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按照《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省級“好糧油”產品遴選工作的通知》(國糧辦規〔2020〕175 號)要求,現將“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指南,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聯 系 人:張琳 陳麗華
聯系電話:18647036690 13947146198
電子郵箱:nmglsjcyc@sina.com
內蒙古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
2020年6月15日
“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指南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 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深入實施“優質糧食工程”的意見》(財建〔2019〕287 號)、《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優質糧食工程”各子項實施指南的通知》(國糧規〔2019〕183 號)精神,全面推動“中國好糧油”內蒙古行動落地見效,特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遴選目的。以“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為契機,通過產品遴選,切實把我區特色顯著、知名度高、品牌影響力強的糧油產品遴選出來,帶動企業提質增效、農民就業增收和行業轉型升級,推進我區糧食產業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遴選原則
1.堅持自愿原則:我區境內“中國好糧油”內蒙古行動建設項目的糧油加工企業,自愿參與“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
2.執行標準原則:“內蒙古好糧油”產品品質按“中國好糧油產品”標準執行;
3.互通共享原則:在滿足“內蒙古好糧油”標準的前提下,獲得自治區及以上部門認可的品牌標識,直接采用。
(三)工作機制。為確保遴選工作合法合規、遴選結果公平公正,經研究確定內蒙古自治區糧食行業協會作為“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的實施主體,內蒙古自治區糧食經濟學會作為具體組織實施機構,內蒙古自治區糧油質量檢測中心提供技術支持,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提供組織保障,共同開展“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工作。
二、遴選條件
(一) 產品范圍。包含成品糧油(大米、小麥粉、掛面、食用植物油)、雜糧雜豆產品。
(二) 企業條件
1. 在內蒙古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正式投產2年以上,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運營處于盈利狀況;
2. 產品商標在國內注冊1年以上且有效,注冊范圍涵蓋申報產品;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允許申報“內蒙古好糧油”產品:使用國(境)外商標,近三年內存在被盟市級以上質量監督抽查判為不合格,近三年內發生質量、安全事故、重大質量投訴查證屬實,近三年被納入誠信黑名單企業,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
三、遴選程序
(一)旗縣遴選推薦。旗縣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企業的產品進行申報,遴選推薦過程要注重產品品質、地域、文化和傳統特色,進行實地考察;對企業原料保障、收儲、加工各環節執行標準和規程、各環節作業、執行標準規范等情況進行審核,出具遴選推薦申報意見,上報盟市實施主體。
(二)盟市遴選初選。盟市實施主體對本區域內申報“內蒙古好糧油”產品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嚴格把關,提出產品遴選初選意見,匯總上報內蒙古自治區糧食經濟學會。
(三)自治區遴選確認。內蒙古自治區糧食經濟學會聘請社會認證機構對盟市遴選初選產品報告進行審核、現場復核確認“內蒙古好糧油”產品,將確認的“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內蒙古自治區糧食行業協會授予“內蒙古好糧油”產品稱號,并擇優推薦“中國好糧油”參選產品。
四、有關要求
(一)時間要求。各盟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本盟市實際,選擇合適的社團組織作為盟市“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實施主體,于6月中旬將社團組織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報送自治區糧食經濟學會。8月底前完成“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初選申報材料上報,申報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內蒙古自治區糧食經濟學會另行通知。
(二)經費管理。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遴選實施主體必要的遴選工作費用。實施主體在組織開展“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過程中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申報企業產生的檢驗檢測等相關費用由企業自負。
(三)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強組織指導,積極穩妥做好“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各項工作。遴選過程要嚴格規范管理,嚴格執行標準要求,嚴格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監督,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確保遴選結果真實可靠。
按照《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省級“好糧油”產品遴選工作的通知》(國糧辦規〔2020〕175 號)要求,現將“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指南,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聯 系 人:張琳 陳麗華
聯系電話:18647036690 13947146198
電子郵箱:nmglsjcyc@sina.com
內蒙古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
2020年6月15日
“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指南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 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深入實施“優質糧食工程”的意見》(財建〔2019〕287 號)、《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印發“優質糧食工程”各子項實施指南的通知》(國糧規〔2019〕183 號)精神,全面推動“中國好糧油”內蒙古行動落地見效,特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遴選目的。以“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為契機,通過產品遴選,切實把我區特色顯著、知名度高、品牌影響力強的糧油產品遴選出來,帶動企業提質增效、農民就業增收和行業轉型升級,推進我區糧食產業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遴選原則
1.堅持自愿原則:我區境內“中國好糧油”內蒙古行動建設項目的糧油加工企業,自愿參與“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
2.執行標準原則:“內蒙古好糧油”產品品質按“中國好糧油產品”標準執行;
3.互通共享原則:在滿足“內蒙古好糧油”標準的前提下,獲得自治區及以上部門認可的品牌標識,直接采用。
(三)工作機制。為確保遴選工作合法合規、遴選結果公平公正,經研究確定內蒙古自治區糧食行業協會作為“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的實施主體,內蒙古自治區糧食經濟學會作為具體組織實施機構,內蒙古自治區糧油質量檢測中心提供技術支持,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提供組織保障,共同開展“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工作。
二、遴選條件
(一) 產品范圍。包含成品糧油(大米、小麥粉、掛面、食用植物油)、雜糧雜豆產品。
(二) 企業條件
1. 在內蒙古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正式投產2年以上,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運營處于盈利狀況;
2. 產品商標在國內注冊1年以上且有效,注冊范圍涵蓋申報產品;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允許申報“內蒙古好糧油”產品:使用國(境)外商標,近三年內存在被盟市級以上質量監督抽查判為不合格,近三年內發生質量、安全事故、重大質量投訴查證屬實,近三年被納入誠信黑名單企業,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
三、遴選程序
(一)旗縣遴選推薦。旗縣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企業的產品進行申報,遴選推薦過程要注重產品品質、地域、文化和傳統特色,進行實地考察;對企業原料保障、收儲、加工各環節執行標準和規程、各環節作業、執行標準規范等情況進行審核,出具遴選推薦申報意見,上報盟市實施主體。
(二)盟市遴選初選。盟市實施主體對本區域內申報“內蒙古好糧油”產品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嚴格把關,提出產品遴選初選意見,匯總上報內蒙古自治區糧食經濟學會。
(三)自治區遴選確認。內蒙古自治區糧食經濟學會聘請社會認證機構對盟市遴選初選產品報告進行審核、現場復核確認“內蒙古好糧油”產品,將確認的“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內蒙古自治區糧食行業協會授予“內蒙古好糧油”產品稱號,并擇優推薦“中國好糧油”參選產品。
四、有關要求
(一)時間要求。各盟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本盟市實際,選擇合適的社團組織作為盟市“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實施主體,于6月中旬將社團組織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報送自治區糧食經濟學會。8月底前完成“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初選申報材料上報,申報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內蒙古自治區糧食經濟學會另行通知。
(二)經費管理。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遴選實施主體必要的遴選工作費用。實施主體在組織開展“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過程中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申報企業產生的檢驗檢測等相關費用由企業自負。
(三)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強組織指導,積極穩妥做好“內蒙古好糧油”產品遴選各項工作。遴選過程要嚴格規范管理,嚴格執行標準要求,嚴格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監督,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確保遴選結果真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