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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的通知 (云安監管〔2016〕77號)

   2019-06-17 705
核心提示:各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各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安監總辦〔2014〕49號,以下簡稱《評審工作管理辦法》)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3號,以下簡稱《評審標準》),現就進一步規范我省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原則和范圍
 
  按照“屬地管理、注重質量”原則,本省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有固定儲存設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使用量達到一定數量,符合辦理使用許可證條件)從事化工生產的企業都應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評審工作。無固定儲存設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暫不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范圍,但企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自行開展創建工作。
 
  二、評審相關單位和人員職責
 
  (一)評審組織單位。省安全監管局為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評審組織單位,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評審組織單位由各州(市)安全監管局結合自身實際自行確定。評審組織單位可以是安全監管部門,也可以是安全監管部門確定的其他相關單位。
 
  評審組織單位承擔以下工作:
 
  1.受理危化品企業提交的達標評審申請,審查危化品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
 
  2.選定評審單位,將危化品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轉交評審單位;
 
  3.對評審單位的評審結論進行審核,并向相應安全監管部門提交審核結果;
 
  4.向達標企業發放達標證書和牌匾;
 
  5.對評審單位評審工作質量進行檢查考核。
 
  (二)評審單位。省安全監管局負責確定并公布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承擔全省范圍內二、三級企業安全標準化評審工作;各州(市)安全監管局負責確定并公布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承擔各州(市)安全監管局確定的本地區范圍內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
 
  1. 二、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
 
  (2)有與其開展工作相適應的固定辦公場所和設施、設備,具有必要的技術支撐條件;
 
  (3)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
 
  (4)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承擔評審工作的人員中取得評審人員培訓合格證書的不少于8名(含8名);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承擔評審工作的人員中取得評審人員培訓合格證書的不少于5名(含5名);具有危險化學品相關安全知識或化工生產實際經驗的人員不得少于3名(含3名);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質量保證體系;
 
  (6)其他開展評審工作需要的條件。
 
  2.二、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承擔以下工作:
 
  (1)對確定考評范圍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的企業實施評審;
 
  (2)向相應安全監管部門或確定的評審組織單位提交評審報告;
 
  (3)每年至少對質量保證體系進行1次內部審核,每年1月15日前和7月15日前分別對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本單位評審工作進行總結,并向相應安全監管部門報送內部審核報告和工作總結。
 
  3.評審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遵循客觀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遵守執業準則,恪守職業道德,依法獨立開展評審活動,客觀、如實地反映評審事項。評審單位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加強評審活動全過程管理,并對作出的評審結果負責。
 
  (三)評審人員。
 
  1.承擔二、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的評審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化學、化工或安全專業大專(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技術職稱;
 
  (2)從事危險化學品或化工行業安全相關的技術或管理等工作經歷3年以上;
 
  (3)經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培訓考核取得評審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2.評審人員應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依法保守企業的商業秘密和有關評審工作信息。
 
  3.評審人員培訓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提交再培訓換證申請表(見附件1),經再培訓合格,換發新證。
 
  (四)評審專家。二、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專家應具備以下條件:
 
  1.省、州(市)級安全生產專家庫成員;
 
  2.經危化品企業安全標準化專門培訓;
 
  3.具有至少8年從事化工工藝、設備、儀表、電氣等專業或安全管理的工作經歷,或5年以上從事化工設計工作經歷。
 
  三、評審程序
 
  (一)申請。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的,經所在地州、市安全監管局同意,向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組織單位提出評審申請;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的,經所在地縣(市、區)安全監管局同意,向所在地州、市安全監管局確定的評審組織單位提出評審申請。危化品企業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審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申請文件;
 
  2.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報告。
 
  新建危化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好,工藝技術和裝備先進,自投入試生產運行之日起,通過一年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持續改進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達標自評得分在90分以上,由企業提出申請,經省、州(市)兩級安全監管部門同意,可直接申請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審。
 
  (二)評審、公告、發放證書和牌匾。評審、公告、發放證書和牌匾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三)撤銷。
 
  1.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的企業,在證書有效期內發生或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原公告單位公告撤銷其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等級:
 
  (1)在評審過程中弄虛作假、申請材料不真實的;
 
  (2)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3)企業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
 
  (4)經核查,安全生產管理達不到相應等級要求的;
 
  (5)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證書有效期滿未申請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
 
  (6)拒不接受安全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的;
 
  (7)存在嚴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重大安全隱患的。
 
  2.被撤銷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的企業,自撤銷之日起滿1年后,方可重新申請評審。
 
  3.被撤銷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的企業,應向原發證單位交回證書、牌匾。
 
  (四)期滿復評。
 
  1.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的企業,3年有效期屆滿前,應自愿申請復評,換發證書、牌匾。
 
  2.在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證書有效期內,滿足以下條件的,屆滿后可直接換發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牌匾:
 
  (1)按照規定每年提交自評報告并在企業內部公示,自評報告除網上提交外,還要報送原評審單位;
 
  (2)能按標準化相應等級要求持續有效運行,做到持續改進和鞏固提高,并有有效記錄;
 
  (3)建立并運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主動實施自查自改自報,并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要求;
 
  (4)未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
 
  (5)安監部門在周期性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工作中,未發現企業安全管理存在突出問題或者重大隱患;
 
  (6)未改建、擴建或者遷移生產經營、儲存場所,未擴大生產經營許可范圍。
 
  3.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的企業,在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要及時申請復評換證,換發證書、牌匾,并提交下列資料:
 
  (1)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換證申請書(見附件2);
 
  (2)企業簡介(企業性質、地理位置和交通、生產能力和規模、從業人員、企業下屬單位情況等);
 
  (3)其他相關材料(相關證照、組織機構圖、安全管理網絡圖、廠區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防爆區域劃分圖、管理人員資質證書、重大危險源清單、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清單、中等以上風險控制措施清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清單、安全設施清單等復印件);
 
  (4)每年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不少于1次,每次均形成自評報告網上提交和報企業所在地縣級安全監管局備案(提交各年度自評報告并由所在地縣區安全監管局出具證明);
 
  (5)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有效期內未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和未因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受到行政處罰,以及安全監管部門在周期性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工作中未發現企業安全管理存在突出問題或者重大隱患(由所在地縣區安全監管局出具證明);
 
  (6)每年組織開展全員標準化培訓不少于1次(提交各年度組織貫徹安全標準化培訓的圖片、培訓內容和記錄);
 
  (7)建立并運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使用云南安全生產大檢查長效機制管理系統實施自查自改自報;
 
  (8)未改建、擴建或者遷建生產經營、儲存場所,未擅自擴大生產經營范圍(由所在地縣區安全監管局出具證明);
 
  (9)企業所在地縣級或州級安全監管部門同意復審換證的意見(二級由州級安全監管局提供,三級由縣級安全監管局提供);
 
  (10)其他相關資料。
 
  4.如果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已經修訂,應重新申請評審。
 
  5.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提升達到高等級標準化要求的,可自愿向相應等級評審組織單位提出評審申請。
 
  (五)網上運行。標準化申報、審核、公示、期滿復評等工作必須網上運行,企業、組織單位、評審單位必須完成網上相關內容填報。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審或換證的危化企業可通過互聯網(地址:http://aqbzh.chinasafety.gov.cn),也可通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主頁“安全生產信息化工作”專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管理系統”完成用戶網上注冊、提交自評報告等工作。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評審組織單位和評審單位登錄系統的用戶名和密碼由本級安全監管部門系統保密員負責分配,請相關單位自行咨詢獲取。
 
  (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計分方法:
 
  1.每個A級要素滿分為100分,各個A級要素的評審得分乘以相應的權重系數(見附件3),然后相加得到評審得分。評審滿分為100分,計算方法如下:
 
  式中:—總分值;
 
  —權重系數;
 
  i—各A級要素得分值;
 
  n—A級要素的數量(1≤n≤12)。
 
  2.當企業不涉及相關B級要素時為缺項,按零分計。A級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式中:—A級要素實得分值;—扣除缺項后的要素滿分值。
 
  3.每個B級要素分值扣完為止。
 
  4.《評審標準》第12個要素(本地區要求,見附件4)滿分為100分,每項不符合要求扣10分。
 
  5.按照《評審標準》評審,一級、二級、三級企業評審得分均在80分(含)以上,且每個A級要素評審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四、有關事項
 
  (一)表格式樣。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報告及評審報告和匾牌要統一使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規定樣式(詳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安監總辦〔2014〕49號)附件)。
 
  (二)專家組成。評審單位應根據企業實際制定評審計劃,并根據危化品企業規模、化工工藝、裝置設備等聘請相關專業化工專家,組建評審專家組:
 
  1.指定或由評審專家選出評審組長;
 
  2.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專家組成員不應少于5人(含),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專家組成員不應少于7人(含);
 
  3.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專家組至少有1名評審人員參與,二級安全標準化評審專家組至少有2名評審人員參與;
 
  4.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專家應為省、州(市)級安全生產專家庫成員,也可聘請其他技術人員或專家提供專業技術支撐。
 
  評審專家組成員應按照評審計劃、任務和專業分工實施評審,評審單位應當如實記錄評審工作并形成記錄文件;評審內容應覆蓋專家組確定的要素及企業所有生產經營活動、場所,評審記錄應詳實、證據充分。評審專家組完成評審后,應編寫評審報告,作出評審結論。參加評審的評審專家組成員應在評審報告上簽字,并注明評審人員培訓合格證書編號。評審單位應將評審記錄、否決項與扣分項清單和整改要求提交給企業,需要企業整改的,應告知企業進行整改,并報送企業所在地州(市)、縣(市、區)兩級安全監管部門。
 
  (三)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通知》(安委辦〔2012〕1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和《云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大檢查長效機制管理辦法的通知》(云安[2015]20號)等文件有關要求,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企業必須建立和運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有關企業應結合開展安全標準化創建活動,做好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和控制等環節的工作,在云南省安全生產大檢查長效機制管理系統完成注冊,及時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自查、自改和自報。對未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未有效進行隱患排查治理的企業,不得通過標準化評審。
 
  (四)運行抽查。評審組織單位應根據職責劃分,每年應按照不低于總達標數20%的比例確定被抽查企業,自行組織評審專家和相關人員對已達標危化企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對標運行情況進行隨機抽查,3年內達到對每個達標危化品企業至少抽查一次,并出具抽查報告,報告格式參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報告》式樣。抽查工作原則按照初次申請的主要程序進行,評審組織單位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適當簡化,但抽查內容應包括覆蓋企業適用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所有要素,且覆蓋企業半數以上的管理部門和生產現場。
 
  (五)檔案管理。危化品企業完成整改后,評審單位應將評審全過程形成的材料編制建檔(一式二份,包括評審申請書、自評報告、經評審單位負責人審批后的評審報告、技術服務合同、評審通知、評審計劃、評審記錄、否決項與扣分項清單、首次和末次評審會議人員簽到表、整改完成情況報告、其他評審資料等),并報送評審組織單位一份,自己留存一份。評審單位和評審組織單位應按照評審資料檔案管理的規定分別建檔保存。
 
  (六)新設立的危化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要按照相關標準和《評審標準》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建立科學、規范的安全管理工作機制,要在試生產備案之日起,一年內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標準。
 
  (七)醫藥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由各州(市)自行根據實際組織開展,其評審標準和評審工作由各州(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參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和《評審工作管理辦法》等自行制定實施,待條件成熟后,省局將在結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規定和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統一規定。
 
  五、嚴格監管,建立長效機制
 
  (一)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指導監督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并運用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規范企業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嚴防走過場、走形式。
 
  (二)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和客觀公正原則,嚴格按照《評審標準》實施考評工作。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對評審報告和企業現場的審核力度,嚴格按照標準條件審核發證。審核采取評審過程全程跟蹤或現場抽查方式進行,重點核查否決條款的符合性。
 
  (三)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規范對評審組織單位、評審單位的管理,強化監督檢查,督促其做好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相關工作。安全監管部門每年要有計劃地對評審單位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對在評審工作中弄虛作假、牟取不正當利益等行為的評審單位,一律取消評審單位資格;對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評審單位法人和評審人員,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追究責任。
 
  (四)加強對達標企業的監督檢查。一是在企業每年自評和網絡上報自評報告的基礎上,由評審組織單位組織專家對達標企業運行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查。二是要將標準化達標情況與日常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起來。在專家暗訪檢查過程中,要把達標企業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情況列入重點檢查內容。
 
  (五)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的效果,作為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實施差異化的管理,將未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要求的企業作為安全監管重點,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督促企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六)本通知未明確事項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評審工作管理辦法》執行,《云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云南省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云安監管〔2011〕11號)同時廢止。
 
  附件:1.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人員
 
  再培訓換證申請表
 
  2.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換證申請書
 
  3.A級要素權重系數
 
  4.《評審標準》第12個開放要素云南省評審標準
 
  云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016年9月6日
 
  (聯系電話:0871-68025591)
 
  附件下載:   1.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人員再培訓換證申請表.docx
 
     2.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換證申請書.docx
 
     3.A級要素權重系數.docx
 
     4.《評審標準》第12個開放要素云南省評審標準.docx


 
地區: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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