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市執法總隊、市特種設備協會、各特種設備獲證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獲證單位(以下簡稱:獲證單位)監督管理工作,結合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相關要求,按照工作計劃,我委將于近期開展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證后監督抽查的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我市“證照分離”改革的要求,持續強化對獲證單位的事中事后監管,引導獲證單位樹立誠信意識、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強對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理解與執行,持續保持獲證條件,不斷提升特種設備安全水平。
二、抽查依據
《行政許可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TSG 07-2019)和有關安全技術規范,以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優化準入服務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的公告》(2019 年第 8號公告)。
三、抽查范圍及內容
采用重點抽查與“雙隨機”(即:采用計算機雙隨機方式確定專家組人選和被抽查單位)相結合的方式,對特種設備獲證單位的資源條件保持、質量體系運行以及工作安全質量等方面開展抽查。
(一)重點抽查采取自我承諾免評審換證和直接換證的單位;
(二)采取“雙隨機”方式,重點抽查獲證(取、換證、增項、升級)1 年后以及近2 年發生事故的或被發現有重大質量問題的單位。
四、抽查時間
從4 月1 日起至6 月30 日
五、工作要求
1.市市場監管委委托天津市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組織專家組開展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工作。專家組實行組長負責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對獲證單位進行嚴格審查,對通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備忘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報告》向被抽查單位和屬地區局反饋監督抽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根據屬地區局要求對抽查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核。
2.協會應當加強對抽查組專家的廉政風險教育和管理工作。專家應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的各項規定,不準接收被抽查單位贈送的任何有價證券、禮品和現金,不得以任何名義
向被抽查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3.各區局按照職責分工,參加、監督抽查工作,發現獲證單位存在不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行為或者特種設備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責令獲證單位及時采取措施限期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隱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要嚴格依法予以處罰;違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提請吊銷許可。自我聲明承諾免評審換證時,提供申請材料中有虛假內容的,要依法提請撤銷許可。
各區局應當在現場抽查后3 個月以內完成整改確認工作,填寫《證后監督抽查整改情況確認表》(見附件)并加蓋公章后,發送至特監處材料報送OA 賬號。被抽查單位的整改見證材料由各區局建檔留存,委特監處將適時督查區局對整改見證材料的建檔情況。
4.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獲證單位應對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在此基礎上舉一反三,全面進行自查自糾,不斷提升特種設備安全水平。
附件:證后監督抽查整改情況確認表.pdf
2021 年3 月29 日
(聯系人:韓冬冰;聯系電話:27182109)
(此件主動公開)
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2021年度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證后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pdf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獲證單位(以下簡稱:獲證單位)監督管理工作,結合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相關要求,按照工作計劃,我委將于近期開展特種設備行政許可證后監督抽查的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我市“證照分離”改革的要求,持續強化對獲證單位的事中事后監管,引導獲證單位樹立誠信意識、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強對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理解與執行,持續保持獲證條件,不斷提升特種設備安全水平。
二、抽查依據
《行政許可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TSG 07-2019)和有關安全技術規范,以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優化準入服務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的公告》(2019 年第 8號公告)。
三、抽查范圍及內容
采用重點抽查與“雙隨機”(即:采用計算機雙隨機方式確定專家組人選和被抽查單位)相結合的方式,對特種設備獲證單位的資源條件保持、質量體系運行以及工作安全質量等方面開展抽查。
(一)重點抽查采取自我承諾免評審換證和直接換證的單位;
(二)采取“雙隨機”方式,重點抽查獲證(取、換證、增項、升級)1 年后以及近2 年發生事故的或被發現有重大質量問題的單位。
四、抽查時間
從4 月1 日起至6 月30 日
五、工作要求
1.市市場監管委委托天津市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組織專家組開展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工作。專家組實行組長負責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對獲證單位進行嚴格審查,對通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備忘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監督抽查報告》向被抽查單位和屬地區局反饋監督抽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根據屬地區局要求對抽查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核。
2.協會應當加強對抽查組專家的廉政風險教育和管理工作。專家應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的各項規定,不準接收被抽查單位贈送的任何有價證券、禮品和現金,不得以任何名義
向被抽查單位收取任何費用。
3.各區局按照職責分工,參加、監督抽查工作,發現獲證單位存在不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行為或者特種設備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責令獲證單位及時采取措施限期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隱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要嚴格依法予以處罰;違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提請吊銷許可。自我聲明承諾免評審換證時,提供申請材料中有虛假內容的,要依法提請撤銷許可。
各區局應當在現場抽查后3 個月以內完成整改確認工作,填寫《證后監督抽查整改情況確認表》(見附件)并加蓋公章后,發送至特監處材料報送OA 賬號。被抽查單位的整改見證材料由各區局建檔留存,委特監處將適時督查區局對整改見證材料的建檔情況。
4.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獲證單位應對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在此基礎上舉一反三,全面進行自查自糾,不斷提升特種設備安全水平。

2021 年3 月29 日
(聯系人:韓冬冰;聯系電話:27182109)
(此件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