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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市政辦〔2010〕123號)

   2011-03-11 943
核心提示: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0年全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桂政辦發〔2010〕87號)精神,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0年全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桂政辦發〔2010〕87號)精神,確保我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切實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頓工作主要任務及牽頭單位

  (一)加強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頓

  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按照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條件、程序和具體要求,對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單位進行嚴格審查,嚴把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關。加強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管理,規范食品添加劑標簽、說明書。實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制度。開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和非食用物質專項抽檢和監測,整治超過標準限量和使用范圍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查處和打擊無證生產食品添加劑和在食品中使用非食用添加物的行為。嚴格食品添加劑及相關產品研制管理。(牽頭單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

  深入開展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畜禽產品、水產品生產中投入品的監管,加大對蔬菜、水果和茶葉中農藥殘留、豬肉產品中興奮劑類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禁用藥物殘留和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監測力度,確保全市蔬菜基地、市場平均農藥殘留超標率控制在6%以內。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組織開展生鮮乳中違禁添加物專項監測,強化生鮮乳收購站日常監管與標準化管理,堅決取締未經許可的非法收購站(點),杜絕在生鮮乳和飼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行為,確保生鮮乳中三聚氰胺抽檢合格率達到100%。加大農藥生產經營監管力度,杜絕生產、銷售國家禁止生產、使用的高毒高殘留農藥,加強農藥質量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打擊無證照生產銷售農藥“黑窩點”。加強飼料質量安全監測,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行為,確保生豬“瘦肉精”檢測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加強獸藥GMP(良好生產規范)后續監管,積極推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打擊制售假劣獸藥違法行為。深入開展水產苗種專項整治,開展以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等禁用藥物為重點的水產品養殖用藥專項治理,清查收繳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的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確保水產品氯霉素檢測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組織開展糧食收購、儲存環節質量安全監測。(牽頭單位:種植業為市農業局,養殖業為市水產畜牧獸醫局,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為市糧食局)

  (三)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整頓

  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制度,確保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查驗制度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加強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健全食品企業檔案,大力推進分類分級監管制度,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加強食品小作坊整治和規范,大力整頓食品安全風險較高、投訴舉報多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建立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長效監管機制。(牽頭單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四)加強食品進出口環節整頓

  加強進出口食品檢驗監管,打擊食品、食用農產品特別是疫區產品非法進出口行為。對已經備案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養殖場進行全面清查。確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及種植、養殖基地清查率達到100%。加強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的檢驗檢疫監管,重點加強對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檢驗檢疫監管,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完善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企業不良記錄制度,將逃避檢驗檢疫的企業一律列為不良記錄企業。建立和完善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檢驗檢疫監管的長效機制。(牽頭單位:桂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五)加強食品流通環節整頓

  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監督食品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加強自律,確保縣城以上商場、超市以及鄉鎮、街道、社區便民超市100%建立進貨臺賬制度。完善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制度,深入開展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和重點品種食品專項執法檢查,加大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力度,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加強酒類流通管理,特別是加強散裝白酒流通管理,確保酒類批發“隨附單”使用率達到100%,酒類零售“隨附單”索取率達到60%以上。(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六)加強餐飲消費環節整頓

  嚴格餐飲服務許可準入,查處無證經營餐飲服務行為。嚴格執行《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范餐飲服務許可行為。制定并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重點監督檢查及抽檢工作計劃,以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小型餐飲單位為重點,加大對熟食鹵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開展餐飲服務環節專項整治和專項檢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確保餐飲企業和學校食堂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對采購的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抽查,查處采購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加強對農村集體聚餐的食品安全指導,確保推行農村50 人以上集體聚餐報告指導制度的行政村達到80%以上。(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七)加強畜禽屠宰整頓

  嚴把市場準入關,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加大對私屠濫宰行為的打擊力度,確保縣城以上生豬進點屠宰率達到95%以上,鄉(鎮)達到92%以上。加強對生豬(牛、羊)定點屠宰廠(場)的日常監管,查處違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豬(牛、羊)、出廠未經品質檢驗或經品質檢驗不合格的豬(牛、羊)肉產品等行為。強化活禽和生豬(牛、羊)產地和屠宰檢疫,查處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為。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肉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打擊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進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加大生豬屠宰長效監管機制建設,進一步健全相關應急處置機制。(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八)加強保健食品整頓

  開展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查處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等違禁物品的行為。開展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內容專項檢查,查處保健食品不規范標注標簽標識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加強保健食品廣告管理,嚴厲查處含有虛假、夸大內容的保健食品廣告。(牽頭單位:涉及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的整頓由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涉及廣告查處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牽頭)

  (九)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動員社會、企業和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標準實施工作。嚴格要求食品企業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經營,自覺履行標準規定的技術要求。(牽頭單位:市衛生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十)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

  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按照自治區監測計劃和要求,組織實施我市2010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任務,并做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的收集、報送和管理,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監測數據庫,積極推進食品安全檢測資源和信息共享。(牽頭單位:市衛生局)

  (十一)推進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按照自治區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意見和誠信體系評價標準,選擇若干企業開展誠信體系建設試點,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推進形成“政府指導、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企業誠信”的食品安全保障長效機制,促進食品行業健康發展。在企業中建立生產經營檔案制度,鼓勵支持食品企業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統,在食品行業全面推廣。督促行業協會組織對食品企業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培養具備良好職業道德、較高業務水平和較強實踐能力的食品安全崗位專職人員。建立食品企業誠信不良記錄收集、管理、通報制度和行業退出機制。加強食品生產企業和經營者質量信用建設和信用分類監管。(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強治理整頓。要將集中整頓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及時總結整頓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經驗,形成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縣、區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起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統一領導、組織、協調的責任,統籌安排監管力量,切實保障經費投入,全面抓好整頓任務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監督指導,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綜合協調辦公室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指導,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各縣、區,各部門要根據本工作安排,結合實際抓緊制訂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分解任務,明確各環節、各階段的整頓目標和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并于2010年7月25日前將整頓工作實施方案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綜合協調辦公室。

  (二)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履行各項監管職責,加大對重點食品、重點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力度,強化食品安全各環節執法銜接,聯合開展監督檢查,相互通報信息,提高監管效率。改進監督抽檢手段,采取明察暗訪、突擊檢查、追蹤溯源、排查舉報線索等方式,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對頂風作案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厲打擊,決不姑息遷就。

  (三)切實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案件調查,注意發現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線索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要完善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要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規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鑒定程序,加大對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落實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強化行政監察和行政問責,嚴肅查處監管部門失職、瀆職行為。嚴格實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舉報、通報制度,對行政機關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認真做好信息報告和新聞宣傳工作。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重要信息報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綜合協調辦公室,并向相關部門通報。要統籌和規范食品安全整頓信息發布工作。要正確把握輿論導向,主動做好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積極宣傳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道,為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五)加強督查和評估考核。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整頓工作目標和任務,組織制定專項督查工作方案,認真開展督促檢查,確保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落到實處。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綜合協調辦公室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行評估考核。



 
地區: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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