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3月3日印發《助推全省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復工營業二十條》(以下簡稱《二十條》),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十條》全文如下:
助推全省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復工營業二十條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限額以上餐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序推進全省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復工營業,促進餐飲企業轉型升級,有效發揮餐飲業對貴州綠色農產品的消費扶貧作用,進一步提升黔菜影響力和美譽度,提振全省餐飲消費,切實將疫情損失降至最低,現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按時復工營業
(一)確保在2020年3月底前全省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復工營業率達到80%,力爭在2020年4月底前全面復工營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各市〔州〕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實, 不再列出)
二、強化防疫措施
(二)認真落實《貴州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類防控操作指南》和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零售、餐飲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暫行)》。加強對限額以上餐飲企業經營服務防控的培訓。切實提高餐飲企業疫情防控意識,加強崗前排查、嚴格清潔消毒、減少人員聚集、加強員工防護、落實配送全程防疫措施。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和大型電商外賣配送企業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所需物資,由其生產經營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解決。(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
三、加大政策支持
(三)對省級確定并獲得團餐訂單的限額以上餐飲企業,金融機構要做好服務對接和需求調查,主動提供高效優惠的融資支持,并結合餐飲企業實際,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仍有良好發展前景的餐飲企業,要積極通過調整還款付息安排、適度降低貸款利率、完善展期續貸銜接等措施進行紓困幫扶。各級政策性擔保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要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費率。小額貸款、融資租賃、典當行、保險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要根據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酌情緩收或減免租金利息,降低企業運營成本。(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人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銀保監局,各金融機構)
(四)用好用足財政貼息政策,對省級確定并參與疫情防控的重點民生保障限額以上餐飲企業,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期內新生效的貸款,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資金從2020年省級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中安排。(責任單位:省財政廳、人行貴陽中心支行、省商務廳)
(五)稅務機關對適用“定期定額”征收的餐飲行業個體工商業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餐飲企業納稅人,經稅務部門批準后可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全面實行餐飲企業增值稅進項留抵退稅政策,加快留抵退稅審核,縮短退稅時間。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餐飲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困難餐飲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六)認真落實我省《扶持企業復工復產促進農民工返崗就業政策二十四條》政策措施,切實保障限額以上餐飲企業享受階段性減免緩繳社保費、線上培訓補貼等各項支持政策。2020年6月底前,受疫情影響的餐飲企業經與職工充分協商并提出緩繳和補繳的方案后,均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5%或緩繳住房公積金,不影響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在此期間受疫情影響導致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導致職工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開拓餐飲市場
(七)支持餐飲企業開展省內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團餐經營業務,規范團餐供餐標準。(責任單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國資委、省商務廳)
(八)支持餐飲企業通過電商平臺拓寬市場渠道,開展“無接觸配送”,提高市場份額。(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九)定期發布省級團餐服務示范企業目錄和企業介紹,提高示范企業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五、降低企業成本
(十)降低食材采購成本,推動全省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和生鮮配送龍頭企業為提供團餐服務的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平價供應肉、菜、糧、油等食材。(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十一)減少流通環節成本,推動餐飲企業向供應鏈上游延伸,支持餐飲企業自建或共建“訂單化、規模化、標準化”的食材直供基地,將穩定的餐飲需求轉化為農產品長期生產訂單。(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
(十二)支持餐具清潔消毒公司發展,推廣使用標準化配餐托盤、配餐包裝箱、餐具回收周轉箱等餐飲配送專業用品,努力提高餐飲行業物流標準化水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十三)鼓勵電商企業拓展餐飲點餐配送業務,整合打造一批餐飲外賣配送平臺,精準匹配就餐需求和餐飲供給,降低餐飲企業經營成本。(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大數據局)
六、強化配套服務
(十四)支持大型團餐企業、連鎖餐飲企業和大型生鮮電商平臺建設“中央廚房”,布局智能提貨柜等配送網點,提高餐飲配送水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十五)支持大型團餐企業和連鎖餐飲企業針對不同消費群體需求,加快研發安全營養、品種豐富、選擇多樣的標準化餐食和餐飲配套技術,制定黔菜標準和經營服務規范,打造黔菜新品牌。(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
(十六)引導一次性餐具生產企業生產符合國家標準的餐具,鼓勵餐飲企業積極使用。(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教育廳、省國資委)
(十七)支持配送服務企業發展壯大,保障城市配送服務車輛優先便捷通行,適度放寬限時停放規定,解決城市餐飲配送“最后一公里”問題。(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十八)針對限額以上餐飲企業不同時段用工需求,精準對接服務,及時解決企業用工難題。開展餐飲企業運營管理和烹飪技能培訓,提高餐飲業服務質量和商品價值。(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十九)對承租大中型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的餐飲企業,減免征收1至3個月的房租,其后3個月租金減半,疫情防控期間物業費減半。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餐飲企業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餐飲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優先予以政策扶持。(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二十)在疫情防控期間,針對提供配餐服務的大型餐飲企業《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集體用餐配送”經營資質的,采取容缺后補措施,由轄區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現場指導,按照相關規定規范配餐服務行為,確保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結束后,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業務需求申請增加“集體用餐配送”經營資質。(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
《二十條》全文如下:
助推全省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復工營業二十條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限額以上餐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序推進全省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復工營業,促進餐飲企業轉型升級,有效發揮餐飲業對貴州綠色農產品的消費扶貧作用,進一步提升黔菜影響力和美譽度,提振全省餐飲消費,切實將疫情損失降至最低,現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按時復工營業
(一)確保在2020年3月底前全省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復工營業率達到80%,力爭在2020年4月底前全面復工營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各市〔州〕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實, 不再列出)
二、強化防疫措施
(二)認真落實《貴州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類防控操作指南》和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零售、餐飲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暫行)》。加強對限額以上餐飲企業經營服務防控的培訓。切實提高餐飲企業疫情防控意識,加強崗前排查、嚴格清潔消毒、減少人員聚集、加強員工防護、落實配送全程防疫措施。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和大型電商外賣配送企業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所需物資,由其生產經營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解決。(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
三、加大政策支持
(三)對省級確定并獲得團餐訂單的限額以上餐飲企業,金融機構要做好服務對接和需求調查,主動提供高效優惠的融資支持,并結合餐飲企業實際,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仍有良好發展前景的餐飲企業,要積極通過調整還款付息安排、適度降低貸款利率、完善展期續貸銜接等措施進行紓困幫扶。各級政策性擔保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要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費率。小額貸款、融資租賃、典當行、保險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要根據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酌情緩收或減免租金利息,降低企業運營成本。(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人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銀保監局,各金融機構)
(四)用好用足財政貼息政策,對省級確定并參與疫情防控的重點民生保障限額以上餐飲企業,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期內新生效的貸款,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資金從2020年省級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中安排。(責任單位:省財政廳、人行貴陽中心支行、省商務廳)
(五)稅務機關對適用“定期定額”征收的餐飲行業個體工商業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餐飲企業納稅人,經稅務部門批準后可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全面實行餐飲企業增值稅進項留抵退稅政策,加快留抵退稅審核,縮短退稅時間。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餐飲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困難餐飲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六)認真落實我省《扶持企業復工復產促進農民工返崗就業政策二十四條》政策措施,切實保障限額以上餐飲企業享受階段性減免緩繳社保費、線上培訓補貼等各項支持政策。2020年6月底前,受疫情影響的餐飲企業經與職工充分協商并提出緩繳和補繳的方案后,均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至5%或緩繳住房公積金,不影響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在此期間受疫情影響導致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導致職工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開拓餐飲市場
(七)支持餐飲企業開展省內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團餐經營業務,規范團餐供餐標準。(責任單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國資委、省商務廳)
(八)支持餐飲企業通過電商平臺拓寬市場渠道,開展“無接觸配送”,提高市場份額。(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九)定期發布省級團餐服務示范企業目錄和企業介紹,提高示范企業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五、降低企業成本
(十)降低食材采購成本,推動全省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和生鮮配送龍頭企業為提供團餐服務的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平價供應肉、菜、糧、油等食材。(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十一)減少流通環節成本,推動餐飲企業向供應鏈上游延伸,支持餐飲企業自建或共建“訂單化、規模化、標準化”的食材直供基地,將穩定的餐飲需求轉化為農產品長期生產訂單。(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
(十二)支持餐具清潔消毒公司發展,推廣使用標準化配餐托盤、配餐包裝箱、餐具回收周轉箱等餐飲配送專業用品,努力提高餐飲行業物流標準化水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十三)鼓勵電商企業拓展餐飲點餐配送業務,整合打造一批餐飲外賣配送平臺,精準匹配就餐需求和餐飲供給,降低餐飲企業經營成本。(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大數據局)
六、強化配套服務
(十四)支持大型團餐企業、連鎖餐飲企業和大型生鮮電商平臺建設“中央廚房”,布局智能提貨柜等配送網點,提高餐飲配送水平。(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十五)支持大型團餐企業和連鎖餐飲企業針對不同消費群體需求,加快研發安全營養、品種豐富、選擇多樣的標準化餐食和餐飲配套技術,制定黔菜標準和經營服務規范,打造黔菜新品牌。(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
(十六)引導一次性餐具生產企業生產符合國家標準的餐具,鼓勵餐飲企業積極使用。(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教育廳、省國資委)
(十七)支持配送服務企業發展壯大,保障城市配送服務車輛優先便捷通行,適度放寬限時停放規定,解決城市餐飲配送“最后一公里”問題。(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十八)針對限額以上餐飲企業不同時段用工需求,精準對接服務,及時解決企業用工難題。開展餐飲企業運營管理和烹飪技能培訓,提高餐飲業服務質量和商品價值。(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十九)對承租大中型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的餐飲企業,減免征收1至3個月的房租,其后3個月租金減半,疫情防控期間物業費減半。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餐飲企業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餐飲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優先予以政策扶持。(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二十)在疫情防控期間,針對提供配餐服務的大型餐飲企業《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集體用餐配送”經營資質的,采取容缺后補措施,由轄區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現場指導,按照相關規定規范配餐服務行為,確保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結束后,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業務需求申請增加“集體用餐配送”經營資質。(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