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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餐廚剩余物飼喂生豬監管工作的通知 (黔農發〔2018〕 8號)

   2019-02-19 478
核心提示:各市(州)農委(畜牧獸醫水產局),貴安新區農水局,仁懷市農牧局、威寧縣畜牧產業局:  為進一步做好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
各市(州)農委(畜牧獸醫<水產>局),貴安新區農水局,仁懷市農牧局、威寧縣畜牧產業局: 
  為進一步做好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降低餐廚剩余物(以下簡稱“泔水”)傳播非洲豬瘟疫情風險,嚴防非洲豬瘟疫情發生和蔓延,現就進一步加強泔水飼喂生豬監管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認識
 
  泔水飼喂生豬是非洲豬瘟的主要傳播途徑。目前,全國發生的非洲豬瘟疫情40%左右與泔水飼喂生豬有關,我省貴陽市白云區、黔南州龍里縣非洲豬瘟疫情發生前涉及養殖場均飼喂過泔水。我省生豬散養比例近70%,養殖戶歷來有使用泔水飼喂生豬的習慣,非洲豬瘟通過泔水進行傳播的風險極高,禁止泔水飼喂生豬是當前非洲豬瘟防控工作中必須落實的一項關鍵舉措。各地要提高認識,理清工作思路,切實加強泔水飼喂生豬監管工作。
 
  二、開展專項排查
 
  各地要按照動物防疫屬地管理原則,充分發揮“村支兩委”、駐村干部和村級防疫員的疫情排查報告作用,組織開展泔水飼喂生豬專項排查行動,重點對城郊結合部、縣際間交界區域、大型養殖場周邊的養殖場(戶)進行排查,做到全覆蓋、無死角,并于2019年1月10日前將相關情況報省農業農村廳動物防疫檢疫處(詳見附件)。排查過程中,要通過發放明白紙等方式廣泛宣傳,提高養殖場(戶)對泔水飼喂生豬危害性的認識,組織簽訂承諾書,營造自覺抵制使用泔水飼喂生豬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地要進一步強化動物衛生監督檢查,對有泔水飼喂生豬歷史的養殖場(戶)實施重點監管。發現使用泔水飼喂生豬的,要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正在或曾使用泔水飼喂的生豬調運前,要嚴格實施檢疫,必要時采樣作實驗室檢測,嚴防染疫或疑似染疫生豬調出。要建立暢通監督舉報渠道,鼓勵對泔水飼喂生豬行為進行舉報,并及時組織核查舉報線索。
 
  四、嚴肅追責問責
 
  各地要加強巡查督查,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對使用泔水飼喂生豬引發非洲豬瘟疫情的,除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外,要將養殖場主移送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因監管不力導致疫情發生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嚴格責任追究。
 
  聯系電話:0851-85289155、85282776(傳真)
 
  郵箱:syc5287855@163.com
 
     附件:貴州省泔水飼喂生豬養殖場(戶)統計表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
貴州省泔水飼喂生豬養殖場(戶)統計表
單位:頭
縣(市、區) 有泔水飼喂生豬歷史的養殖場(戶)名稱 養殖場(戶)地址 養殖數量 聯系電話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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