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區)水產(主管)局:
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4〕8號)精神,為切實做好2014年我省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我局制定了《2014年湖北省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湖北省水產局辦公室
2014年3月18日
2014年湖北省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為集中解決我省水產品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重點突出問題,2014年將開展一系列專項整治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苗種專項整治
(一)整治目標:規范苗種場管理,嚴格苗種生產許可制度,確保水產苗種繁育過程中(尤其重點品種)藥物使用更加規范,從業者安全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應對突出病害能力有所提升。
(二)具體措施:
1、開展苗種場的普查、登記、換證,整合或取締不具備生產資質和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苗種場,完善和更新水產苗種生產單位數據庫。
2、育苗準備期(3-4月),開展隱患排查。市州縣負責督查轄區內重點苗種生產單位,省局負責督查農業部2014年苗種監督抽查擬定的26家省部級水產原良種場。重點督查育苗準備期存在的質量安全隱患,如親本來源是否可靠、孵化池消毒是否徹底、有無違禁投入品儲備等。督查與宣傳相結合,切實提高生產單位安全生產的意識和能力。
3、育苗期(5-6月),開展省、市、縣三級聯動的專項督查行動。重點查處違法違規用藥行為、無證生產、銷售水產苗種行為等。督促苗種生產單位建立和完善“三項記錄”,建立苗種附證銷售制度。督查活動分縣市自查、市間交叉檢查和省級督查三個階段:
自查階段。由各縣市水產局組織轄區內水產苗種場開展自查,對發現問題的積極督查整改,嚴重的給予處罰;交叉檢查階段。由各市、直管市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同志帶隊,市漁政處(站)同志參與。以查找問題為目的,以實地查看為主要形式,每個市至少檢查2個縣(區),每個縣(區)檢查2-3個大型苗種場。交叉檢查分工為:武漢檢查隨州、孝感檢查荊州、襄陽檢查孝感、荊門檢查黃岡、咸寧檢查潛江、宜昌檢查咸寧、荊州檢查鄂州、黃石檢查天門、隨州檢查宜昌、黃岡檢查武漢、潛江檢查襄陽、仙桃檢查黃石、十堰檢查仙桃、鄂州檢查荊門、天門檢查十堰;督查階段。省局根據交叉檢查情況,對暴露問題較多的地區、苗種主產區及2013年出現過質量安全問題的生產單位進行督查。
4、育苗期(5-6月),配合開展農業部2014年水產苗種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擬抽檢我省26家省部級原良種場,其中國家級原良種場為必檢單位。
二、重點品種專項整治
(一)整治目標:對鱖魚、烏鱧、對蝦等問題突出的重點品種進行專項整治,確保抽檢綜合合格率保持96%以上。
(二)具體措施:
加大對主產區的鱖魚、烏鱧、對蝦等重點品種監測抽檢力度。開展不定期抽檢,通報檢測結果,嚴厲查處違法違規使用禁用藥物行為。
三、禁用藥物專項整治
(一)整治目標: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氯霉素等禁用藥物檢出率明顯降低,養殖從業人員質量安全意識、誠信自律意識明顯增強。
(二)具體措施:
1、結合各地水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培訓活動,開展禁用藥物“掃盲”行動,確保禁用漁藥清單張貼到每一個養殖場、宣貫到每一個養殖戶,避免因知識缺乏導致的違規用藥行為。
2、加大生產環節禁用藥物監管力度。一是加強生產單位數據庫建設,引導水產養殖戶提高生產組織化程度;二是推廣無公害標準化生產技術,加強安全養殖技術指導與培訓,提高科學防病用藥水平;三是加大生產基地日常監管抽檢力度。尤其對檢出禁用藥物的生產單位,加大抽檢數量和頻率;四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購買、儲存、使用禁用藥物行為。
3、加強水產品貯運環節禁用藥物監管力度。開展一次針對水產品暫養、運輸環節禁用藥物的專項抽檢,主要監測貯運的水產品及水質,嚴厲打擊貯運環節濫用禁用藥物的行為。
4、探索建立生產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制,配合相關部門建立漁資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屬地責任。各級水產主管部門要把專項整治作為推動全年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理清職能分工,加強協調配合,落實職責任務。
(二)制定實施方案,突出工作重點。按照省局治理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全年專項整治計劃,依據計劃,全面推進。注意突出重點、找準方向,解決突出問題。
(三)著力整治實效,做好工作總結。專項整治工作務必抓住問題、抓出成效,切忌應付、走過場。整治工作結束后,及時進行全面總結,總結以反映問題為主,形成書面材料后上報省局質安辦。
聯系人:王大軍 胡芹芹
聯系電話:027-88861022 15927188882
電子郵件:253353072@qq.com
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4〕8號)精神,為切實做好2014年我省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我局制定了《2014年湖北省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湖北省水產局辦公室
2014年3月18日
2014年湖北省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為集中解決我省水產品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重點突出問題,2014年將開展一系列專項整治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苗種專項整治
(一)整治目標:規范苗種場管理,嚴格苗種生產許可制度,確保水產苗種繁育過程中(尤其重點品種)藥物使用更加規范,從業者安全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應對突出病害能力有所提升。
(二)具體措施:
1、開展苗種場的普查、登記、換證,整合或取締不具備生產資質和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苗種場,完善和更新水產苗種生產單位數據庫。
2、育苗準備期(3-4月),開展隱患排查。市州縣負責督查轄區內重點苗種生產單位,省局負責督查農業部2014年苗種監督抽查擬定的26家省部級水產原良種場。重點督查育苗準備期存在的質量安全隱患,如親本來源是否可靠、孵化池消毒是否徹底、有無違禁投入品儲備等。督查與宣傳相結合,切實提高生產單位安全生產的意識和能力。
3、育苗期(5-6月),開展省、市、縣三級聯動的專項督查行動。重點查處違法違規用藥行為、無證生產、銷售水產苗種行為等。督促苗種生產單位建立和完善“三項記錄”,建立苗種附證銷售制度。督查活動分縣市自查、市間交叉檢查和省級督查三個階段:
自查階段。由各縣市水產局組織轄區內水產苗種場開展自查,對發現問題的積極督查整改,嚴重的給予處罰;交叉檢查階段。由各市、直管市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同志帶隊,市漁政處(站)同志參與。以查找問題為目的,以實地查看為主要形式,每個市至少檢查2個縣(區),每個縣(區)檢查2-3個大型苗種場。交叉檢查分工為:武漢檢查隨州、孝感檢查荊州、襄陽檢查孝感、荊門檢查黃岡、咸寧檢查潛江、宜昌檢查咸寧、荊州檢查鄂州、黃石檢查天門、隨州檢查宜昌、黃岡檢查武漢、潛江檢查襄陽、仙桃檢查黃石、十堰檢查仙桃、鄂州檢查荊門、天門檢查十堰;督查階段。省局根據交叉檢查情況,對暴露問題較多的地區、苗種主產區及2013年出現過質量安全問題的生產單位進行督查。
4、育苗期(5-6月),配合開展農業部2014年水產苗種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擬抽檢我省26家省部級原良種場,其中國家級原良種場為必檢單位。
二、重點品種專項整治
(一)整治目標:對鱖魚、烏鱧、對蝦等問題突出的重點品種進行專項整治,確保抽檢綜合合格率保持96%以上。
(二)具體措施:
加大對主產區的鱖魚、烏鱧、對蝦等重點品種監測抽檢力度。開展不定期抽檢,通報檢測結果,嚴厲查處違法違規使用禁用藥物行為。
三、禁用藥物專項整治
(一)整治目標: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氯霉素等禁用藥物檢出率明顯降低,養殖從業人員質量安全意識、誠信自律意識明顯增強。
(二)具體措施:
1、結合各地水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培訓活動,開展禁用藥物“掃盲”行動,確保禁用漁藥清單張貼到每一個養殖場、宣貫到每一個養殖戶,避免因知識缺乏導致的違規用藥行為。
2、加大生產環節禁用藥物監管力度。一是加強生產單位數據庫建設,引導水產養殖戶提高生產組織化程度;二是推廣無公害標準化生產技術,加強安全養殖技術指導與培訓,提高科學防病用藥水平;三是加大生產基地日常監管抽檢力度。尤其對檢出禁用藥物的生產單位,加大抽檢數量和頻率;四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購買、儲存、使用禁用藥物行為。
3、加強水產品貯運環節禁用藥物監管力度。開展一次針對水產品暫養、運輸環節禁用藥物的專項抽檢,主要監測貯運的水產品及水質,嚴厲打擊貯運環節濫用禁用藥物的行為。
4、探索建立生產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制,配合相關部門建立漁資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屬地責任。各級水產主管部門要把專項整治作為推動全年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理清職能分工,加強協調配合,落實職責任務。
(二)制定實施方案,突出工作重點。按照省局治理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全年專項整治計劃,依據計劃,全面推進。注意突出重點、找準方向,解決突出問題。
(三)著力整治實效,做好工作總結。專項整治工作務必抓住問題、抓出成效,切忌應付、走過場。整治工作結束后,及時進行全面總結,總結以反映問題為主,形成書面材料后上報省局質安辦。
聯系人:王大軍 胡芹芹
聯系電話:027-88861022 1592718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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