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各高校,有關直屬單位:
現將《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45號)(以下簡稱《規定》)轉發給你們。請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多途徑、多形式廣泛開展宣傳貫徹,確保在 4月1日前宣傳貫徹到轄區每一所中小學幼兒園。各高校要組織開展相關人員的培訓學習,確保宣傳貫徹到位。
4月1日《規定》正式施行后,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督促中小學幼兒園認真貫徹落實、嚴格執行《規定》要求;各高校要將《規定》相關要求抓細抓實。
請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于5月10日前,將《規定》宣傳貫徹情況報市教委體衛藝處;各高校將相關情況報市教委基建后勤處。
體衛藝處:黃洪云,67986295(傳真),22493967@qq.com;
基建后勤處:尹戎,63852842,503385325@qq.com。
附件: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2019年3月12日
現將《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45號)(以下簡稱《規定》)轉發給你們。請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多途徑、多形式廣泛開展宣傳貫徹,確保在 4月1日前宣傳貫徹到轄區每一所中小學幼兒園。各高校要組織開展相關人員的培訓學習,確保宣傳貫徹到位。
4月1日《規定》正式施行后,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督促中小學幼兒園認真貫徹落實、嚴格執行《規定》要求;各高校要將《規定》相關要求抓細抓實。
請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于5月10日前,將《規定》宣傳貫徹情況報市教委體衛藝處;各高校將相關情況報市教委基建后勤處。
體衛藝處:黃洪云,67986295(傳真),22493967@qq.com;
基建后勤處:尹戎,63852842,503385325@qq.com。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