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

   2020-03-06 832
核心提示:(2019年12月20日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主任會議原則通過2020年2月18日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次主任會議修改
    (2019年12月20日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主任會議原則通過
 
    2020年2月18日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次主任會議修改)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2020年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自治區黨委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圍繞自治區黨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的決策部署,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加快立法工作步伐,以高質量立法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廣西治理現代化,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加快建設壯美廣西、共圓復興夢想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重大決策部署,科學合理安排相關法規案起草修改和審議工作
 
    (一)繼續審議的法規案(4件)
 
    1.水污染防治條例
 
    2.物業管理條例(修改)
 
    3.開發區條例
 
    4.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二)初次審議的法規案(17件)
 
    1.傳染病防控規定
 
    2.野生動物保護條例
 
    3.北部灣經濟區條例(修改)
 
    4.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
 
    5.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
 
    6.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修改)
 
    7.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修改)
 
    8.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
 
    9.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
 
    10.志愿服務條例
 
    11.土壤污染防治條例
 
    12.發展中醫藥壯醫藥條例(修改)
 
    13.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條例(修改)
 
    14.農村公路管理條例
 
    15.農村用水供水條例
 
    16.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條例
 
    17.投資促進條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等決策部署,需要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規的項目,適時安排審議。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相關決定,需要對有關地方性法規進行修改的,可以“打包”集中修改,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者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出議案,適時安排審議。
 
    (三)預備項目(9件)
 
    修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林木種苗管理條例、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制定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學前教育管理條例、家庭教育促進條例、高速公路管理條例、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條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上述立法項目由有關方面抓緊調研和起草工作,視情況安排審議。
 
    (四)審批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設區的市報請批準的地方性法規和自治縣報請批準的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由自治區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辦理。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應當加強與報批機關前期溝通聯系,按照自治區立法條例規定的時限、程序及時做好審查工作,報請主任會議適時安排審議。
 
    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我區地方立法工作
 
    (一)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堅決貫徹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堅持立法工作正確政治方向,確保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立法實踐,努力做到更加自覺、更加善于通過立法實踐貫徹和體現黨的理論創新成果。堅持價值引領,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立法。嚴格落實立法工作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制度,凡重大立法事項、法規案起草及審議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和重大分歧意見,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及時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立法工作計劃、重要立法項目,按照要求提交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審議。
 
    (二)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
 
    健全完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牢牢把握住立項、起草、審議等關鍵環節,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強化協同配合。繼續推行重要法規案起草雙組長制,由人大常委會和政府領導共同擔任組長,加強對重要法規項目協調力度。健全完善立法起草、論證、咨詢、評估、協調、審議等工作機制,有效配置立法資源,加快立法工作步伐,擴大立法有序參與。加強立法論證和評估,注意防止和克服立法中利益偏向,更好發揮立法機關在表達、平衡、調整社會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尊重人大代表主體地位,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匯集民智的作用,把辦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與立法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邀請人大代表參加立法論證、調研、座談、審議等工作,不斷拓展人大代表參與立法的途徑。
 
    (三)嚴格落實立法工作責任
 
    提請審議機關或者牽頭起草單位要增強大局觀念,加強溝通,按照任務、時間、組織、責任四落實的要求,組織起草班子,制定并落實起草工作計劃,為立法工作有步驟、有計劃地完成打好基礎。牽頭起草單位的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負責落實,主動向議案提請機關通報立法工作進展情況,做好溝通協調。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牽頭起草的立法項目,自治區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要提前介入,深入調查研究、認真做好協調工作,積極推動、督促指導政府及其部門履行好立法工作各個環節的職責,推動政府加強法規起草工作的整體統籌,為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做好準備。由自治區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牽頭起草的立法項目,要認真聽取研究各方面的意見。探索對不按時提請審議法規案的通報和責成糾正機制。探索明確專門委員會初審、法制工作委員會審查修改、法制委員會統一審議法規案在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完備性、合理性、協調性、表述準確性等方面把關的內部分工和側重責任,形成分工明確、責任到位、相互補充、共同促進的審議工作格局。
 
    (四)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準確把握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的基本遵循,準確把握地方立法權限,堅持在不與上位法抵觸的前提下增強地方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把突出地方特色、推進精準立法作為提高立法質量的關鍵。加強和改進起草工作,著力研究立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力爭把重大問題、重大分歧解決在起草工作中。加強立法調研,增強問題意識,在法規起草、修改、審議各環節有針對性地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把立法要解決的問題找準,把立法決策建立在扎實可靠的立法調研基礎上。充分發揮地方立法研究評估與咨詢服務基地和立法專家顧問智力支撐作用。加強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進一步發揮聯系點在聽取收集基層群眾意見中的作用。繼續開展立法工作協商,進一步健全立法論證、聽證機制,加強法規案表決前評估和立法后評估,積極開展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論證咨詢和實施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引入第三方評估工作。健全法規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公眾意見采納反饋機制以及向下級人大征詢立法意見機制。
 
    (五)推進備案審查工作
 
    圍繞常委會工作要點和立法工作情況,對政府規章等開展主動審查、專項審查,增強備案審查實效。建立健全集體研究制度、征求意見制度、研究意見報告制度以及審查要求、審查建議接收、登記、研究、反饋等各項制度,對有關方面、組織和公民提出的審查建議,做到件件有處理、有回復、有結果。健全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建立完善全區統一的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做好與“智慧廣西人大”平臺的銜接,鞏固信息平臺的工作功能,實現互聯互通,推動備案審查工作制度化、信息化、智能化。健全向常委會報告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制度,保證常委會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中央政令暢通。
 
    (六)加強對設區的市和自治縣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導
 
    統籌全區立法工作,在立法選題、立法重點、立法能力建設等方面加強對設區的市和自治縣人大立法工作指導。健全與下級人大溝通交流機制,提前介入設區的市和自治縣立法起草、審議等立法活動,幫助設區的市和自治縣解決立法過程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辦好全區立法工作會議,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引領,推動地方立法工作邁出新步伐。繼續舉辦全區人大法制干部培訓,創新培訓方式,豐富培訓內容,不斷提高設區的市和自治縣的立法能力和水平。
 
    (七)講好立法故事
 
    深入開展憲法學習宣傳,弘揚憲法精神。緊密結合立法工作開展宣傳報道,全面反映我區法治建設特別是立法工作新進展新成效。針對法規草案立項、起草、審議和通過后等不同階段的特點,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采取專題采訪、信息推送、網絡報道、新聞發布會等多種形式,講好立法故事,增強宣傳效果。探索創新宣傳方式和手段,對立法重點問題組織刊發闡釋文章,引導社會公眾參與討論;改進法規新聞發布會形式,通過記者追問等方式深入交流更多立法內容;利用好廣西電視臺《講政策》欄目,對通過的法規及時作出權威解讀;繼續組織編寫出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立法概覽》,全面準確闡釋每件法規的立法背景、立法過程、制定意義、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使立法過程成為引導社會輿論、凝聚社會共識、普及法律知識的過程。
 
    (八)加強立法工作隊伍建設
 
    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增強政治自覺,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持續深入抓學習,主動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提高立法專業水平和理論研究能力。推進立法人才隊伍建設,完善立法人才培養機制,多渠道選拔優秀立法人才,推動設區的市人大通過設立立法研究室等方式充實立法工作隊伍,將人大機關專職立法工作者與立法咨詢服務基地研究人員、立法專家顧問統籌管理、統一使用,逐步實現全區立法力量資源共享共用。重視在立法實踐中磨練隊伍,注重培養嚴謹細致的工匠精神,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場堅定、工作態度嚴謹、業務能力過硬、道德作風優良的新時代立法工作隊伍。


 
地區: 廣西
標簽: 立法工作計劃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