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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及監督檢查“一體化”工作指南和等級評定細則及監督檢查清單的通知 (渝應急發〔2020〕52號)

   2020-07-21 263
核心提示:為有效實施《重慶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評定細則及監督檢查清單》,進一步指導和規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
    為有效實施《重慶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評定細則及監督檢查清單》,進一步指導和規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及監督檢查一體化工作(以下簡稱“一體化”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指南。


    一、適用范圍和制定依據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全市所有已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相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運行滿一年以上且評定之日的前一年內未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帶儲存的經營企業(含倉儲經營)(以下簡稱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及監督檢查一體化工作。


    (二)制定依據。本指南根據《重慶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評定細則及監督檢查清單》(以下簡稱細則及清單)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


    二、工作機制


    (一)制定工作計劃。


    原則上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二級標準化達標企業每三年開展一次“一體化”工作、三級標準化達標企業每二年開展一次“一體化”工作、未達標企業每年開展一次“一體化”工作。


    市應急局結合年度監督檢查總體安排,制定“一體化”工作工作計劃,并發各區縣應急局。


    (二)工作組人員組成。


    市應急局根據擬評查企業的行業屬性和工藝特性組建“一體化”工作組,由2名市、區(縣)以上執法人員和3名以上專家組成,工作組組長、副組長分別由一名執法人員和一名專家擔任。組長負責“一體化”工作的組織實施,副組長負責工作組成員分工及具體工作安排。


    (三)檢查評定程序。


    “一體化”工作按照“檢查評定、行政處罰、整改驗收”程序實施。


    1.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參加相關會議及現場檢查工作,主要負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書面委托或授權其他負責人參加。


    2.“一體化”工作組通過查閱企業文件資料、檢查作業現場、對從業人員進行抽查詢問和考試等方式,對《細則及清單》的13個要素進行評定并確定企業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3.“一體化”工作組當場形成《標準化與監督檢查“一體化”工作結果統計表》(見附件3),企業核實無誤后,由工作組全體成員、企業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書面委托的其他負責人簽字確認,全部工作資料由市應急局存檔備查。


    4.“一體化”工作組與被評查企業交換意見,公布標準化評定等級及監督檢查結果,通報企業存在的問題和存在的違法行為,明確整改工作要求。


    5.市、區縣應急局對檢查出的違法行為下達相關行政執法文書,并依法實施處罰。


    6.企業根據整改工作要求,及時整改并向市、縣區應急局報告整改工作情況,由區縣應急局組織有關專家,適時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三、細則及清單說明


    (一)評定要素及分值。


    1.評定細則共13個基本要素,其中現場部分7個基本要素、資料部分5個基本要素,其他要素1個;達標要求128項。


    2.共33項否決項,其中二級否決項12項、三級否決項21項。


    3.實行1000分制,其中現場部分720分、資料部分270分,其他10分。


    (二)計分及等級確定:


    1.評定分數按百分制計分。每子項扣分原則上不超過本子項總分;不涉及的條款為缺項,缺項不得分且不計入總分。評定得分=按實際得分÷(1000-缺項總分)×100。


    2.80分(含)至90分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標準、90分(含)至100分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標準。


    3.存在二、三級否決項,不予通過相應等級的標準化等級評定。


    四、有關事項


    (一)評定條件。


    1.新建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等級評定應在取得相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并運行一年后評定。


    2.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達標企業可在達標運行一年后向應急部門提出標準化二級達標申請。


    3.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未達標的企業,當年度不再安排評定,應在下一個年度內重新評定。


    (二)公告授牌。


    市應急局對達標企業每季度予以公告。經公告的達標企業,由市應急局頒發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和牌匾。


    (三)變更撤銷。


    1.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的企業,在證書有效期內存在以下行為之一的,由應急部門撤銷其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等級:


    (1)在評審過程中弄虛作假、提供材料不真實的;


    (2)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3)企業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被撤銷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等級的企業,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證書、牌匾交回頒發機關,并在撤銷事由發生之日起一年后重新進行達標評定。


    3.應急部門根據“一體化”工作結果,對企業標準化達標等級實施動態升降級管理,并進行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持續整改,提高運行水平。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建立以安全生產標準化為基礎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保持長期有效運行,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并持續改進,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到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且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應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


    (二)嚴格對標,科學規范執法。應急部門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及監督檢查中,對不符合項中的違法行為應嚴格按照《重慶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評定細則及監督檢查清單》自由裁量標準進行處罰,未盡事宜參照《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評定細則及監督檢查違法處罰自由裁量規則》執行。嚴格工作紀律,“一體化”工作要堅持科學公正、嚴格自律、確保質量、服務企業,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對“一體化”工作中不認真負責、弄虛作假、索要財物等違規行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用好成果,實施分級監管。要將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效果,作為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對未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要求的企業作為安全監管重點,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督促企業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附件:
   1標準化及監督檢查“一體化”工作組成員表


    2標準化及監督檢查“一體化”工作會議簽到表


    3標準化及監督檢查“一體化”工作結果統計表


    附件1


    標準化及監督檢查“一體化”工作組成員表

 

企業名稱:  年  月  日

序號

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聯系電話

1

   

組長

 

2

   

副組長

 

3

   

執法人員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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