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農業、畜牧、果業局(委),楊凌示范區農業局,韓城市農業局,廳機關有關處(室、局)、廳屬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進一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現將《2013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陜西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3年2月25日
2013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點
2013年工作思路是:貫徹落實省政府和農業部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要求,進一步加大“商洛模式”推進力度,加強監管體系和質檢體系建設,大力推行農業標準化,加快 “三品一標”發展,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強化風險防控,啟動質量安全追溯。加快構建政府依法監管、生產者守法經營的長效機制,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合格率穩定在96%以上。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繼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建立檢打聯動機制。
(一)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落實中省整治方案,種植業重點查處在蔬菜、茶葉用藥中非法添加、使用未登記農藥的行為,大力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制購買制度;果業要繼續深入開展獼猴桃膨大劑及果品用藥專項整治;畜牧業要集中力量開展抗菌藥專項整治,切實規范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繼續深化“瘦肉精”整治,加強奶站和飼料監管,嚴防出現反彈;農資重點查辦和曝光一批制售假劣農資和禁用藥物的大案要案,確保農民用上放心種、放心肥、放心藥。
(二)開展檢打聯動。加強與食藥、工商、公安等部門協作,建立檢打聯動機制,加大案件查處制度,保持高壓態勢,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對檢測不合格產品進行源頭追溯,防止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發生。
(三)強化基地監管。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監管制度,明確生產主體和監管人員責任。對生產基地全面實施一對一監管。健全生產基地管理檔案和生產記錄檔案,對基地農產品質量安全開展日常巡查和督查,落實監管措施。
二、進一步推進商洛模式,加強監管體系建設。
(四)完善體系。進一步加大“商洛模式”推進力度,推動市、縣農業局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行政科室,提高各級質檢中心(站)監測能力,抓好鄉鎮監管站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健全村級監管員工作機制,盡快建成機構健全、職責明確、運行高效、保障措施到位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五)加強示范。繼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創建,遵循“政府主導,依法履責,保障安全,服務產業”的方針,創建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標準化示范縣15個,積極創建國家級監管示范縣 。
(六)規范運行。按照重心下移、加強基層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運行規范,創建規范化鄉鎮監管站200個,培訓基層監管人員2000名以上。
三、加快“三品一標”發展,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
(七)加快“三品一標”發展。推廣西安、商洛、韓城等市的經驗,加快建立“三品一標”認證財政補助機制,支持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養大戶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和地理標志農產品登記,全年認證無公害農產品300個,綠色有機農產品各10個,地理標志產品10個。推廣無公害農產品標識1500萬枚。建立無公害農產品年檢制度和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備案制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無公害農產品認證信息,切實加強證后監管。
(八)積極發展有機農業。完成全省有機農業發展規劃的制定,繼續推進有機農業示范縣(區)建設,結合國家級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積極推進延安市有機農業示范,支持有機農產品認證,促進有機農業發展。
(九)大力推行農業標準化。加快構建農業標準體系,制修訂農業標準和技術規范20項,擴大農業標準化示范規模和數量,鞏固提高10個部級農業標準化示范縣。積極促進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和“三園兩場”提高標準化水平。
四、加快質檢體系建設和運行,強化監測。
(十)加快質檢體系建設。指導寶雞、商洛、安康、延安4市及長安區等74個縣區加快項目建設,積極推行市縣質檢中心建設標準,制定并實施市、縣級質檢中心運行評價規范,加快計量認證和資質許可,開展基層先進質檢中心(站)創建活動。
(十一)強化例行監測。落實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管理辦法,建立省、市、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擴大監督抽檢范圍和頻次,實現從產地到市場全覆蓋,全年儀器檢測樣品6000個以上,其中省級監測兩次,各市監測兩次,速測樣品30萬以上,為依法監管提供技術支撐。
(十二)開展基層檢驗檢測技術人員技能大賽。以縣(區)質檢機構和鄉鎮監管站檢測人員為重點,以種植產品農藥殘留、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獸藥殘留定量檢測和速測為內容,逐級開展檢驗檢測技能大比武活動。全面提高檢測技術水平。
五、強化風險防控,積極推進市場準入和追溯體系建設。
(十三)強化風險防控。依托有關單位,開展主要農產品風險分析,強化輿情預警,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質量安全事件。
(十四)積極推進市場準入。認真落實省政府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要求,密切與有關部門協作,實現縣及縣以上城市農產品批發市場和主要超市達到規范管理要求。建立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加強農產品包裝標識管理。
(十五)積極推進追溯。在10個主產縣啟動追溯試點,在商洛市全面建立動態監控系統,對大型生產基地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有效監控,加快建立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六、強化協調指導,構建監管長效機制。
(十六)加強領導。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力量,完善責任分工和協調運行機制,夯實監管責任。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專家組,建立健全專家隊伍,為風險防控、應急處置和標準化推進提供技術支撐。
(十七)完善制度。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約談制度,對工作滯后、監測合格率較低的市區,由主管廳領導專題約談該設區市農業(畜牧、果業)局(委)的主要負責人,必要時由廳主要領導約談。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各地體系建設、專項整治、“三品一標”認證、例行監測、人員培訓和廳安排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督查制度,半年、年未組織開展對各地工作督查考評。
(十八)深入調研。針對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難點、熱點,聯合有關單位,組織各地針對監管體系建設、農業標準化推進、“三品一標”發展、質檢體系建設和運行、應急處置開展調研,促進監管水平提升。
(十九)大力宣傳。組織新聞媒體,開展重點工作和亮點宣傳,省上在省級及以上新聞媒體宣傳不少于4次,各市在省級新聞媒體上宣傳不少于1次,在當地市級新聞媒體宣傳不少于3次。
(二十)加強培訓。省級集中培訓市、縣骨干,市、縣組織開展全員培訓,省上培訓骨干300人,培訓無公害檢查員200人,并組織編寫鄉鎮監管員手冊等培訓教材。市、縣及鄉鎮采取專題培訓、以會代訓等行之有效方式,對監管人員、內檢員和生產基地法人進行全員培訓,全年至少輪訓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