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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濟政辦字〔2015〕29號)

   2015-08-04 241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27日
 
  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開展“食安濟南”品牌引領行動及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為抓手,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提升依法監管能力,推動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參與、科學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格局。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實監管基礎,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
 
  (一)完善監管體系。推進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食用農產品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完善基層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和責任體系,合理劃分各級監管事權,按照統籌規劃、上下協同、綜合協調和督查指導的原則,建立統一、權威、專業、系統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在涉農鄉鎮(街道)全部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全市90%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所年底前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
 
  (二)強化隊伍建設。強化基層監管力量,建立健全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隊伍。整合鄉鎮(街道)、村(社區)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林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和動物防疫與畜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隊伍,逐步實現統一考核、統一補貼,更好地發揮協管員作用。加強基層公安機關食品安全犯罪偵查隊伍建設,加大刑事打擊力度。舉辦“新常態、新作為”系列培訓,加強對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輪訓和業務培訓。實施執法隊伍素質提升3年規劃,加強一線執法人員能力培訓,提高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
 
  (三)提升監管能力。推進基層食品安全執法、應急裝備建設,落實執法服裝配發和著裝管理規定,年底前市、縣(市、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50%以上的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所達到上級規定配備標準。推進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及“三縣一市兩區”綜合檢驗檢測機構建設,爭取年內投入使用,提高全市食品藥品安全檢測水平。深入推進食品抽檢監測計劃、經費、信息“三統一”,市、縣(市、區)兩級檢驗經費要分別達到2份/千人檢測樣本量需求。推動全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產品批發市場標準化檢測室和農貿市場、涉農鄉鎮快速檢測室建設,逐步實現相關產品檢測全覆蓋。全力做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建立部門間風險監測數據共享機制,提高數據利用度。完成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化“數字一期”和“數字二期”項目建設,建成覆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監管機構的協同監管平臺。豐富移動執法平臺功能,爭取搭建食品藥品監管智慧監管平臺,進一步提高信息技術支撐水平。
 
  (四)加強應急管理。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和操作手冊,強化應急演練和培訓。加強基層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監測報告、預警和處置工作,下半年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食品安全輿情處置網絡系統投入使用。完善食品安全部門間的監測預警、突發事件處置快速聯動、信息共享機制,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嚴格輿情處置、突發事件報告制度,杜絕瞞報、漏報、遲報、謊報行為發生。開展食品安全應急管理示范點建設,年底前創建1個省級示范點和3個市級示范點。
 
  二、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頓
 
  (一)深化農產品源頭治理。加強種子、農藥、獸(漁)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監管,提高農業投入品質量抽檢頻次和數量。規范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完善農藥、獸(漁)藥經營告知公示制度,嚴格審查經營條件,依法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禁用高劇毒農藥和投入品。建立農藥、獸藥網上公示監管平臺,逐步實現生產經營單位與縣級監管平臺聯網。全面推行農業投入品經營誠信檔案、購銷臺帳管理以及農藥、獸(漁)藥經營質量規范化管理,探索建立農藥實名購買制度。加強畜禽屠宰管理,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注水、注入其他物質的行為。積極開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體系,嚴防病死病害畜禽進入屠宰、加工環節和流入市場。根據市場準入要求建立農產品準出制度,強化產地準出和追溯管理。統一整合縣(市)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控與追溯管理系統和農業投入品備案登記監管系統,利用網絡監控系統,實時掌握農產品生產質量情況。開展產地追溯試點,每個縣(市)區確定1-2個鄉鎮,每個鄉鎮選擇2-3個規模化生產基地,建立20家左右追溯點,逐步實現農產品從生產到進入市場全程來源可溯、流向可追、問題可查。
 
  (二)強化生產環節監管。摸清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主體底數,排查不同規模企業、不同種類產品的主要風險隱患,建立風險隱患清單制度。加大對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生產集聚區的食品安全“飛行”檢查力度,促其提能力、上水平,防止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問題。集中開展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食品塑化劑、標簽標識不規范等重點問題專項治理,以及肉制品、水產加工品、復配添加劑等重點產品綜合整治。加大對食品加工小作坊,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小作坊的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嚴厲打擊各類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黑作坊。擴大肉制品、白酒等高風險產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追溯系統應用范圍,實現與上游食用農產品種養殖以及與下游食品流通、餐飲環節的有效對接。
 
  (三)推進流通環節治理。落實駐場監管者監管責任、批發市場開辦者主體責任、入場經營者首負責任,加強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準入與產地準出銜接,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建立食用農產品經營者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制度。繼續加強學校周邊食品經營管理,監督食品店、餐飲店、食品攤販等落實公開承諾事項。加強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監管,重點推進食品安全查詢機安裝使用工作,實現全市食品安全源頭可追溯。加強對網絡銷售食品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無證無照、銷售和使用無合法來源食品和原料、侵權仿冒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規范餐飲服務經營行為。加大對學校食堂、職工食堂、工地食堂、農村聚餐場所、中型以上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嚴防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實行學生食品安全季度檢查和督查制度,加強對監管機構監管責任、學校主體責任、經營者首負責任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保障學生食品安全。加大對旅游景區餐飲、大型餐飲配送企業、大型聚餐場所等重點單位和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火鍋底料及食鹽等重點食材的監督檢查力度,增加檢查頻次,加大抽檢力度,確保食品安全。繼續推進餐飲服務單位清潔廚房、明廚亮灶和“尋找笑臉就餐”行動,不斷提升餐飲服務管理水平。逐步完善餐廚垃圾收運體系,年底前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完成并投入使用。
 
  (五)抓好重點品種、重點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圍繞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及食鹽等重點大宗食品開展綜合治理,嚴厲打擊非法添加行為。加大食品加工集聚區、農產品和食品批發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及校園周邊等重點區域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行為。堅持“疏堵結合,規范發展”的原則,對“四小”(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食品進行綜合整治,監管覆蓋率達到95%以上。加大對非法制售“地溝油”行為的打擊力度,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
 
  三、推進法制建設,完善制度規范和標準體系
 
  (一)加快法律法規配套制度落實。做好新修訂《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加快新舊法律法規相關條款的銜接。結合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出臺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店、小攤販管理意見,規范“四小”食品經營行為。深化行政許可制度改革,健全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相關制度,在更大范圍內實施食品質量安全授權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質量保險制度和企業誠信管理制度,逐步提升食品生產經營水平。
 
  (二)提高依法監管能力。開展“執法能力提升年“活動,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逐步實現食品安全信息化、規范化、痕跡化監管。強化部門間、區域間協調聯動機制,提高食品安全綜合執法能力。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執法行為,嚴格執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標準。加強基層食品安全執法規范化建設,推行重大案件合法性審查和公示制度。開展食品生產企業和大型餐飲服務企業自查報告制度試點,完善風險隱患排查防控體系。探索建立食品檢查員制度,強化食品安全過程監管。
 
  (三)健全生產經營標準化體系。落實農業投入品、產地環境、種植養殖過程、包裝標識、食用動物及其產品檢驗檢疫標準體系,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加大國家、省級標準執行力度,嚴格“三品一標”認證及“轉基因食品”標識監管,推動各縣(市)區肉制品、飲料等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HACCP、ISO22000體系認證工作,促進生產經營標準化體系不斷完善。
 
  (四)完善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健全督查考核體系,將食品安全納入各級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責任考核、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所占權重不低于3%。建立各級政府食品安全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實行糾錯問責機制,杜絕失職瀆職行為發生。
 
  四、加強示范引領,推動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和“食安濟南”工作取得實效
 
  (一)積極推動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各級政府要將創建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健全組織管理體系,完善創建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積極推動創建工作。農業、畜牧獸醫、林業、食品藥品監管、公安、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實現創建工作數據共享、協同推進。
 
  (二)繼續推進品牌企業示范引領行動。大力培育“食安濟南”優質品牌,繼續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年底前全市蔬菜、果品等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產地認定面積占食用農產品產地總面積的比率努力達到創城標準,規模養殖場獲得無公害認證的比率提高到70%以上,認證水產品面積占養殖總面積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15%規模以上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創建為食品生產加工示范企業,每個縣(市)區餐飲服務示范街區達到2-4個,示范學校食堂3個,示范餐飲店4個以上。
 
  五、落實主體責任,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首要責任、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從業人員負崗位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逐級落實責任,加強全員、全過程食品安全管理,依法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格落實食品交易場所開辦者、食品展銷會等集中交易活動舉辦者、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等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追究,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
 
  (二)加強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加強動態管理,及時發布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探索建立統一的食品信用分級分類標準,推進食品安全信用評價結果與行業準入、融資信貸、稅收、用地審批等制度掛鉤,構建對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機制。
 
  六、完善治理體系,加快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一)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圍繞食品安全城市創建、“食安濟南”建設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升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識、法制意識、維權意識。充分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等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進社區、進校園、進企業、進機關、進工地等宣傳活動。在主流新聞媒體開設食品安全知識科普專欄,對中小學生食品安全知識課程培訓每年不少于10小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及時發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相關信息。
 
  (二)強化社會監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平臺,繼續推行有獎舉報制度。統一投訴舉報電話,繼續將12345作為統一投訴舉報電話,24小時不間斷受理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重點解決市民反映比較集中的食品安全問題,投訴舉報核查回復率達100%。開展“食安濟南,問計于民”、“食品藥品監管局邀您看企業”等活動,定期召開社會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聽取社會各界對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議。成立食品安全專家咨詢委員會,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和規程。鼓勵發展不同業態食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專家學者的咨政啟民作用。
 
  (三)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穩步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在學校(幼兒園)食堂、大型餐飲企業等重點領域先行試點,在此基礎上逐步推開。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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