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省計量院,省能源所,西北計量測試中心辦: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標準物質專項監督檢查方案>的通知》(市監計量發〔2021〕20號)精神,為全面排查更新省內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信息,進一步強化對國家標準物質事中事后監管,督促落實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主體責任,提升我省國家標準物質供給質量和效益,省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國家標準物質專項監督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一)落實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主體責任。省內各研制和生產機構(見附件1)要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標準物質管理辦法》以及標準物質研制、生產、管理方面的計量技術規范要求,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自查,重點對生產設施、技術人員狀況、分析測量儀器設備、實驗室條件、標準物質技術指標、保障統一量值需要的供應能力和措施等六個方面進行檢查。在檢查中對發現的問題和風險隱患要及時逐一落實整改,并采取針對性措施有效預防、降低和消除風險隱患。西安、咸陽、寶雞、渭南等相關市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轄區內研制和生產機構開展自查,按要求填報《國家標準物質研制生產機構自查表》(見附件2)。自查表、自查報告和整改報告經各市市場監管部門審核后按時限報省局計量處。
(二)強化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現場監督檢查。鑒于標準物質定級鑒定由國家總局負責受理、專業技術性強、省內研制和生產機構較少、工作任務較為單一的實際,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現場監督由省局統一組織、各相關市局配合,邀請省內外標準物質技術人員成立檢查專家組,制定全省專項監督檢查具體實施方案,按照市場監管總局提供的獲得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機構清單以及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自查情況,省市兩級市場監管部門共同開展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落實主體責任。重點檢查研制和生產機構是否按照要求開展自查和整改;是否存在銷售超過有效期的標準物質情況;是否存在編造、假冒國家標準物質證書或編號的行為;是否存在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的行為;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濫用“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超出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范圍生產和銷售國家標準物質的行為;每批標準物質是否具有制備、定值原始記錄等。檢查時要按照國家總局提供的《現場監督檢查表》(見附件3)做好現場取證,詳細記錄,為開展后期整改和后續監督檢查提供依據。
(三)嚴厲打擊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省局將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依照《行政許可法》《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違法行為處罰細則》等法律法規,組織進行整改和查處。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要責令有關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限期整改并驗收。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查處。相關情況及時通報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大日常監督,實施風險預警,對投訴舉報較多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單位要有針對性地加大監管力度。
(四)加強政策技術幫扶。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主動靠前服務,深入了解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面臨的實際困難和政策訴求,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和計量技術規范宣貫解讀,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優化營商環境。積極開展技術幫扶,增大相關單位參加國家物質研制和生產方面的培訓,建立相應管理體系,切實提高質量保障能力水平。
二、時間安排
(一)第一階段:2021年5月31日前,由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督促本轄區內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排查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隱患并整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據總局提供的獲得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機構清單以及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認真核對其工作信息,并將核對結果于5月31日前報省局計量處。
(二)第二階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開展現場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第三階段: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針對現場監督檢查中存在的不合格項,由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督促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按時整改,整改情況經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審核后報省局計量處,整改不滿足要求的,視為整改不合格。
(四)第四階段: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總結,完善相關工作制度措施,報送國家總局并通報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實施。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樹立全局觀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屬地責任,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的專項監督檢查細化工作方案,加強工作統籌,建立內部高效協同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認真抓好落實。要堅持開門搞檢查,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強化社會共治。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宣傳手段,加強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法制意識和廣大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大力宣傳典型經驗和做法,深入宣傳解讀政策措施,同時及時查處嚴重違法行為,提高國家標準物質監督檢查的影響力和震懾力,壓實研制和生產機構主體責任意識,促進國家標準物質規范化生產和供應,保障全國量值準確可靠。
(三)強化工作紀律。此次專項監督檢查要嚴守公正、客觀、嚴肅的工作紀律,遵守保密要求,嚴格依法實施。現場檢查應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得由被檢查機構承擔任何費用。
聯系人:劉俊 86138101,13891965929 郵箱:349412215@qq.com。
附件1:陜西省研制國家標準物質獲證單位.docx
附件2: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自查表.docx
附件3:國家標準物質現場監督檢查表.docx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標準物質專項監督檢查方案>的通知》(市監計量發〔2021〕20號)精神,為全面排查更新省內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信息,進一步強化對國家標準物質事中事后監管,督促落實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主體責任,提升我省國家標準物質供給質量和效益,省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國家標準物質專項監督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一)落實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主體責任。省內各研制和生產機構(見附件1)要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標準物質管理辦法》以及標準物質研制、生產、管理方面的計量技術規范要求,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自查,重點對生產設施、技術人員狀況、分析測量儀器設備、實驗室條件、標準物質技術指標、保障統一量值需要的供應能力和措施等六個方面進行檢查。在檢查中對發現的問題和風險隱患要及時逐一落實整改,并采取針對性措施有效預防、降低和消除風險隱患。西安、咸陽、寶雞、渭南等相關市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轄區內研制和生產機構開展自查,按要求填報《國家標準物質研制生產機構自查表》(見附件2)。自查表、自查報告和整改報告經各市市場監管部門審核后按時限報省局計量處。
(二)強化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現場監督檢查。鑒于標準物質定級鑒定由國家總局負責受理、專業技術性強、省內研制和生產機構較少、工作任務較為單一的實際,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現場監督由省局統一組織、各相關市局配合,邀請省內外標準物質技術人員成立檢查專家組,制定全省專項監督檢查具體實施方案,按照市場監管總局提供的獲得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機構清單以及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自查情況,省市兩級市場監管部門共同開展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落實主體責任。重點檢查研制和生產機構是否按照要求開展自查和整改;是否存在銷售超過有效期的標準物質情況;是否存在編造、假冒國家標準物質證書或編號的行為;是否存在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的行為;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濫用“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超出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范圍生產和銷售國家標準物質的行為;每批標準物質是否具有制備、定值原始記錄等。檢查時要按照國家總局提供的《現場監督檢查表》(見附件3)做好現場取證,詳細記錄,為開展后期整改和后續監督檢查提供依據。
(三)嚴厲打擊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省局將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依照《行政許可法》《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違法行為處罰細則》等法律法規,組織進行整改和查處。對于檢查發現的問題,要責令有關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限期整改并驗收。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查處。相關情況及時通報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大日常監督,實施風險預警,對投訴舉報較多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單位要有針對性地加大監管力度。
(四)加強政策技術幫扶。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主動靠前服務,深入了解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面臨的實際困難和政策訴求,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和計量技術規范宣貫解讀,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優化營商環境。積極開展技術幫扶,增大相關單位參加國家物質研制和生產方面的培訓,建立相應管理體系,切實提高質量保障能力水平。
二、時間安排
(一)第一階段:2021年5月31日前,由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督促本轄區內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排查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隱患并整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據總局提供的獲得國家標準物質定級證書機構清單以及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認真核對其工作信息,并將核對結果于5月31日前報省局計量處。
(二)第二階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開展現場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第三階段: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針對現場監督檢查中存在的不合格項,由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督促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按時整改,整改情況經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審核后報省局計量處,整改不滿足要求的,視為整改不合格。
(四)第四階段: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總結,完善相關工作制度措施,報送國家總局并通報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實施。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樹立全局觀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屬地責任,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的專項監督檢查細化工作方案,加強工作統籌,建立內部高效協同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認真抓好落實。要堅持開門搞檢查,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強化社會共治。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宣傳手段,加強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國家標準物質研制和生產機構法制意識和廣大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大力宣傳典型經驗和做法,深入宣傳解讀政策措施,同時及時查處嚴重違法行為,提高國家標準物質監督檢查的影響力和震懾力,壓實研制和生產機構主體責任意識,促進國家標準物質規范化生產和供應,保障全國量值準確可靠。
(三)強化工作紀律。此次專項監督檢查要嚴守公正、客觀、嚴肅的工作紀律,遵守保密要求,嚴格依法實施。現場檢查應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得由被檢查機構承擔任何費用。
聯系人:劉俊 86138101,13891965929 郵箱:349412215@qq.com。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