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農村局:
《遼寧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業經廳第十二次廳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0年4月23日
(主動公開)
遼寧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種植養殖生產者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牢固樹立質量安全意識,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全國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產品和食品安全“四個最嚴”指示精神為綱領,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和《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的意見》,堅持“管好源頭,抓住關鍵,協同共治”的工作方針,將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作為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的關鍵要素,在全省試行合格證制度,督促種植養殖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積極探索構建以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為核心的新的有效監管模式,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為創新體制機制、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整體推進。全省范圍內統一試行,統一合格證基本樣式,統一農產品類別,統一監督管理。處理好政府監管部門、生產經營主體、農產品銷售主體的職責定位,探索建立貫通、協調、行之有效的運行機制。
(二)分級負責,規范管理。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整體方案設計和政策制定,統籌協調推進全省試行工作。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具體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的試行工作,規范工作程序,嚴格制度要求。
(三)突出重點,逐步推廣。在選擇生產經營主體和農產品類別上,重點在商品化程度較高、市場供應量較大的生產經營主體和風險隱患較大、消費量較大的農產品先行開展使用合格證。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要力爭逐步實現規模主體全覆蓋。
三、試行范圍
(一)試行區域:全省范圍。
(二)試行主體: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
(三)試行品類:蔬菜、水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養殖水產品。
四、工作任務及要求
(一)統一樣式,分級管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內容應包含:食用農產品名稱、數量(重量)、生產者信息(名稱、產地、聯系方式)、開具日期、承諾聲明等。鼓勵生產主體附帶電子合格證、追溯二維碼等涵蓋以上信息。省農業農村廳設計了遼寧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基本樣式(見附件2),供各地參考。合格證由縣級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統一監制,大小尺寸可由生產經營主體自行印制。
其中,承諾內容應包括種植養殖生產者承諾不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及非法添加物,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規定,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符合農藥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對產品質量安全以及合格證真實性負責(以打勾方式確認)。
(二)宣傳動員,強化培訓。各地要在生產基地、村莊、產地市場等顯著位置擺放宣傳展板,張貼關于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宣傳彩圖,懸掛宣傳橫幅,并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宣傳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的主要內容和重要意義。市、縣兩級要大力推廣應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加快完善已建成監管平臺生產主體數據庫,進一步摸清本轄區內的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底數,建立監管主體名錄(包括種養殖生產者名稱、地址、類型、生產品種、聯系方式等),確定本轄區實施合格證制度的生產經營主體和食用農產品類別,確保試行范圍規定的主體全覆蓋。省、市、縣分批、分層級開展對監管人員、生產經營主體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管理業務培訓,切實提高對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認識水平和操作能力。
(三)精心指導,主體開具。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精心指導,堅持“誰開具、誰負責”的原則,由各類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按規定自行開具和使用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合格證應一式兩聯,一聯出具給交易對象,一聯留存一年備查(電子出證的,應電子存儲備查);有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應以包裝為單元開具,散裝食用農產品應以運輸車輛或批次為單元,實行一車一證或一批一證。要確保合格證填寫規范、信息完整、真實有效。生產、銷售農產品的單位或個人應對其生產、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生產經營主體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采取自檢合格、委托檢測合格、內部質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諾合格等四種形式之一作為開具依據。
(四)強化監督,規范管理。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遼寧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要把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作為日常巡查、執法監督的重要內容,定期對生產經營主體開具和使用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情況進行檢查,特別是對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所涉及的生產記錄、用藥記錄、檢測記錄、銷售記錄、運輸記錄、進貨查驗記錄等材料進行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可以定期通過監督抽查對其出具的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的真實性進行驗證核查,倒逼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落實開具合格證的責任義務。凡未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縣(市),不得申報國家、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未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生產經營主體和產品,不得參加國家、省、市舉辦的各類展銷會、推介會;不得參與各類品牌、獎項的評選;不得申報國家、省、市扶持農業項目;不得申報省、市級相關合作社、家庭農場。
五、實施步驟
今年的試行工作分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2020年1-4月,研究制定省級試行工作實施方案,部署啟動工作。
第二階段:2020年4-6月,各市、縣(市、區)參照省級方案制定本級實施方案并開展具體工作。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監管主體名錄;確定首批重點實施農產品合格證生產經營主體名單;開展市縣兩級實施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宣傳活動。適時舉辦省、市、縣、鄉試行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培訓班。
第三階段:2020年6-12月,開展日常巡查監督,定期對生產經營主體開具和使用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情況進行檢查。
第四階段:2020年10-11月,探索建立生產環節與流通環節合格證管理的銜接機制;開展對收儲運環節農產品合格證的查驗;開展對收儲運單位和個人未查驗、保存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行為實施監督檢查。
第五階段:2020年12月,全面總結試行工作的典型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推進意見。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農業農村廳成立由廳長為組長,分管副廳長為副組長、各相關處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省級試行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其中,獸藥飼料處負責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合格證的工作開展;漁業漁政管理局負責養殖水產品合格證的工作開展;監管局負責蔬菜、水果合格證工作開展和整個試行合格證制度工作的綜合協調。市、縣兩級也要成立相應推進組,及時制定試行工作方案,科學謀劃、精心組織,明確具體措施,細化責任分工,堅持點面結合,重點推進。
(二)強化保障支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將合格證制度試行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積極爭取將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形成穩定的財政投入渠道。為合格證制度的應用推廣、宣傳培訓、合格證印制、檢測抽查、合格證服務平臺建設與運行維護等方面提供經費保障。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制定激勵優惠政策,鼓勵和扶持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積極使用合格證。
(三)強化績效考核。省農業農村廳將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納入對各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市、縣農業農村部門也應將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列入對縣、鄉人民政府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同時納入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考核指標和評價體系,并增加考核分值。省農業農村廳將于2020年8月中旬、12月中旬分別派督導組,對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工作進行過程監督和考核評價,確保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行工作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四)強化總結提升。各市農業農村部門要邊試行、邊完善、邊總結,要敢于創新工作方法,要立足實際,切實解決困難和問題,要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精神狀態,勇于擔當作為,不斷開拓進取,扎實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的制度創新、機制創新、管理創新,努力開創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新局面。請各市指定一名聯絡員,于每月5日前報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工作臺賬,并分別于2020年6月10日、8月10日、12月10日前形成階段性總結分析材料報省廳。
聯系人:廳監管局,張興國,聯系電話:024-23447862;
廳獸藥飼料處,齊欣,聯系電話:024-23447237;
廳漁業漁政管理局,黃玉萍,聯系電話:024-23447642。
附件:1.遼寧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工作領導小組
2.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樣式
3.遼寧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宣傳口號
4.遼寧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工作臺賬
5.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主體名錄
附件.
《遼寧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業經廳第十二次廳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0年4月23日
(主動公開)
遼寧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種植養殖生產者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牢固樹立質量安全意識,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全國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產品和食品安全“四個最嚴”指示精神為綱領,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和《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的意見》,堅持“管好源頭,抓住關鍵,協同共治”的工作方針,將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作為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的關鍵要素,在全省試行合格證制度,督促種植養殖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積極探索構建以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為核心的新的有效監管模式,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為創新體制機制、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整體推進。全省范圍內統一試行,統一合格證基本樣式,統一農產品類別,統一監督管理。處理好政府監管部門、生產經營主體、農產品銷售主體的職責定位,探索建立貫通、協調、行之有效的運行機制。
(二)分級負責,規范管理。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整體方案設計和政策制定,統籌協調推進全省試行工作。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具體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的試行工作,規范工作程序,嚴格制度要求。
(三)突出重點,逐步推廣。在選擇生產經營主體和農產品類別上,重點在商品化程度較高、市場供應量較大的生產經營主體和風險隱患較大、消費量較大的農產品先行開展使用合格證。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要力爭逐步實現規模主體全覆蓋。
三、試行范圍
(一)試行區域:全省范圍。
(二)試行主體: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
(三)試行品類:蔬菜、水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養殖水產品。
四、工作任務及要求
(一)統一樣式,分級管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內容應包含:食用農產品名稱、數量(重量)、生產者信息(名稱、產地、聯系方式)、開具日期、承諾聲明等。鼓勵生產主體附帶電子合格證、追溯二維碼等涵蓋以上信息。省農業農村廳設計了遼寧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基本樣式(見附件2),供各地參考。合格證由縣級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統一監制,大小尺寸可由生產經營主體自行印制。
其中,承諾內容應包括種植養殖生產者承諾不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及非法添加物,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規定,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符合農藥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對產品質量安全以及合格證真實性負責(以打勾方式確認)。
(二)宣傳動員,強化培訓。各地要在生產基地、村莊、產地市場等顯著位置擺放宣傳展板,張貼關于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宣傳彩圖,懸掛宣傳橫幅,并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宣傳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的主要內容和重要意義。市、縣兩級要大力推廣應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加快完善已建成監管平臺生產主體數據庫,進一步摸清本轄區內的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底數,建立監管主體名錄(包括種養殖生產者名稱、地址、類型、生產品種、聯系方式等),確定本轄區實施合格證制度的生產經營主體和食用農產品類別,確保試行范圍規定的主體全覆蓋。省、市、縣分批、分層級開展對監管人員、生產經營主體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管理業務培訓,切實提高對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認識水平和操作能力。
(三)精心指導,主體開具。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精心指導,堅持“誰開具、誰負責”的原則,由各類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按規定自行開具和使用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合格證應一式兩聯,一聯出具給交易對象,一聯留存一年備查(電子出證的,應電子存儲備查);有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應以包裝為單元開具,散裝食用農產品應以運輸車輛或批次為單元,實行一車一證或一批一證。要確保合格證填寫規范、信息完整、真實有效。生產、銷售農產品的單位或個人應對其生產、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生產經營主體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采取自檢合格、委托檢測合格、內部質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諾合格等四種形式之一作為開具依據。
(四)強化監督,規范管理。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遼寧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要把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作為日常巡查、執法監督的重要內容,定期對生產經營主體開具和使用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情況進行檢查,特別是對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所涉及的生產記錄、用藥記錄、檢測記錄、銷售記錄、運輸記錄、進貨查驗記錄等材料進行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可以定期通過監督抽查對其出具的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的真實性進行驗證核查,倒逼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落實開具合格證的責任義務。凡未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縣(市),不得申報國家、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未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生產經營主體和產品,不得參加國家、省、市舉辦的各類展銷會、推介會;不得參與各類品牌、獎項的評選;不得申報國家、省、市扶持農業項目;不得申報省、市級相關合作社、家庭農場。
五、實施步驟
今年的試行工作分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2020年1-4月,研究制定省級試行工作實施方案,部署啟動工作。
第二階段:2020年4-6月,各市、縣(市、區)參照省級方案制定本級實施方案并開展具體工作。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監管主體名錄;確定首批重點實施農產品合格證生產經營主體名單;開展市縣兩級實施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宣傳活動。適時舉辦省、市、縣、鄉試行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培訓班。
第三階段:2020年6-12月,開展日常巡查監督,定期對生產經營主體開具和使用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情況進行檢查。
第四階段:2020年10-11月,探索建立生產環節與流通環節合格證管理的銜接機制;開展對收儲運環節農產品合格證的查驗;開展對收儲運單位和個人未查驗、保存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行為實施監督檢查。
第五階段:2020年12月,全面總結試行工作的典型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推進意見。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農業農村廳成立由廳長為組長,分管副廳長為副組長、各相關處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省級試行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其中,獸藥飼料處負責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合格證的工作開展;漁業漁政管理局負責養殖水產品合格證的工作開展;監管局負責蔬菜、水果合格證工作開展和整個試行合格證制度工作的綜合協調。市、縣兩級也要成立相應推進組,及時制定試行工作方案,科學謀劃、精心組織,明確具體措施,細化責任分工,堅持點面結合,重點推進。
(二)強化保障支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將合格證制度試行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積極爭取將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形成穩定的財政投入渠道。為合格證制度的應用推廣、宣傳培訓、合格證印制、檢測抽查、合格證服務平臺建設與運行維護等方面提供經費保障。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制定激勵優惠政策,鼓勵和扶持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積極使用合格證。
(三)強化績效考核。省農業農村廳將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納入對各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市、縣農業農村部門也應將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列入對縣、鄉人民政府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同時納入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考核指標和評價體系,并增加考核分值。省農業農村廳將于2020年8月中旬、12月中旬分別派督導組,對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工作進行過程監督和考核評價,確保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行工作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四)強化總結提升。各市農業農村部門要邊試行、邊完善、邊總結,要敢于創新工作方法,要立足實際,切實解決困難和問題,要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精神狀態,勇于擔當作為,不斷開拓進取,扎實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的制度創新、機制創新、管理創新,努力開創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新局面。請各市指定一名聯絡員,于每月5日前報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工作臺賬,并分別于2020年6月10日、8月10日、12月10日前形成階段性總結分析材料報省廳。
聯系人:廳監管局,張興國,聯系電話:024-23447862;
廳獸藥飼料處,齊欣,聯系電話:024-23447237;
廳漁業漁政管理局,黃玉萍,聯系電話:024-23447642。
附件:1.遼寧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工作領導小組
2.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樣式
3.遼寧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宣傳口號
4.遼寧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工作臺賬
5.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主體名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