、互聯網、手機短信、戶外宣傳欄等各種載體,加大對“打非治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活動宣傳力度,營造深厚氛圍,推動“打非治違”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常態化;加強職務船員培訓,提高漁船持證上崗率。

  ㈢切實夯實基層基礎工作。一是根據省政府統一部署,繼續推進44.1KW以上漁船安全生產標準建設,6月底前,全省所有參與創建的漁船達到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12月底前,全省60%以上參與創建的漁船達到標準化二級以上水平;對于新造、從外地購置的漁業船舶必須按達標時限要求參加標準化建設活動;2013年上半年,組織督查組對各地組織實施階段的工作進行專項督導,確保漁船標準化建設工作有序、有效和規范開展。二是試點推進漁船公司化協會化管理模式。在進一步調研的基礎上,選擇寧德霞浦縣作為全省漁船公司化協會化管理模式試點縣,福州連江縣黃岐鎮、平潭縣前進漁業協會和石獅祥鑫漁業專業合作社作為試點單位,在取得試點成功經驗后全省推廣。三是繼續做好“小改大、木改鋼”工作,拆解安全隱患多、小型木質漁船,從源頭解決安全隱患。開展安全大檢查工作,落實好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㈣切實加強專項執法檢查。一是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扎實開展“打非治違”、“護漁2012”等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海上安全生產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漁業生產經營行為,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漁業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二是繼續深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漁業船舶安全隱患,加大港口檢查和海上巡查力度,重點抓漁船編隊生產、值班了望、職務船員配備、船員持證上崗、船載終端開啟等制度的落實情況,禁止有隱患的漁船帶病出海生產。三是開展安全大檢查工作。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機構要在重點地區、重點時段、敏感時期適時開展漁業安全監督檢查,排查安全隱患,有針對性地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進行檢查,進一步強化對漁港碼頭、漁船集中停泊點的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㈤切實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在9月30日前完成漁業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普查工作;5月底前完成水上搶險救助申報、評審和獎勵補助資金發放工作;在全省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形勢分析會上對2012年度水上搶險先進個人和單位進行表彰;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漁業船舶水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規范水上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的程序和內容,提升水上事故調查質量,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計劃在沿海部分地區開展漁業海難救助演練,進一步提高漁業安全救助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漁業海難事故發生后給漁民群眾帶來的生命財產損失。

  ㈥切實推動科技興安建設。一是完善漁業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在完成好漁業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系統測試的基礎上,2013年2月份組織市、縣兩級具體經辦人員培訓;3月份系統正式運行。二是推進海洋漁業北斗衛星通信系統建設。根據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項目立項后,計劃用1年的時間為全省3800艘184KW(250馬力)以上作業漁船和20艘100總噸以上漁政海監執法船艇安裝具備衛星通話功能船載終端(即北斗和海事衛星電話組合機);完成省、市、縣三級系統平臺、用戶終端及配套網絡和硬件建設。重點解決到外海生產漁船的定位、通信聯系、遇險救助和安全監管的問題。

  ㈦切實推進平安漁業創建。根據農業部和國家安監總局的工作部署,繼續推進“全國平安漁業示范縣”、“全國文明漁港”創建活動,將創建活動納入全省漁業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內容,在全省所有縣(市、區)開展“全國平安漁業示范縣”創建活動,并在符合“全國文明漁港”創建活動條件中心漁港全力推動,促使當地政府高度重視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提升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影響力和漁業安全管理水平。加強與省安監局密切協作,積極做好“平安漁業示范縣”申報、初評和推薦工作,并配合農業部和國家安監總局做好復評工作。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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