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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14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要點及責任分解的通知(呂食藥監辦〔2014〕28號)

   2014-04-17 867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直屬各單位:  《2014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要點及責任分解》已經2014年
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直屬各單位: 
  《2014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要點及責任分解》已經2014年3月7日市局黨組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落實。
 
  呂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
 
  2014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工作要點及責任分解
 
  2014年,是全系統全面承接和履行監管新職能的開局之年,也是食品藥品監管新機構打基礎謀發展的關鍵之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要求,健全體制機制,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安全監管,切實保障食品藥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要點
 
  (一)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建設。推動縣(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調整到位;健全縣(市、區)食安辦工作體系,加強自身建設,強化督查督辦、目標考核、風險監測等方面的職責定位;開展食品安全形勢分析,圍繞事權劃分、社會共治等問題開展專題調研。
 
  (二)督促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創新考核方式,完善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對各縣(市、區)年度食品安全目標責任考核;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報機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督查督辦機制;配合開展“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活動。
 
  (三)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工作。參與制定并組織實施2014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按時完成樣品檢測和數據上報任務;建立科學規范的風險交流、預警工作機制和體制;建立問題樣品信息報告和核查處置工作機制。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調研員劉世民分管,食安辦負責,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生產監管科、食品流通監管科、餐飲食品監管科配合)
 
  二、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要點
 
  (四)嚴格監管食品生產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嚴格監督當地食品生產企業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生產,積極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完善和切實運行以管理領導體系、安全責任體系、管理制度體系、全程控制體系、記錄檔案體系為核心的食品質量安全保證體系,使食品生產企業真正把安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抓到深處,建立確保食品安全的長效機制。嚴格按照食品分類、企業分級、監管分等的要求,執行全省統一的食品生產企業格式化檢查記錄,對當地食品生產企業進行有計劃、全覆蓋的監督檢查,促進食品生產企業自覺、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五)扎實引深食品生產安全專項整治。扎實開展食品生產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根據國家、省、市部署和當地實際,進一步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問題、重點區域、重點環節,嚴厲打擊各類食品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關停取締無證無照生產、制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企業、黑作坊、黑窩點,切實消除和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大力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整治工作,將當地城、鄉、村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全部納入監管范圍,扎實開展大排查、大摸底、大整治,精心實施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工作,堅決扭轉當地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無證生產、隨意生產、盲目生產的局面。
 
  (六)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食品質量標識制度。確定生產流通消費三環節和乳制品、肉制品、食醋、白酒四種產品追溯,建立生產流通消費三環一體的追溯系統,實現三環節原產地食品安全信息的監管追蹤驗證,問題倒查溯源。將食品標簽標注、產品條碼、質量認證標志等確定為食品質量標識內容,實行食品質量標識審查備案,將食品生產企業作為標識管理的重點,對食品質量標識實行出廠前審查把關,實現食品質量標識源頭治理。
 
  (七)建立食品生產監管基礎信息庫。把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納入全市監管信息化平臺建設,建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基礎信息庫。按照全省統一的格式化檢查記錄,首先對乳制品、肉制品、酒類、食醋、食用油、食品添加劑、飲料、罐頭、糕點、蜜餞等食品的生產許可信息、企業基本信息、管理人員信息、監管檢查信息、強制保險信息、信用建設信息、違法處罰信息等采集輸入生產企業監管信息庫,然后逐步擴大到其他食品。通過運用先進的科技信息手段,提升新形勢下的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和水平。
 
  (八)大力加強食品生產監督抽檢工作。根據當地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實際狀況,科學制定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年度抽檢計劃,扎實開展日常抽檢和專項抽檢,充分運用抽檢結果科學管控當地食品質量安全,對抽檢發現的嚴重質量安全問題,依法依規進行科學研判和及時處置,做到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早發現、早處置、早整治、早消除。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調研員劉世民分管,食品生產監管科負責,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稽查大隊配合)
 
  三、食品流通監管工作要點
 
  (九)規范日常監管工作。建立市、縣兩級執法網絡體系,形成分區劃片、包干負責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網絡。加大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重點食品的監管力度。落實監管責任,明確監管分工,細化執法流程,實現監管措施具體化,確保食品監管定人、定崗、定標準、定責任,促進食品安全監管流程化、規范化。
 
  (十)落實食品經營管理制度。督促指導經營者、尤其是肉制品和嬰幼兒奶粉經營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索證索票、臺賬記錄、進貨查驗、批發經營企業銷貨記錄、如實標稱、培訓管理、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退市、安全貯銷、市場開辦者食品安全責任制、事故處置等各項管理制度。鼓勵和引導大型中型企業采用先進管理技術,記錄經營全過程,筑牢食品安全防線。
 
  (十一)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扎實開展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白酒等重點食品專項整治和食品標簽標識、農村兒童食品專項整治。圍繞準入制度、監管制度、企業管理規范、設備工藝、操作規程等各個方面,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杜絕重大隱患,控制一般隱患,逐步實現從危害治理向風險預防轉變。
 
  (十二)認真開展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嚴格按照抽樣程序完成上級要求的抽樣任務,特別是要加強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重點食品和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可疑食品的質量檢驗。依法保障流通領域食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調研員劉世民分管,食品流通監管科負責,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稽查大隊配合)
 
  四、餐飲服務食品監管工作要點
 
  (十三)進一步加強大型集體聚餐場所餐飲安全監管,嚴密防控群體性餐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認真落實加強聚集性就餐單位餐飲安全監管工作制度規定,建立常態化風險排查機制,排查治理餐飲食品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十四)繼續深入開展高風險品種治理,嚴格落實各項規范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和集中整治,對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調味品、豆制品、食醋、白酒等高風險品種進行治理,嚴格進貨查驗、索票索證、臺帳登記、規范使用,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督促餐飲單位整改到位,凈化餐飲食品消費環境。
 
  (十五)持續推進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全面推行餐飲單位分級分類監管。采取分級指導、責任到人、抽查通報等方法,對拒不懸掛、張貼公示牌或故意違反公示制度的餐飲單位,采取上限經濟處罰、警示約談、公開通報、增加監督檢查頻次等措施。力爭實現大中型餐飲單位監督公示牌全覆蓋,探索建立重點餐飲單位“黑名單”制度。全市持證餐飲單位量化分級率達到90%以上。
 
  (十六)繼續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息化監管建設。在2013年部分餐飲單位試行信息化監管的基礎上,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爭取在全市學校食堂、中型以上餐館全面推行餐飲服務信息化監管系統,同時加快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
 
  (十七)配合完成全省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檢采樣任務。加強市本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及原料抽樣送檢,通過抽檢,了解掌握全市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現狀,及時提出監管重點,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調研員劉世民分管,餐飲食品監管科負責,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稽查大隊配合)
 
  五、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工作要點
 
  (十八)深入開展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綜合治理。一是加大保健食品虛假夸大宣傳的整治力度。重點整治夸大產品功效、擅自增加功能以及利用國家機關及醫療機構、行業組織名義或專家、消費者名義為產品作證明的虛假宣傳和利用新聞報道的形式進行的宣傳。二是開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監督檢查和專項抽驗。重點對保健食品市場減肥、緩解體力疲勞、增強免疫力、改善睡眠和輔助降血糖等五類功能保健食品以及嚴重違規宣傳品種開展專項抽驗。三是對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一律按照打“四非”要求予以嚴懲,對相關產品采取公開曝光、暫停銷售、強制下架等嚴厲監管措施。
 
  (十九)繼續推進保健食品化妝品信息化監管建設。在2013年部分生產經營企業試行信息化監管的基礎上,分析形勢、總結經驗、解決難題,在全市保化企業全面推行保健食品、化妝品信息化監管系統,加快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完善信息化監管系統軟件,健全系統的模塊和功能。積極探索保健食品信息化監管追溯系統和保健食品全過程信息化監管系統,形成過程全覆蓋、風險可防控的保健食品信息化監管體系。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調研員劉世民分管,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負責,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稽查科配合)
 
  六、醫療器械監管工作要點
 
  (二十)完善全市醫療器械信息化監管系統建設。健全全市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數據庫,進一步完善監管信息化工作,提高監管效能。
 
  (二十一)繼續強化對全市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管。加強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日常監管,進一步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意識,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質量保證運行體系,努力提高企業的產品質量意識和質量保證水平,有效防范各類安全風險,堅決杜絕各類違法違規生產行為發生。
 
  (二十二)加強對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管。加強器械經營企業監管,對國家總局和省局確定的重點監管品種、高風險植入類產品實行有效監管。
 
  (二十三)開展醫療器械專項整治。開展以打擊虛假注冊申報、違規生產、非法經營、夸大宣傳、使用無證產品等行為為重點的醫療器械“五整治”專項行動。對口腔義齒、骨科植入器械、眼科填充材料、避孕套、體外診斷試劑、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等高風險植入類醫療器械產品進行專項檢查。
 
  (二十四)繼續抓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醫療器械違法廣告的監測上報工作。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增強涉械單位監測報告意識,提高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質量。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干部梁旺清分管,醫療器械監管科負責,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配合)
 
  七、藥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
 
  (二十五)繼續推進實施新修訂藥品GMP。對正在改造的企業繼續實施現場技術指導,幫助企業盡快完成認證。對2015年底前需達到新修訂藥品GMP的企業,加大鼓勵支持力度,幫扶企業盡快實施GMP認證。
 
  (二十六)加強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制劑室的監管。組織開展全市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制劑室專項檢查。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制劑室全部在冊人員在市局備案。對階段性生產的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制劑室實行生產報告制。強化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醫療機構制劑室檢驗的監管,探索相應監管措施。
 
  (二十七)加強對基本藥物生產企業的監管。實現對全市基本藥物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全覆蓋,每年每家檢查不少于2次。實現對我市生產的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全覆蓋。
 
  (二十八)加強對特殊藥品的管理。按規定頻次對區域性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批發企業和二類精神藥品批發企業進行監督檢查。
 
  (二十九)強化整改措施落實。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有關企業(單位)進行整改,整改結果要有書面報告。加強和完善監管信息化工作,提高監管效能。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干部梁旺清分管,藥品安全監管科負責,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配合)
 
  八、藥品市場監管工作要點
 
  (三十)全力推進新修訂GSP的實施,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全面啟動新修訂GSP認證工作,做好認證前各項準備。加強培訓,重點提高認證檢查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嚴格認證標準,規范認證行為。鼓勵和支持我市規模較大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及零售企業企業盡快提高硬件,完善軟件,率先通過認證,起到示范帶頭作用;同時支持率先通過認證的連鎖企業兼并單體藥店。重點加強對認證無望的中小企業的監督檢查,規范購銷渠道,嚴格票據管理,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國家總局提出的換證、認證兩證合一的要求,嚴格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堅決淘汰一批經營條件不完善、藥品質量無保障、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企業。
 
  (三十一)加強藥品廣告監管,嚴厲整治藥品虛假宣傳。繼續加大對虛假藥品廣告的整治力度,重點整治夸大功能主治、利用專家、患者、醫生等名義進行療效證明等嚴重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的虛假宣傳行為。及時處理違法廣告監測數據,對嚴重違法廣告品種采取暫停銷售、強制下架的行政措施,從銷售終端切斷違法廣告品種的銷售渠道;對違法藥品廣告及時公告和曝光,并加大對違法廣告品種的抽驗力度,對質量不合格的廣告品種依法從嚴查處。建立健全約談制度,規范企業和媒體廣告發布行為。加強與工商、通信、廣電和新聞出版等部門溝通合作,實現信息共享,形成整治合力;強化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及交易服務監管,嚴厲打擊網絡違法發布藥品信息和非法銷售藥品的行為。
 
  (三十二)強化日常監管,有效防控藥品安全風險。加強對醫療機構藥品質量和藥品批發企業及零售連鎖企業實施電子監管的監督檢查,繼續強化疫苗、含麻制劑、中藥材中藥飲片、基本藥物等重點品種的日常監管,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在疫苗監管上,重點規范疫苗批發企業和縣以上疾控中心全過程的冷鏈管理,確保疫苗質量安全。在含麻制劑監管上,重點規范購銷行為,嚴禁流入非法渠道。在中藥材中藥飲片監管上,重點整治掛靠經營、非法渠道購進中藥飲片和購進、銷售、使用染色、增重、摻雜、使假、被污染過或被提取過的中藥材中藥飲片等違法違規行為,凈化中藥材中藥飲片市場。在基本藥物監管上,加強對基本藥物配送企業的監督檢查,強化基本藥物電子監管,確保基本藥物的質量安全和可追溯。繼續完善信息化建設,拓展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使用信息化軟件范圍。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干部梁旺清分管,藥品市場監管科負責,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局教育培訓中心配合)
 
  九、稽查工作要點
 
  (三十三)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加強督查督辦和組織協調,嚴厲查處和掛牌督辦一批大案要案。重點打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非法接受委托加工、直接參與制售假藥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利用網絡制售假藥行為。以小醫院、個體診所、美容院為重點,加大對植入、貼敷、熱磁光理療類、義齒類等醫療器械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大對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虛假宣傳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查處化妝品非法使用禁限用物質等違法行為。抓住重點品種和重點區域,嚴厲打擊制售違禁超限和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十四)密切配合協作,加大與公安機關等部門聯合辦案力度。全面落實省局與公安廳聯合出臺的《聯合打擊制售假劣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制度》和《公檢法涉刑案件檢驗鑒定辦法》,發揮局際聯席會議制度優勢,做到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重點與公安部門構建案件線索共享、聯合立案、協同查處、聯合督辦、統一發布案件信息等工作的銜接機制;認真貫徹執行《刑法修正案八》,對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犯罪的及時移送,并配合公安機關追根溯源,查明流向、搗毀窩點。
 
  (三十五)完善抽驗機制,提高藥品、醫療器械監檢水平。進一步完善抽驗工作績效考核機制,推動監檢結合,規范抽驗工作程序,加強抽驗過程管理,提升抽驗效能,做到監督檢查、現場抽樣、檢驗分析、行政處罰有序銜接。努力提高抽驗的靶向性和檢驗結果公布時效性,最大限度地發揮技術手段在稽查工作中的作用。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抽驗,積極推進抽驗工作信息化建設。
 
  (三十六)強化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投訴舉報網絡系統和“12331”電話投訴舉報系統,確保投訴方便、受理快捷、批轉及時、查處迅速、反饋及時。高度重視投訴舉報的案源信息、監督抽驗、日常稽查和案件批辦發現的涉案問題,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信息化系統在稽查工作中的運用,提高稽查水平。
 
  (三十七)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加強應急隊伍培訓。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干部梁旺清分管,稽查科負責,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局各科室配合)
 
  十、監管能力建設工作要點
 
  (三十八)加快推進縣鄉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加強督導檢查,積極配合省督導組對縣鄉體制改革進行督查督導,推進改革進度。加強典型經驗宣傳,以簡報形式及時宣傳各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動態,達到推廣經驗、典型引路,示范帶動的作用。把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納入縣(市、區)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通過督導,力爭2014年3月底前完成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
 
  (三十九)全面實施全系統隊伍能力提升工程。針對新建機構崗位新、業務新、人員變動大、情況不熟悉等新問題,按照按需施訓、分類施教、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提高一線人員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為重點,以業務知識、業務技能和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創新培訓模式,拓寬培訓渠道,下大力氣做好培訓工作,全面提升隊伍能力素質。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干部梁旺清分管,人事財務科負責,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局直屬各單位、市局各科室配合)
 
  (四十)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根據國家總局2014年食品安全檢(監)測能力建設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積極實施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項目,落實有關項目配套措施,落實項目責任制,指導市縣實施好建設項目。督促市級檢驗機構完成食品檢驗檢測擴項任務。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調研員劉世民分管,基建辦負責,市食品藥品檢驗所、人事財務科配合)
 
  (四十一)推進系統信息化建設。市級平臺擴容、擴庫、增速,進一步完善全市信息化系統構架,力爭實現全市互通共享、一體化運行。推動和督促縣(市、區)局加快信息化應用系統的推廣使用。完善監管基礎數據庫,配合省局擴充建設許可數據庫、食品生產格式化檢查功能模塊。推行食品藥品重點品種和重點企業監管信息化,力爭實現動態監管、品種可溯。組織開展搭建市局監管虛擬專網和行政辦公專網工作。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調研員劉世民分管,辦公室牽頭,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局各科室負責)
 
  (四十二)加大能力建設投入力度。積極爭取財政政策和經費支持,加大對機構改革后全系統新職能、新機構、新人員的能力建設投入。配合省局工作安排,完成全系統監管資源調查,梳理和摸清建設資金需求。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調研員劉世民分管,人事財務科負責,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局直屬各單位配合)
 
  (四十三)加強食品藥品監管法制工作。加強法律法規的培訓,開展業務培訓時,將有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列為必修課。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確保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暢通行政復議渠道,積極通過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廣大干部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調研員劉世民分管,辦公室、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市局各科室、市局教育培訓中心配合)
 
  (四十四)著力構建社會共治格局。進一步修訂完善舉報獎勵制度,解決好舉報獎勵制度好用、實用、管用的問題,充分調動公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推進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將規模以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納入責任保險,引入經濟利益相關方的有效監督,共同構建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防范體系。建立與新聞媒體的聯動協作機制,深度合作,聯手監督,促進輿論宣傳更加客觀、理性,符合實際。發揮行業組織作用,鼓勵支持社會各類學會、協會發揮行業引導和監督作用,促進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和自律水平。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調研員劉世民分管,食安辦、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市局直屬各單位、市局各科室配合)
 
  十一、效能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要點
 
  (四十五)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強許可審批管理,嚴格規范許可行為,優化行政審批程序、流程和時限,精簡審批環節。嚴格受理、審評、審批“三分離”制度,嚴格落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督辦催辦制度,積極推行行政許可過錯責任追究制。組織開展全市行政審批行為規范的專項督查。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干部梁旺清分管,行政審批科負責,藥品市場監管科、醫療器械監管科、食品流通監管科、食品生產科監管配合)
 
  (四十六)加強監督檢查,促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開展。加強系統內行政審批、執法檢查、專項資金使用、基礎設施建設、招標投標以及干部任免等方面的行政監察和紀律檢查。對落實中央、市委、市局黨組決策部署,推進懲防體系建設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各直屬事業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改進作風優化服務環境、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行督導檢查,對執行“四化”監管模式進行專項督查。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行政效能建設。開展財務內部審計,規范資金使用行為。
 
  (四十七)加強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線。組織全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黨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中紀委十八屆三次全會和市紀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領導干部反腐倡廉學習,組織領導干部進行廉潔從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動,開展任前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
 
  (四十八)加強作風建設,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堅持正風肅紀,治庸提效,開展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堅決糾正“四風”,不斷改進作風。加強對作風建設情況監督檢查,按照“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檢查、抽查,剎住公款送禮、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風。
 
  (四十九)做好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組織召開民主聽證對話會,通過參加“政風行風熱線”欄目等方式,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食品藥品安全方面問題。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干部梁旺清分管,紀檢監察室負責,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局直屬各單位、市局各科室配合)
 
  十二、新聞宣傳和機關黨建工作要點
 
  (五十)加大新聞宣傳工作力度。加強新聞宣傳工作制度建設,建立監管部門與新聞媒體聯動協作機制,健全完善新聞發布機制。堅持激勵鼓舞、正面為主的新聞宣傳導向,突出做好監管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動宣傳報道。加強基層工作宣傳報道,注重發現和宣傳基層先進典型。深入開展科普宣傳,不斷增強公眾食品藥品安全意識。建立健全系統通訊員隊伍,組織新聞業務培訓,提高通訊員隊伍業務素質。
 
  (五十一)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圍繞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加強政務公開體系建設,修訂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加強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暢通溝通渠道,運用新聞媒體、門戶網站、政務信息等多種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力度,努力打造陽光政務。提高政務信息快速、準確報送能力和信息質量,提供優質的信息服務。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調研員劉世民分管,辦公室負責,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局直屬各單位、市局各科室配合)
 
  (五十二)加強組織建設,提升系統黨建工作水平。認真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加強班子建設、思想政治建設、能力素質建設、制度建設,加強黨員和黨員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落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完善黨務公開制度,找準黨建工作和監管工作的結合點,不斷增強黨組織服務發展、解決問題的能力。
 
  (市局黨組成員、正縣級調研員劉世民分管,局黨支部負責,市局直屬各單位、市局各科室配合)


 
地區: 山西
標簽: 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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