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廳機關各有關處室、廳屬各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農村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農質發〔2020〕3號)、《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關于印發<2020年農資打假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質應函〔2020〕49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廳制定了《2020年全省農資打假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0年6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20年全省農資打假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春耕備耕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國春季農業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春耕備耕農資打假工作視頻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我省農資生產經營秩序,切實做好2020年農資打假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農質發〔2020〕3號)、《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關于印發<2020年農資打假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質應函〔2020〕49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屬地管理、檢打聯動、標本兼治為原則,扎實開展春耕備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規范農資生產經營使用行為,讓農民用上放心種、放心藥、放心肥、放心料。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肅查處農資違法案件,嚴厲打擊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給假劣農資來一次“大掃除”,給制假售假者來一個“連窩端”。強化日常監管,穩定農資市場秩序,確保全年不發生因假劣農資引發的重大農業生產安全事件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切實維護好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為奪取疫情防控和農業生產“雙勝利”作出積極貢獻,為促進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和全年農業豐收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重點
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農資經營集散地、種養殖生產基地、菜籃子產品主產區為重點,嚴厲打擊農村和城鄉、縣際等區域結合部門店不規范經營、農資下鄉“忽悠團”式經營等違法行為。加強對物流點、農資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巡查監管,嚴查假劣農資游商游販坑農害農、單位和個人擅自購買、運輸、攜帶農藥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生產銷售禁用農藥、獸藥違法案件,落實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制度,確保農資質量安全可靠。
(一)種子。以種子標簽、備案、登記為重點,組織開展春秋兩季種子市場檢查;以生產經營檔案、品種真實性、品種權為重點,開展冬季種子企業監督抽查;以包裝、標簽、備案、檔案等合法合規率為重點,開展市場規范性巡查。重點查處假冒偽劣、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無證生產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農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加大農藥市場監督抽查力度,組織開展農藥市場抽樣檢測;以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監督抽查為重點,加強對農藥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會同市場監管、公安、郵政等部門,加強對港口、碼頭、運輸車輛、物流倉庫等農藥流通環節的聯合執法檢查。重點查處無證生產經營、假冒偽劣、擅自添加其他農藥、包裝及標簽標識不合規、擅自購買、運輸、攜帶農藥進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肥料。開展肥料質量監督抽樣檢查,重點查處登記產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離子超標等問題。加大肥料市場監管力度,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重點品種、重點單位及重點區域實施巡查監控,嚴厲打擊養分含量不足、大量元素水溶肥料質量不合格、標簽標識不規范、未經登記或一證多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獸藥。規范獸藥生產經營行為,強化獸藥生產經營GMP和GSP監督檢查,加強獸藥監管執法,重點查處制售假劣獸藥、含量不符合要求、添加違禁藥物和其他藥物成分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開展飼料產品監督抽檢和飼料企業現場監督檢查,重點查處套用冒用生產許可證明文件、生產銷售質量指標嚴重不合格產品、在飼料中違法添加獸藥、摻假使假、無證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農機。加強獲證在用產品監督,重點查處農機推廣鑒定獲證產品以次充好、擅自改變參數性能、證書和標志使用不規范等行為。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開展春耕備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重點圍繞春耕備耕期間使用量大的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機等農資產品,緊盯非法添加、含量不符合要求、侵權假冒等問題,主動發現風險隱患,保障春耕生產順利開展。結合本區域疫情防控情況,分區分級開展排查檢查,疫情低風險市縣要對轄區內所有農資生產企業和經營門店開展拉網式排查;疫情中風險市縣要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同時,對重點的農資生產企業和經營門店進行排查。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強化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加大抽查頻次,提高抽查效率,將多次抽檢不合格、群眾投訴舉報多、問題突出的生產經營主體和產品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強化監督抽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迅速清理不合格產品,做到及時下架、堅決收繳,嚴防假劣農資流入市場坑農害農,危害農業生產。
(二)狠抓執法辦案和信息公開。保持農資打假高壓態勢,狠抓農資領域執法辦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對疫情防控期間制售假劣農資的違法行為,要嚴懲不貸、公開懲戒,涉嫌犯罪的,堅決依法移送并追究刑事責任。要拓寬案源渠道,深挖案件線索,切實做到“五不放過”。對線索明顯、事實清楚的重大案件,可商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必要時要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聯合查案等形式,堅決鏟除制假源頭,嚴厲查處非法經營的組織者、獲利者,徹底掐斷農資違法犯罪活動利益鏈條。要強化信息公開,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通過政府網站、“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和侵權假冒案件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網等渠道,全面公開案件信息,及時公布本行政區域內查處的假劣農資大要案,對不法份子形成有效威懾。
(三)強化審批準入和源頭管理。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要求,依法強化農資生產經營許可和產品登記審批。建立健全審批登記信息服務平臺,鼓勵生產綠色高效農資產品,嚴格限制高殘留、高污染、高耗能農資產品重復登記注冊,淘汰落后產能。加強證后跟蹤檢查,建立市場退出機制,堅決依法清理、吊銷和取締不符合法定資質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鼓勵優勢企業兼并重組、提檔升級,退出一批競爭力弱的農資企業,全面提升行業發展質量。
(四)加強農資宣傳培訓和放心農資供應。結合疫情防控形勢,適時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積極推進“綠色農資”行動,創新服務方式和內容,采用遠程培訓、視頻講解、多媒體宣傳、現場咨詢、展覽展示、鄉村課堂以及“點對點”“網上配送”等方式,廣泛開展農資打假宣傳,指導農民群眾科學合理使用農資,提高農民群眾識假辨假能力,不斷暢通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渠道,全力保障放心農資供應。舉辦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邀請法律和技術專家、執法骨干進行實務教學,對全省農業行政執法人員輪番培訓一遍,進一步提升執法人員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提升農資監管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現有的農資打假執法監管信息手段,實時掌握立案、調查、移送、處罰等情況。加強與“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對接,實現信息共享。強化省際協查、信息上報和結果反饋,及時通過農資打假監管系統、全國農業綜合執法信息共享平臺填報協查信息。建立健全主要農資產品電子追溯制度,實現產品信息可查詢、流向可追蹤、主體可溯源。完善農藥包裝、標簽二維碼標注制度,加快構建農藥質量追溯系統,逐步實現農藥生產、經營可追溯。全力推進獸藥追溯實施工作,規范獸藥生產企業追溯數據上傳工作,力爭獸藥經營企業全部實施追溯。進一步完善種子二維碼追溯管理系統,加快實現種業可追溯管理。
(六)大力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農資生產經營主體的信用檔案,加強信用信息歸集管理,實行分類監管,對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及時推送信用信息。大力推進農資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按照社會信用工作統一要求,加快推進《農資領域嚴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出臺,嚴格落實懲戒措施,提高違法成本,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格局。鼓勵農資行業協會和第三方機構開展企業信用評價,加強會員誠信宣傳教育和培訓,引導企業樹立誠信意識。
(七)積極推進社會共治。強化投訴舉報制度,通過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公布“12316”“12345”等農資打假舉報熱線和網絡舉報信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積極性,推動社會共治。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等第三方機構和志愿服務隊伍等社會力量在農資打假工作中的作用,積極開展咨詢培訓、技術指導、普法宣傳、維權服務等工作。組織各地向貧困地區捐贈優質農資,保障貧困地區農資供應充足、質量可靠,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四、重點工作安排
(一)3月,召開全省春耕備耕農資打假工作視頻會議,印發《2020年全省春耕備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實施方案》,部署啟動春耕備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
(二)3月至5月,組織開展春耕備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集中整治制售假劣農資違法行為。
(三)5月至7月,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組織對全省農資生產批發企業及碼頭物流點進行抽查檢查,從源頭上嚴防假劣農資流入市場。
(四)4月至11月,組織開展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公布抽查結果。
(五)6月、8月,舉辦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
(六)9月至11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秋季監督檢查工作。
(七)10月至次年1月,開展農資打假績效考核、典型案件梳理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農業農村廳各相關業務處室(局)及下屬單位要結合工作職能,督促指導市縣做好日常監管、監督抽查、執法查處、審批管理、政策宣傳等農資打假相關工作。各市縣要切實認識到農資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抓緊制定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任務。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結合機構改革工作進度,明確由農業農村部門和農業行政執法部門中的某一個部門作為牽頭部門,負責方案制定、溝通協調、信息報送等工作。要加強與工信、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進一步暢通部門間信息交流、情況通報、案件移送等合作渠道,形成農資打假工作合力。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市縣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健全農資打假崗位責任和農資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制度,確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責有人擔。要建立農資企業聯系人制度,督促合法合規生產,保障產品質量。充分發揮績效管理“指揮棒”作用,將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納入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考核、食品安全評議考核、農產品質量安全延伸績效考核的重點考核內容。對工作落實不力、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三)注重宣傳引導。要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在農資打假中的導向和監督作用,積極宣傳農資打假工作進展情況。既要加強正面宣傳,又要曝光反面典型,對工作出色的要表彰,對工作不力的要進行批評督促,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農資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圍。
(四)及時報送材料。請各市縣牽頭負責農資打假工作的部門及時對本市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梳理匯總,并通過“農資打假監管系統”,按時報送農資打假月報、季報和大要案信息(以上均填報2020年1月1日至填報當日的相關數據信息)。同時,請各市縣牽頭部門及省農業農村廳有關處室和單位于12月15日前將全年農資打假工作總結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農業行政執法局(總結內容包括總體情況、工作措施、典型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及下年度工作計劃)。
聯系人:張寧、吳亮(負責農資打假監管系統),聯系電話:18084612230、18689912287,電子郵箱:hnnynctzfj@126.com。
根據《農業農村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農質發〔2020〕3號)、《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關于印發<2020年農資打假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質應函〔2020〕49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廳制定了《2020年全省農資打假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0年6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20年全省農資打假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春耕備耕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國春季農業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春耕備耕農資打假工作視頻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我省農資生產經營秩序,切實做好2020年農資打假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農質發〔2020〕3號)、《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關于印發<2020年農資打假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質應函〔2020〕49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屬地管理、檢打聯動、標本兼治為原則,扎實開展春耕備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規范農資生產經營使用行為,讓農民用上放心種、放心藥、放心肥、放心料。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肅查處農資違法案件,嚴厲打擊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給假劣農資來一次“大掃除”,給制假售假者來一個“連窩端”。強化日常監管,穩定農資市場秩序,確保全年不發生因假劣農資引發的重大農業生產安全事件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切實維護好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為奪取疫情防控和農業生產“雙勝利”作出積極貢獻,為促進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和全年農業豐收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重點
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農資經營集散地、種養殖生產基地、菜籃子產品主產區為重點,嚴厲打擊農村和城鄉、縣際等區域結合部門店不規范經營、農資下鄉“忽悠團”式經營等違法行為。加強對物流點、農資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巡查監管,嚴查假劣農資游商游販坑農害農、單位和個人擅自購買、運輸、攜帶農藥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生產銷售禁用農藥、獸藥違法案件,落實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制度,確保農資質量安全可靠。
(一)種子。以種子標簽、備案、登記為重點,組織開展春秋兩季種子市場檢查;以生產經營檔案、品種真實性、品種權為重點,開展冬季種子企業監督抽查;以包裝、標簽、備案、檔案等合法合規率為重點,開展市場規范性巡查。重點查處假冒偽劣、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無證生產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農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加大農藥市場監督抽查力度,組織開展農藥市場抽樣檢測;以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監督抽查為重點,加強對農藥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會同市場監管、公安、郵政等部門,加強對港口、碼頭、運輸車輛、物流倉庫等農藥流通環節的聯合執法檢查。重點查處無證生產經營、假冒偽劣、擅自添加其他農藥、包裝及標簽標識不合規、擅自購買、運輸、攜帶農藥進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肥料。開展肥料質量監督抽樣檢查,重點查處登記產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離子超標等問題。加大肥料市場監管力度,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重點品種、重點單位及重點區域實施巡查監控,嚴厲打擊養分含量不足、大量元素水溶肥料質量不合格、標簽標識不規范、未經登記或一證多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獸藥。規范獸藥生產經營行為,強化獸藥生產經營GMP和GSP監督檢查,加強獸藥監管執法,重點查處制售假劣獸藥、含量不符合要求、添加違禁藥物和其他藥物成分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飼料和飼料添加劑。開展飼料產品監督抽檢和飼料企業現場監督檢查,重點查處套用冒用生產許可證明文件、生產銷售質量指標嚴重不合格產品、在飼料中違法添加獸藥、摻假使假、無證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農機。加強獲證在用產品監督,重點查處農機推廣鑒定獲證產品以次充好、擅自改變參數性能、證書和標志使用不規范等行為。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開展春耕備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重點圍繞春耕備耕期間使用量大的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機等農資產品,緊盯非法添加、含量不符合要求、侵權假冒等問題,主動發現風險隱患,保障春耕生產順利開展。結合本區域疫情防控情況,分區分級開展排查檢查,疫情低風險市縣要對轄區內所有農資生產企業和經營門店開展拉網式排查;疫情中風險市縣要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同時,對重點的農資生產企業和經營門店進行排查。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強化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加大抽查頻次,提高抽查效率,將多次抽檢不合格、群眾投訴舉報多、問題突出的生產經營主體和產品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強化監督抽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迅速清理不合格產品,做到及時下架、堅決收繳,嚴防假劣農資流入市場坑農害農,危害農業生產。
(二)狠抓執法辦案和信息公開。保持農資打假高壓態勢,狠抓農資領域執法辦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對疫情防控期間制售假劣農資的違法行為,要嚴懲不貸、公開懲戒,涉嫌犯罪的,堅決依法移送并追究刑事責任。要拓寬案源渠道,深挖案件線索,切實做到“五不放過”。對線索明顯、事實清楚的重大案件,可商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必要時要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聯合查案等形式,堅決鏟除制假源頭,嚴厲查處非法經營的組織者、獲利者,徹底掐斷農資違法犯罪活動利益鏈條。要強化信息公開,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通過政府網站、“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和侵權假冒案件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網等渠道,全面公開案件信息,及時公布本行政區域內查處的假劣農資大要案,對不法份子形成有效威懾。
(三)強化審批準入和源頭管理。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要求,依法強化農資生產經營許可和產品登記審批。建立健全審批登記信息服務平臺,鼓勵生產綠色高效農資產品,嚴格限制高殘留、高污染、高耗能農資產品重復登記注冊,淘汰落后產能。加強證后跟蹤檢查,建立市場退出機制,堅決依法清理、吊銷和取締不符合法定資質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鼓勵優勢企業兼并重組、提檔升級,退出一批競爭力弱的農資企業,全面提升行業發展質量。
(四)加強農資宣傳培訓和放心農資供應。結合疫情防控形勢,適時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積極推進“綠色農資”行動,創新服務方式和內容,采用遠程培訓、視頻講解、多媒體宣傳、現場咨詢、展覽展示、鄉村課堂以及“點對點”“網上配送”等方式,廣泛開展農資打假宣傳,指導農民群眾科學合理使用農資,提高農民群眾識假辨假能力,不斷暢通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渠道,全力保障放心農資供應。舉辦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邀請法律和技術專家、執法骨干進行實務教學,對全省農業行政執法人員輪番培訓一遍,進一步提升執法人員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提升農資監管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現有的農資打假執法監管信息手段,實時掌握立案、調查、移送、處罰等情況。加強與“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對接,實現信息共享。強化省際協查、信息上報和結果反饋,及時通過農資打假監管系統、全國農業綜合執法信息共享平臺填報協查信息。建立健全主要農資產品電子追溯制度,實現產品信息可查詢、流向可追蹤、主體可溯源。完善農藥包裝、標簽二維碼標注制度,加快構建農藥質量追溯系統,逐步實現農藥生產、經營可追溯。全力推進獸藥追溯實施工作,規范獸藥生產企業追溯數據上傳工作,力爭獸藥經營企業全部實施追溯。進一步完善種子二維碼追溯管理系統,加快實現種業可追溯管理。
(六)大力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農資生產經營主體的信用檔案,加強信用信息歸集管理,實行分類監管,對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及時推送信用信息。大力推進農資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按照社會信用工作統一要求,加快推進《農資領域嚴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出臺,嚴格落實懲戒措施,提高違法成本,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格局。鼓勵農資行業協會和第三方機構開展企業信用評價,加強會員誠信宣傳教育和培訓,引導企業樹立誠信意識。
(七)積極推進社會共治。強化投訴舉報制度,通過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公布“12316”“12345”等農資打假舉報熱線和網絡舉報信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積極性,推動社會共治。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等第三方機構和志愿服務隊伍等社會力量在農資打假工作中的作用,積極開展咨詢培訓、技術指導、普法宣傳、維權服務等工作。組織各地向貧困地區捐贈優質農資,保障貧困地區農資供應充足、質量可靠,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四、重點工作安排
(一)3月,召開全省春耕備耕農資打假工作視頻會議,印發《2020年全省春耕備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實施方案》,部署啟動春耕備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
(二)3月至5月,組織開展春耕備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集中整治制售假劣農資違法行為。
(三)5月至7月,組織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組織對全省農資生產批發企業及碼頭物流點進行抽查檢查,從源頭上嚴防假劣農資流入市場。
(四)4月至11月,組織開展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公布抽查結果。
(五)6月、8月,舉辦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
(六)9月至11月,組織開展農資打假秋季監督檢查工作。
(七)10月至次年1月,開展農資打假績效考核、典型案件梳理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農業農村廳各相關業務處室(局)及下屬單位要結合工作職能,督促指導市縣做好日常監管、監督抽查、執法查處、審批管理、政策宣傳等農資打假相關工作。各市縣要切實認識到農資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抓緊制定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任務。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結合機構改革工作進度,明確由農業農村部門和農業行政執法部門中的某一個部門作為牽頭部門,負責方案制定、溝通協調、信息報送等工作。要加強與工信、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進一步暢通部門間信息交流、情況通報、案件移送等合作渠道,形成農資打假工作合力。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市縣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健全農資打假崗位責任和農資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制度,確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責有人擔。要建立農資企業聯系人制度,督促合法合規生產,保障產品質量。充分發揮績效管理“指揮棒”作用,將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納入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考核、食品安全評議考核、農產品質量安全延伸績效考核的重點考核內容。對工作落實不力、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三)注重宣傳引導。要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在農資打假中的導向和監督作用,積極宣傳農資打假工作進展情況。既要加強正面宣傳,又要曝光反面典型,對工作出色的要表彰,對工作不力的要進行批評督促,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農資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圍。
(四)及時報送材料。請各市縣牽頭負責農資打假工作的部門及時對本市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梳理匯總,并通過“農資打假監管系統”,按時報送農資打假月報、季報和大要案信息(以上均填報2020年1月1日至填報當日的相關數據信息)。同時,請各市縣牽頭部門及省農業農村廳有關處室和單位于12月15日前將全年農資打假工作總結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農業行政執法局(總結內容包括總體情況、工作措施、典型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及下年度工作計劃)。
聯系人:張寧、吳亮(負責農資打假監管系統),聯系電話:18084612230、18689912287,電子郵箱:hnnynctzf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