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成都市2015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6月23日
成都市2015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5年,全市食品(含食用農產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圍繞全市“改革創新、轉型升級”總體戰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以深化改革為動力,深入推進體制機制和制度建設,深入推進地方政府屬地責任落實,深入推進監管部門依法履職,著力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強化食品安全組織管理
(一)不斷強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各級政府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規劃,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問題全年不得少于2次。各地要層層簽訂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評價、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
(二)不斷健全食品安全基層監管機構。各區(市)縣要合理設置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實現食藥監所全覆蓋。綜合設置市場監管機構的區(市)縣,要把食品安全作為綜合執法的首要責任,設置相應內設機構、配備專業人員,提高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專業化水平,確保監管力量在機構改革中得以加強。要進一步強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食品安全工作責任,配備相應監管人員,完善辦公設備設施和執法裝備,保障工作補貼和辦公條件,在村(社區)配備協管員。充分發揮各級食安辦的作用,強化綜合協調能力建設,完善協作配合機制。
(三)不斷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和標準。根據新《食品安全法》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推動制定或完善《成都市食品安全條例》、《成都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健全標準體系,制定《成都市食品生產企業管理規范》等地方標準,統一尺度,規范許可。
(四)不斷加大食品安全監管經費投入。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經費納入市、縣兩級財政預算,有效保障鄉鎮(街道)、村(社區)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并建立食品安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加大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投入。在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中,確保配足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抽檢、應急指揮車輛。
二、推進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五)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推動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提檔升級,整合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加快建成布局合理、資源共享、便捷高效的檢驗檢測體系,強化檢驗檢測能力。加快縣級、鄉鎮(街道)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提高基層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營造有利于第三方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發展的環境,鼓勵向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購買服務。
(六)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健全食品安全風險檢測工作體系和機制,科學規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工作。健全部門間風險監測會商機制,建立高效的風險監測信息通報、食品安全問題隱患報告和處置機制,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案件協查、產銷銜接等聯動機制。
(七)加強監管信息化建設。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網,探索建立食品檢測信息庫、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備案信息庫和食品安全標準信息庫,完善許可、監管、執法等工作數據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數據庫,建立信用檔案,推動信用信息部門間互聯互通,探索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八)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修訂《成都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市、縣兩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聯絡員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建立新聞發言人、宣傳聯絡員制度和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機制,有效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和事件。
(九)強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配強充實各級食品監管領導機構和監管執法人員,大力開展基層食品安全執法培訓、檢驗檢測工作培訓,提升執法水平。探索與相關專業院校合作,加大委托專業高校培訓力度,確保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特別是基層監管執法人員全年參加食品安全專業培訓不少于40小時。
三、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規范管理。督促農產品生產主體設置專職質量安全負責人,落實產地管理、生產管控、生產記錄、包裝標識等質量內控措施,面向社會公開承諾。督促收購、貯藏、運輸企業和營銷經紀人落實檢驗檢測、進貨查驗、質量追溯、產品召回等制度,并接受監管部門知識培訓和日常監管。鼓勵企業實施良好農業規范(GAP)、良好生產規范(GMP),推進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60%以上達到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或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食品鏈中各類組織要求(ISO 22000)的相關標準,積極開展相關食品認證。繼續推行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
(十一)加強食品流通及餐飲環節規范管理。加強食品零售行業和食用農產品市場行業管理,強化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促進重點食品流通企業、連鎖企業和大型農產品市場規范管理,提升產品質量控制水平。以“規范一批、引導一批、突破一批、取締一批”為原則,大力提高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持證率。
(十二)加強從業人員培訓。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主要從業人員每人全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訓不少于40小時。
四、探索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創新
(十三)加快推進追溯體系建設。繼續在成都天府新區試點建設以市場為主導,符合現代消費發展趨勢的食品安全溯源模式,建立充分發揮種養殖基地、電子商務、現代物流優勢的食品流通追溯體系,并做好經驗總結。探索建立全市統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管溯源體系,實現主要優勢農產品質量追溯,并與市食品安全監管溯源平臺對接。
(十四)大力實施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強化產地準出制度的實施,加強產地農產品監督抽檢力度,對檢測合格的開具統一編號“產地證明”。全面實施市場準入,對取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的,在證書有效期內準予免檢入市銷售;其他食用農產品憑批次“產地證明”或經檢驗檢測合格后方可入市銷售。在全市建立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無縫銜接機制,確保合格農產品在市場上順暢流通。繼續在全域成都范圍內大力推進豆芽產品和豆腐制品市場準入,嚴厲查處豆制品生產摻雜使假、非法添加等違法行為。
(十五)強化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和風險監測。制定科學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計劃,加大監督抽驗力度,重點對大米、蔬菜、肉類、嬰幼兒食品等實施監測。強化抽驗結果分析、運用,及時發現轄區內的問題食品。試點推行大型餐飲服務企業風險自查報告制度,開展“明廚亮灶”活動。
(十六)強化監管促進食品產業提檔升級。出臺成都市《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促進食品產業升級的實施意見》,以強化食品監管為抓手,打擊整治與幫扶規范并舉,著力解決食品生產經營中生產條件不達標、管理水平低下、產品質量不穩定、違法違規行為和安全隱患較多以及行業形象差、占用資源多等問題。推動食品加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加快建設特色食品產業集群和示范基地,淘汰一批不符合現代食品生產安全規范要求的企業,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高品質、高附加值的產品品牌,促進我市現代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五、加大食品安全監督執法力度
(十七)強化食品安全專項治理。以邛崍市及其周邊區域為重點,組織對白酒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排查,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嚴厲查處使用甲醇、工業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的行為。落實屬地責任,出臺管理辦法和引導規劃,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和小攤販,鼓勵支持“四小”不斷改善生產經營條件。建立餐廚垃圾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強化生豬屠宰檢疫環節監管,嚴格落實進貨索證索票和臺賬制度,嚴厲打擊制售注水肉、私宰肉、病害肉行為。
(十八)強化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從事大宗食品、跨區域流通經營企業和大型餐飲配送企業、大型聚餐場所的監管,加強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和農村群宴的日常監督檢查。大力整治食品塑化劑、食品商標標識等行業潛規則行為,圍繞肉及肉制品、“大桶水”、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食品包材等開展隱患排查。
(十九)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強化食藥監、公安與檢察院、法院溝通協調,爭取司法機關在食品安全執法辦案過程中提前介入指導,加大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力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審理決定制度,加強重大案件報告、會商機制,加大對重大、疑難案件的執法辦案指導。
六、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建共治
(二十)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落實國務院食安辦《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積極開展“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全年制播科普電視節目50期,公益廣告100次以上;發揮基層宣傳站作用,深入社區、學校、企業等組織講座320場次以上。發揮新媒體作用,每個工作日堅持通過官方微信、微博發布食品安全科普信息,探索手機APP、二維碼等宣傳方式。
(二十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建立全市食品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和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信息數據庫。每月召開新聞發布會不少于1次,通過在新聞媒體開辟專欄等多種形式,準確、及時、客觀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通報食品安全監管成效,維護消費者和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二十二)營造社會共治良好氛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制度,集中各方智慧,凝聚最廣泛力量,促進監管理念、思路和方式與時俱進。完善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制度,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監管。進一步完善投訴舉報制度,設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健全食品安全第三方監督和評價機制,有效實施食品安全滿意度測評。
《成都市2015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6月23日
成都市2015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5年,全市食品(含食用農產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圍繞全市“改革創新、轉型升級”總體戰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以深化改革為動力,深入推進體制機制和制度建設,深入推進地方政府屬地責任落實,深入推進監管部門依法履職,著力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強化食品安全組織管理
(一)不斷強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各級政府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規劃,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問題全年不得少于2次。各地要層層簽訂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評價、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
(二)不斷健全食品安全基層監管機構。各區(市)縣要合理設置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實現食藥監所全覆蓋。綜合設置市場監管機構的區(市)縣,要把食品安全作為綜合執法的首要責任,設置相應內設機構、配備專業人員,提高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專業化水平,確保監管力量在機構改革中得以加強。要進一步強化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食品安全工作責任,配備相應監管人員,完善辦公設備設施和執法裝備,保障工作補貼和辦公條件,在村(社區)配備協管員。充分發揮各級食安辦的作用,強化綜合協調能力建設,完善協作配合機制。
(三)不斷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和標準。根據新《食品安全法》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推動制定或完善《成都市食品安全條例》、《成都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健全標準體系,制定《成都市食品生產企業管理規范》等地方標準,統一尺度,規范許可。
(四)不斷加大食品安全監管經費投入。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經費納入市、縣兩級財政預算,有效保障鄉鎮(街道)、村(社區)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并建立食品安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加大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投入。在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中,確保配足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抽檢、應急指揮車輛。
二、推進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五)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推動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提檔升級,整合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加快建成布局合理、資源共享、便捷高效的檢驗檢測體系,強化檢驗檢測能力。加快縣級、鄉鎮(街道)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提高基層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營造有利于第三方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發展的環境,鼓勵向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購買服務。
(六)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健全食品安全風險檢測工作體系和機制,科學規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工作。健全部門間風險監測會商機制,建立高效的風險監測信息通報、食品安全問題隱患報告和處置機制,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案件協查、產銷銜接等聯動機制。
(七)加強監管信息化建設。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網,探索建立食品檢測信息庫、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備案信息庫和食品安全標準信息庫,完善許可、監管、執法等工作數據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數據庫,建立信用檔案,推動信用信息部門間互聯互通,探索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八)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修訂《成都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市、縣兩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聯絡員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建立新聞發言人、宣傳聯絡員制度和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機制,有效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和事件。
(九)強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配強充實各級食品監管領導機構和監管執法人員,大力開展基層食品安全執法培訓、檢驗檢測工作培訓,提升執法水平。探索與相關專業院校合作,加大委托專業高校培訓力度,確保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特別是基層監管執法人員全年參加食品安全專業培訓不少于40小時。
三、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規范管理。督促農產品生產主體設置專職質量安全負責人,落實產地管理、生產管控、生產記錄、包裝標識等質量內控措施,面向社會公開承諾。督促收購、貯藏、運輸企業和營銷經紀人落實檢驗檢測、進貨查驗、質量追溯、產品召回等制度,并接受監管部門知識培訓和日常監管。鼓勵企業實施良好農業規范(GAP)、良好生產規范(GMP),推進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60%以上達到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或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食品鏈中各類組織要求(ISO 22000)的相關標準,積極開展相關食品認證。繼續推行食品生產企業“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
(十一)加強食品流通及餐飲環節規范管理。加強食品零售行業和食用農產品市場行業管理,強化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促進重點食品流通企業、連鎖企業和大型農產品市場規范管理,提升產品質量控制水平。以“規范一批、引導一批、突破一批、取締一批”為原則,大力提高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持證率。
(十二)加強從業人員培訓。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主要從業人員每人全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訓不少于40小時。
四、探索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創新
(十三)加快推進追溯體系建設。繼續在成都天府新區試點建設以市場為主導,符合現代消費發展趨勢的食品安全溯源模式,建立充分發揮種養殖基地、電子商務、現代物流優勢的食品流通追溯體系,并做好經驗總結。探索建立全市統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管溯源體系,實現主要優勢農產品質量追溯,并與市食品安全監管溯源平臺對接。
(十四)大力實施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強化產地準出制度的實施,加強產地農產品監督抽檢力度,對檢測合格的開具統一編號“產地證明”。全面實施市場準入,對取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的,在證書有效期內準予免檢入市銷售;其他食用農產品憑批次“產地證明”或經檢驗檢測合格后方可入市銷售。在全市建立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無縫銜接機制,確保合格農產品在市場上順暢流通。繼續在全域成都范圍內大力推進豆芽產品和豆腐制品市場準入,嚴厲查處豆制品生產摻雜使假、非法添加等違法行為。
(十五)強化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和風險監測。制定科學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計劃,加大監督抽驗力度,重點對大米、蔬菜、肉類、嬰幼兒食品等實施監測。強化抽驗結果分析、運用,及時發現轄區內的問題食品。試點推行大型餐飲服務企業風險自查報告制度,開展“明廚亮灶”活動。
(十六)強化監管促進食品產業提檔升級。出臺成都市《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促進食品產業升級的實施意見》,以強化食品監管為抓手,打擊整治與幫扶規范并舉,著力解決食品生產經營中生產條件不達標、管理水平低下、產品質量不穩定、違法違規行為和安全隱患較多以及行業形象差、占用資源多等問題。推動食品加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加快建設特色食品產業集群和示范基地,淘汰一批不符合現代食品生產安全規范要求的企業,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高品質、高附加值的產品品牌,促進我市現代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五、加大食品安全監督執法力度
(十七)強化食品安全專項治理。以邛崍市及其周邊區域為重點,組織對白酒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排查,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嚴厲查處使用甲醇、工業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的行為。落實屬地責任,出臺管理辦法和引導規劃,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和小攤販,鼓勵支持“四小”不斷改善生產經營條件。建立餐廚垃圾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強化生豬屠宰檢疫環節監管,嚴格落實進貨索證索票和臺賬制度,嚴厲打擊制售注水肉、私宰肉、病害肉行為。
(十八)強化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從事大宗食品、跨區域流通經營企業和大型餐飲配送企業、大型聚餐場所的監管,加強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和農村群宴的日常監督檢查。大力整治食品塑化劑、食品商標標識等行業潛規則行為,圍繞肉及肉制品、“大桶水”、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食品包材等開展隱患排查。
(十九)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強化食藥監、公安與檢察院、法院溝通協調,爭取司法機關在食品安全執法辦案過程中提前介入指導,加大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力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審理決定制度,加強重大案件報告、會商機制,加大對重大、疑難案件的執法辦案指導。
六、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建共治
(二十)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宣傳。落實國務院食安辦《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積極開展“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全年制播科普電視節目50期,公益廣告100次以上;發揮基層宣傳站作用,深入社區、學校、企業等組織講座320場次以上。發揮新媒體作用,每個工作日堅持通過官方微信、微博發布食品安全科普信息,探索手機APP、二維碼等宣傳方式。
(二十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建立全市食品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和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信息數據庫。每月召開新聞發布會不少于1次,通過在新聞媒體開辟專欄等多種形式,準確、及時、客觀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通報食品安全監管成效,維護消費者和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二十二)營造社會共治良好氛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制度,集中各方智慧,凝聚最廣泛力量,促進監管理念、思路和方式與時俱進。完善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制度,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監管。進一步完善投訴舉報制度,設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健全食品安全第三方監督和評價機制,有效實施食品安全滿意度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