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農業(畜牧水產)局:
近日,農業農村部下發了《關于規范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活動的通知》(見附件,以下簡稱《通知》),對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政策作出了新的規定,為認真貫徹落實《通知》要求,統籌做好非洲豬瘟防控與生豬生產供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學習宣傳貫徹《通知》精神。各級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及時在系統內組織開展學習,覆蓋所有畜牧獸醫管理、疫病監測、防疫檢疫、行政執法等人員,同時將《通知》精神向同級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傳達,務必準確掌握《通知》內容和具體要求,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各地要盡快通過告知書、明白紙、廣播電視等宣傳方式,向轄區內生豬養殖場(戶)、屠宰企業和相關販運、經營、運輸業者進行廣泛宣傳,使其了解最新的調運政策規定,確保《通知》要求執行到位。
二、切實抓好《通知》精神的貫徹落實。各地要全面貫徹執行《通知》要求,對自行出臺的禁止生豬及其產品調運的有關規定立即進行清理,與《通知》要求不一致的要立即停止執行,切實保障符合農業農村部調運規定的生豬及其產品正常流通。本通知印發前,省里出臺的有關生豬及生豬產品限制調運規定與農業農村部《通知》不一致的,以農業農村部《通知》為準。
三、繼續嚴格生豬及其產品調運監管。國家調整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規定,是與保障生豬產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非洲豬瘟防控目標高度一致的,不是降低了防控要求,而是對做好防控基礎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要按照新的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監管規定,要嚴格生豬及產品檢疫,規范非洲豬瘟實驗室檢測,做好畜禽運載車輛備案及監管,強化臨時檢查站驗證查物與消毒,加大日常巡查與執法力度,開展產銷對接,落實“點對點”調運制度,為新的調運政策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同時,不得放松監測排查、泔水管控、應急處置等防控措施。
各地要嚴格貫徹落實《通知》要求,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新情況、新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并及時向我廳反映。聯系人:蘇浩華,0791-86258029。
附件:農業農村部關于規范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活動的通知
2018年12月28日
近日,農業農村部下發了《關于規范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活動的通知》(見附件,以下簡稱《通知》),對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政策作出了新的規定,為認真貫徹落實《通知》要求,統籌做好非洲豬瘟防控與生豬生產供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學習宣傳貫徹《通知》精神。各級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及時在系統內組織開展學習,覆蓋所有畜牧獸醫管理、疫病監測、防疫檢疫、行政執法等人員,同時將《通知》精神向同級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傳達,務必準確掌握《通知》內容和具體要求,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各地要盡快通過告知書、明白紙、廣播電視等宣傳方式,向轄區內生豬養殖場(戶)、屠宰企業和相關販運、經營、運輸業者進行廣泛宣傳,使其了解最新的調運政策規定,確保《通知》要求執行到位。
二、切實抓好《通知》精神的貫徹落實。各地要全面貫徹執行《通知》要求,對自行出臺的禁止生豬及其產品調運的有關規定立即進行清理,與《通知》要求不一致的要立即停止執行,切實保障符合農業農村部調運規定的生豬及其產品正常流通。本通知印發前,省里出臺的有關生豬及生豬產品限制調運規定與農業農村部《通知》不一致的,以農業農村部《通知》為準。
三、繼續嚴格生豬及其產品調運監管。國家調整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規定,是與保障生豬產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非洲豬瘟防控目標高度一致的,不是降低了防控要求,而是對做好防控基礎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要按照新的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監管規定,要嚴格生豬及產品檢疫,規范非洲豬瘟實驗室檢測,做好畜禽運載車輛備案及監管,強化臨時檢查站驗證查物與消毒,加大日常巡查與執法力度,開展產銷對接,落實“點對點”調運制度,為新的調運政策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同時,不得放松監測排查、泔水管控、應急處置等防控措施。
各地要嚴格貫徹落實《通知》要求,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新情況、新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并及時向我廳反映。聯系人:蘇浩華,0791-86258029。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