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青海湖景區市場監管局,省食品藥品監督所,局相關處、室、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青政辦〔2017〕166號)有關精神,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推進餐廚廢棄物規范化管理,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結合我省實際,就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 總體要求
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整治工作,提高企業守法經營、誠信自律意識,嚴厲打擊以“地溝油”加工為食用油使用的違法犯罪行為,徹底杜絕“地溝油”回流餐桌;建立食用油生產、經營、使用和餐廚廢棄物規范管理長效機制,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二、主要任務
(一)堅決取締無證照收購和加工點
1.重點地區。各地以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餐飲業集中地、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為重點地區。
2.重點對象。各地以食品生產小作坊、小餐館、餐飲攤點、火鍋店和學校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體食堂為主要對象。
3.重點內容。各地加強對地溝油回收加工監管,仔細排查和清理非法生產“地溝油”的黑窩點,摸清“地溝油”原料來源和銷售渠道,加強對食用油購貨記錄和票證檢查。
4.查處要求。各地對發現的問題追查到底, 一是對無證照收購和加工點,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并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監管部門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強化整治。二是對經銷、使用“地溝油”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嚴肅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和來源不明食用油的行為,對黑窩點一律取締,嚴厲打擊有關違法犯罪行為。
(二)加強食品生產環節整治,規范食用油生產行為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和整治,完善企業食用油原材料采購、使用及成品銷售記錄,加強生產過程的管理,加強對生產加工環節食用油質量的監督抽檢;加大食用油生產過程中使用以泔水、病死畜禽、劣質豬肉、豬內臟、豬皮等邊角廢棄料,回收食用油,過期霉變油料等為原料生產的油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嚴厲查處無證生產食用油的違法現象,對不符合生產條件或違法情節嚴重的企業依法依規處置;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負責人)為食用油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切實提高其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
(三)加強食用油流通環節整治,規范食用油銷售行為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整頓和規范食用油流通環節經營秩序,嚴把食用油進貨關、貯存關、銷售關,嚴格執行索票索證管理,食用油經營單位進貨查驗記錄率達100 %,實現食用油安全的可追溯性;加強對流通環節食用油質量的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嚴肅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和來源不明食用油的行為。
(四)加強食用油餐飲環節整治,規范食用油使用行為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各類餐飲單位監督檢查和整治力度,督促其完善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用油進貨查驗記錄率達100%。要求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以學校食堂、集體食堂和大中型等餐飲單位為重點,推行安裝油水隔離池、油水分離器等設施;嚴禁擅自處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督促餐飲單位建立餐廚廢棄物管理臺賬制度,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與收運處理單位簽訂收集、運輸協議,并公示和建立臺賬。對來歷不明的食用油實施監督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油要追蹤溯源,嚴厲打擊餐飲服務單位將餐廚廢棄油脂加工成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10月15日-10月31日)。針對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工作實際,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動員部署和調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11月1日-12月30日)。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嚴厲打擊購買和使用“地溝油”等不合格食用油脂等違法行為,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
(三)整改備查階段(2018年1月1日-2月28日)。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認真自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查缺補漏,不斷提高。
(四)鞏固提高階段(2018年3月1日-3月30日)。不斷完善監管措施,切實鞏固食品生產經營環節“地溝油”專項整治成果,確保食品生產經營環節食用油脂進貨渠道規范,管理措施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求,高度重視,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作為食品安全整頓的重要內容,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由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結合實際進一步制定具體整治方案,明確相關部門和工作目標、任務分工,持續開展整治工作,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統籌抓好各項措施落實。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和食品安全整頓任務分工,認真安排和做好有關工作。要加強協調配合,聯合城建、環保等部門建立健全監管信息交流和反饋機制、監管執法聯動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形成聯動打擊合力,在監督管理中發現依法應當由其他部門查處的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將證據材料移送。負責查處的部門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移送部門,實現對“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的全程監管,確保不留隱患和死角。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地各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識和相關法律知識,指導廣大消費者識別廢棄油脂,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食品安全意識和健康環保意識。要充分發揮社會和輿論監督作用。完善投訴舉報機制,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支持鼓勵群眾積極參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在“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管理方面出現問題的企業和單位,并納入企業誠信記錄,曝光違法行為,宣傳整治成果,營造良好的共治氛圍,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環境。
(四)嚴格督導,嚴肅問責
對“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省局將開展督導檢查。對在“地溝油” 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中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給予鼓勵表揚。對慢作為、不作為的,對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進行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對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依法查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1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青政辦〔2017〕166號)有關精神,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推進餐廚廢棄物規范化管理,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結合我省實際,就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 總體要求
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整治工作,提高企業守法經營、誠信自律意識,嚴厲打擊以“地溝油”加工為食用油使用的違法犯罪行為,徹底杜絕“地溝油”回流餐桌;建立食用油生產、經營、使用和餐廚廢棄物規范管理長效機制,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二、主要任務
(一)堅決取締無證照收購和加工點
1.重點地區。各地以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餐飲業集中地、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為重點地區。
2.重點對象。各地以食品生產小作坊、小餐館、餐飲攤點、火鍋店和學校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體食堂為主要對象。
3.重點內容。各地加強對地溝油回收加工監管,仔細排查和清理非法生產“地溝油”的黑窩點,摸清“地溝油”原料來源和銷售渠道,加強對食用油購貨記錄和票證檢查。
4.查處要求。各地對發現的問題追查到底, 一是對無證照收購和加工點,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并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監管部門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強化整治。二是對經銷、使用“地溝油”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嚴肅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和來源不明食用油的行為,對黑窩點一律取締,嚴厲打擊有關違法犯罪行為。
(二)加強食品生產環節整治,規范食用油生產行為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和整治,完善企業食用油原材料采購、使用及成品銷售記錄,加強生產過程的管理,加強對生產加工環節食用油質量的監督抽檢;加大食用油生產過程中使用以泔水、病死畜禽、劣質豬肉、豬內臟、豬皮等邊角廢棄料,回收食用油,過期霉變油料等為原料生產的油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嚴厲查處無證生產食用油的違法現象,對不符合生產條件或違法情節嚴重的企業依法依規處置;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負責人)為食用油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切實提高其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
(三)加強食用油流通環節整治,規范食用油銷售行為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整頓和規范食用油流通環節經營秩序,嚴把食用油進貨關、貯存關、銷售關,嚴格執行索票索證管理,食用油經營單位進貨查驗記錄率達100 %,實現食用油安全的可追溯性;加強對流通環節食用油質量的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嚴肅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和來源不明食用油的行為。
(四)加強食用油餐飲環節整治,規范食用油使用行為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各類餐飲單位監督檢查和整治力度,督促其完善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用油進貨查驗記錄率達100%。要求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以學校食堂、集體食堂和大中型等餐飲單位為重點,推行安裝油水隔離池、油水分離器等設施;嚴禁擅自處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督促餐飲單位建立餐廚廢棄物管理臺賬制度,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與收運處理單位簽訂收集、運輸協議,并公示和建立臺賬。對來歷不明的食用油實施監督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油要追蹤溯源,嚴厲打擊餐飲服務單位將餐廚廢棄油脂加工成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10月15日-10月31日)。針對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工作實際,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動員部署和調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11月1日-12月30日)。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嚴厲打擊購買和使用“地溝油”等不合格食用油脂等違法行為,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
(三)整改備查階段(2018年1月1日-2月28日)。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認真自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查缺補漏,不斷提高。
(四)鞏固提高階段(2018年3月1日-3月30日)。不斷完善監管措施,切實鞏固食品生產經營環節“地溝油”專項整治成果,確保食品生產經營環節食用油脂進貨渠道規范,管理措施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求,高度重視,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作為食品安全整頓的重要內容,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由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結合實際進一步制定具體整治方案,明確相關部門和工作目標、任務分工,持續開展整治工作,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統籌抓好各項措施落實。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和食品安全整頓任務分工,認真安排和做好有關工作。要加強協調配合,聯合城建、環保等部門建立健全監管信息交流和反饋機制、監管執法聯動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及時通報情況,形成聯動打擊合力,在監督管理中發現依法應當由其他部門查處的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將證據材料移送。負責查處的部門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移送部門,實現對“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的全程監管,確保不留隱患和死角。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地各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識和相關法律知識,指導廣大消費者識別廢棄油脂,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食品安全意識和健康環保意識。要充分發揮社會和輿論監督作用。完善投訴舉報機制,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支持鼓勵群眾積極參與“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在“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管理方面出現問題的企業和單位,并納入企業誠信記錄,曝光違法行為,宣傳整治成果,營造良好的共治氛圍,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環境。
(四)嚴格督導,嚴肅問責
對“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省局將開展督導檢查。對在“地溝油” 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中工作扎實、效果顯著的,給予鼓勵表揚。對慢作為、不作為的,對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進行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對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依法查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