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農林水務局、農技中心,東城、萬江街道市場監督管理分局:
為貫徹落實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強對我市食用農產品追溯監督管理,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結合東莞實際,我市決定開展東莞市水產品產地準出與水產品批發市場準入銜接試點工作。經研究,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制定了《東莞市水產品產地準出與水產品批發市場準入銜接試點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東莞市水產品產地準出與水產品批發市場準入銜接試點工作方案
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進一步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探索建立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探索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的銜接管理,維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促進農業產業綠色發展。通過試點,加強農業農村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對食用農產品溯源的協作力,進一步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工作銜接機制,提升監管能力,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有營養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
二、試點對象
全市食用水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個體養殖戶,有關水產品收購者、批發商、市場經營戶等經營單位,試點水產品批發市場:東莞市金橋水產品批發市場(東城街道),東莞市萬江華壹水產批發市場(萬江街道)。
三、主要工作
(一)產地準出。各鎮街農業農村部門認真做好食用水產品養殖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個體養殖戶等生產主體的水產品入市時的可溯源準出工作。出具廣東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樣式見附件)或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的追溯標識或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志認證產品標識或有資質的產品檢測報告等食用農產品可溯源憑證,要求其隨貨配送。具體工作如下:
1、備案名錄。各鎮街完成轄區內水產品養殖主體名錄統計和梳理,在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智慧管理系統建立轄區的水產品養殖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個體養殖戶的生產者名錄,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養殖生產者名稱、地址、類型、面積、品種等信息,確保試點主體全面覆蓋。
2、宣傳引導。做好生產主體的發動和指導服務工作,包括派發開具合格證的操作說明、食用農產品準入與準出相關政策文件等資料,協助生產主體開具紙質(電子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要求其主動向收購者、批發商提供合格證等可溯源證明,并按規定在今后產品出售中,嚴格執行帶證隨貨付送。
3、加強監管。要求生產主體簽定質量安全責任書,自我承諾不使用禁限用獸藥及非法添加物,遵守獸藥休藥期規定,銷售的水產品獸藥殘留符合食品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對產品質量安全及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真實性負責。嚴格按照《2021年東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督工作方案》做好監督檢測工作,進一步加強水產品監管,及時查處問題產品。
4、督導推進。通過對承包合同的約定,根據評優條件,扶持獎勵政策等方法,督促生產主體應用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并主動與市場監管部門做好有關信息共享,指導轄區內全部生產主體做好出具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的準出工作。
5、做好工作評議考核。要加強督查督導,及時跟進試點情況,總結經驗成效,水產品開具合格證的工作納入2021年食品安全考核進行量化。
(二)市場準入。市場監管部門督促市場開辦者加強市場準入。市場開辦者嚴格查驗并留存入場銷售者的社會信用代碼或身份證復印件,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等可追溯證明材料。入場銷售者無法提供的,市場開辦者應當開展抽樣檢驗或快速檢測,抽檢檢驗合格或快速檢測合格的,方可進入市場銷售。具體工作如下:
1、證明材料留存。市場開辦者要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如實記錄更新《入場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基本信息表》,與銷售者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權利義務;留存銷售者社會信用代碼或身份證復印件、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等。
2、入場查驗。市場開辦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對進入農批市場的食用農產品的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開展查驗后方可入場,并留存相關的資質證明文件或購貨票據進行備查:一是要求入場銷售者查驗供貨方提供的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等。查驗《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等證明文件或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的追溯標識或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志認證產品標識或有資質的產品檢測報告等食用農產品可追溯憑證。市場開辦者可采取二維碼、信息化或紙質形式統一完成進貨查驗記錄或由入場銷售者完成進貨查驗記錄。三是入場銷售者無法提供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的,應當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合格的,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三)通報信息。各工作部門及時收集、匯總在試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建議,形成材料,及時報送給市級相應部門,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互相通報有關情況,協商解決問題,形成監管合力,提升工作水平。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工作部署,積極宣傳。2021年4月至5月,各鎮街農業農村部門組織人員完善生產者名錄、產品等基本資料,市場監管部門督促試點農批市場做好基本信息采集和備案,開展試點有關工作宣傳。
第二階段:應用培訓。2021年6月至7月,各鎮街農業農村部門做好試點生產主體開具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的應用培訓,協助其開具有效的可溯源憑證。市場監管部門指導試點市場制定可行的實施辦法,做好實施工作人員培訓。
第三階段:試點運行。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試點市場根據實際情況,在日常經營中開展水產品可追溯憑證查驗入場和場內經營單位持可溯源憑證經營等工作制度。
五、其它要求
請各鎮街工作部門安排專門工作人員做好試點工作,在4月15日前填報試點工作聯絡表,在12月15日前填報《水產品溯源試點統計報表》。鎮街農林水務局報送到“市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OA郵箱,鎮街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報送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銷售科”OA郵箱。
附件1
試點工作聯絡表
附件4
廣東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開具指南
根據《東莞市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工作方案》和國家、省有關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精神,按照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開具的工作和考核要求,開具工作如下:
一、開具合格證操作
廣東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提供打印紙質版合格證、電子合格證和手寫紙版質合格證三種方式,操作如下:
(一)省追溯管理平臺開具打印紙質版合格證。第一步:用電腦登錄(http://qsst.gdagri.gov.cn/nytsy/company/login.jsp)廣東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在首頁“企業(包括合作社、家庭農場、散農戶等)登錄”進入系統。(如果沒有賬號需先注冊:http://qsst.gdagri.gov.cn/nytsy/portal/register.jsp)。第二步:登錄后進入系統平臺管理頁面,按菜單進行操作,“合格證管理”à“產品登記”à“添加”錄入農產品名稱,保存再退出。第三步:進入“合格證管理”à“打印合格證”à“添加”錄入合格證相關信息,保存再退出,再點擊對應記錄的最右邊“打印合格證”。第四步:進入“打印合格證”選擇打印尺寸和打印機,根據提示完成打印,分兩種尺寸:開具A4尺寸(常規打印機)以及可粘貼尺寸75mm*105mm(可粘貼)標簽(標簽打印機以及相應的耗材如:得實DL216等其他打印機)。
(二)省追溯管理平臺APP開具電子合格證。第一步:準備一臺安桌系統的智能手機(平板)終端,安裝廣東追溯APP(掃碼下載“廣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

第二步:申請購買的空白電子合格證標簽,進入APP,點擊“申請電子合格證”右上角“+”申請成功后平臺方將電子合格證標簽快遞到企業。第三步:申請電子章,點擊“申請電子章”,按系統提示上傳資料及經辦人人臉驗證(資料上傳后需要3個工作日內完成電子章申請審核)。第四步:添加產品,點擊“農產品登記”,點擊右上角“+”添加錄入農產品名稱,保存后退出。第五步:激活(綁定)電子合格證,標簽產品銷售需要貼電子合格證時,按需求數量激活電子合格證標簽。點擊“激活電子合格證”點擊右上角“+”填寫資料,批量激活電子合格證標簽,綁定標簽與產品。激活方法:掃描電子標簽紙開始號段與結束號段二維碼,即激活該號段內的所有標簽。如下圖示例,即激活了起始到結束標簽內的九個標簽:

(三)開具手寫紙質版合格證。第一步:根據廣東省合格證樣式打印出一式兩聯的A4大小合格證(建議由鎮街農業農村部門統一印制彩色樣式,發到轄區生產主體,并做發放記錄)。第二步:生產主體人員出售產品時按證上內容手工填寫,注意事項:證上“我承諾選項”要全部打鉤,企業等法人單位要在證上的“生產者蓋章或簽名處”和兩聯之間蓋章(非法人單位簽名)。第三步:填寫完成后,合格證延虛線剪開兩聯,存根聯由生產主體保存(保存兩年,以備檢查),另一聯交給購買商隨貨配送。第四步:鎮街農業農村部門指定人員定期對轄區內手工開證主體的紙質合格證進行拍照(掃描)等電子收集,并登錄廣東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用鎮街監管帳戶管理后臺(http://qsst.gdagri.gov.cn/nytsy/jsp/login/login.jsp)的“合格證應用”à線下合格證登記模塊下,錄入相應的手寫合格證信息關聯到有關生產主體(如果沒有賬號的生產主體需先注冊:http://qsst.gdagri.gov.cn/nytsy/portal/register.jsp)。
二、合格證開證主體檢測監管信息錄入
(一)鎮街農業農村部門對已開證主體一年至少開展一次巡查檢查,并將巡查檢查結果錄入省追溯平臺。錄入操作:監管部門(用戶)登錄省追溯平臺,點擊“主體信用檔案(錄入)維護”、“監督檢查信息”、“添加”,查找并“選擇”對應的主體,錄入巡查檢查結果有關信息。
(二)鎮街農業農村部門對帶合格證農產品開展監測檢測,覆蓋率100%(全部已開證主體)。要求對已開證主體的產品全面開展抽樣監測檢測,并將檢測結果上傳至省追溯平臺。以定量檢測(風險監測或監督抽查)為主,直接上傳檢驗檢測報告或檢驗檢測結果簡表(掃描成PDF文檔);快速檢測為輔,上傳“抽樣單+抑制率(儀器打印)結果”(掃描成PDF文檔)。上傳的檢測記錄為監管部門的抽檢結果(不包含主體自檢),對每個已試行的主體年內至少應抽檢1次以上。上傳操作:監管部門(用戶)登錄省追溯平臺,點擊“主體信用檔案(錄入)維護”、“官方抽檢”、“添加”,查找并“選擇”對應的主體,錄入并上傳檢驗檢測結果有關信息。
三、合格證樣式

(紙質合格證)

(電子合格證標簽)
四、其它
如果在省追溯平臺使用過程中遇到技術問題請與平臺技術聯系,電話:13312887558;微信號:zhiliangjianguan 。
在省追溯平臺開具紙質合格證和電子合格證的教程視頻等材料可上省追溯平臺下載中心頁面查看學習。
(網址:http://qsst.gdagri.gov.cn/nytsy/portal/documentList.jsp)
為貫徹落實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強對我市食用農產品追溯監督管理,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結合東莞實際,我市決定開展東莞市水產品產地準出與水產品批發市場準入銜接試點工作。經研究,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制定了《東莞市水產品產地準出與水產品批發市場準入銜接試點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東莞市水產品產地準出與水產品批發市場準入銜接試點工作方案
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進一步規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探索建立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探索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的銜接管理,維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促進農業產業綠色發展。通過試點,加強農業農村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對食用農產品溯源的協作力,進一步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工作銜接機制,提升監管能力,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吃得有營養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
二、試點對象
全市食用水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個體養殖戶,有關水產品收購者、批發商、市場經營戶等經營單位,試點水產品批發市場:東莞市金橋水產品批發市場(東城街道),東莞市萬江華壹水產批發市場(萬江街道)。
三、主要工作
(一)產地準出。各鎮街農業農村部門認真做好食用水產品養殖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個體養殖戶等生產主體的水產品入市時的可溯源準出工作。出具廣東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樣式見附件)或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的追溯標識或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志認證產品標識或有資質的產品檢測報告等食用農產品可溯源憑證,要求其隨貨配送。具體工作如下:
1、備案名錄。各鎮街完成轄區內水產品養殖主體名錄統計和梳理,在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智慧管理系統建立轄區的水產品養殖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個體養殖戶的生產者名錄,登記信息主要包括養殖生產者名稱、地址、類型、面積、品種等信息,確保試點主體全面覆蓋。
2、宣傳引導。做好生產主體的發動和指導服務工作,包括派發開具合格證的操作說明、食用農產品準入與準出相關政策文件等資料,協助生產主體開具紙質(電子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要求其主動向收購者、批發商提供合格證等可溯源證明,并按規定在今后產品出售中,嚴格執行帶證隨貨付送。
3、加強監管。要求生產主體簽定質量安全責任書,自我承諾不使用禁限用獸藥及非法添加物,遵守獸藥休藥期規定,銷售的水產品獸藥殘留符合食品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對產品質量安全及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真實性負責。嚴格按照《2021年東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督工作方案》做好監督檢測工作,進一步加強水產品監管,及時查處問題產品。
4、督導推進。通過對承包合同的約定,根據評優條件,扶持獎勵政策等方法,督促生產主體應用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并主動與市場監管部門做好有關信息共享,指導轄區內全部生產主體做好出具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的準出工作。
5、做好工作評議考核。要加強督查督導,及時跟進試點情況,總結經驗成效,水產品開具合格證的工作納入2021年食品安全考核進行量化。
(二)市場準入。市場監管部門督促市場開辦者加強市場準入。市場開辦者嚴格查驗并留存入場銷售者的社會信用代碼或身份證復印件,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等可追溯證明材料。入場銷售者無法提供的,市場開辦者應當開展抽樣檢驗或快速檢測,抽檢檢驗合格或快速檢測合格的,方可進入市場銷售。具體工作如下:
1、證明材料留存。市場開辦者要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如實記錄更新《入場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基本信息表》,與銷售者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權利義務;留存銷售者社會信用代碼或身份證復印件、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等。
2、入場查驗。市場開辦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對進入農批市場的食用農產品的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開展查驗后方可入場,并留存相關的資質證明文件或購貨票據進行備查:一是要求入場銷售者查驗供貨方提供的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等。查驗《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等證明文件或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的追溯標識或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志認證產品標識或有資質的產品檢測報告等食用農產品可追溯憑證。市場開辦者可采取二維碼、信息化或紙質形式統一完成進貨查驗記錄或由入場銷售者完成進貨查驗記錄。三是入場銷售者無法提供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的,應當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合格的,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三)通報信息。各工作部門及時收集、匯總在試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建議,形成材料,及時報送給市級相應部門,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互相通報有關情況,協商解決問題,形成監管合力,提升工作水平。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工作部署,積極宣傳。2021年4月至5月,各鎮街農業農村部門組織人員完善生產者名錄、產品等基本資料,市場監管部門督促試點農批市場做好基本信息采集和備案,開展試點有關工作宣傳。
第二階段:應用培訓。2021年6月至7月,各鎮街農業農村部門做好試點生產主體開具合格證等可溯源憑證的應用培訓,協助其開具有效的可溯源憑證。市場監管部門指導試點市場制定可行的實施辦法,做好實施工作人員培訓。
第三階段:試點運行。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試點市場根據實際情況,在日常經營中開展水產品可追溯憑證查驗入場和場內經營單位持可溯源憑證經營等工作制度。
五、其它要求
請各鎮街工作部門安排專門工作人員做好試點工作,在4月15日前填報試點工作聯絡表,在12月15日前填報《水產品溯源試點統計報表》。鎮街農林水務局報送到“市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OA郵箱,鎮街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報送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銷售科”OA郵箱。
附件1
試點工作聯絡表
鎮街 | 姓名 | 工作單位 | 手機 | 職務 | 人員類別 |
負責領導 | |||||
聯絡員 | |||||
附件2
水產品溯源試點統計表
(農業農村)
鎮街:
生產戶數 (戶) | 開具合格證(張) | 產品重量 (公斤) | 主要品種 |
備注:沒有錄入省追溯管理平臺的手寫紙質版合格證信息不計入已開具合格證張數。 |
填報單位(蓋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附件3
水產品溯源試點統計表
(市場監管)
市場:
交易戶數 | 查驗合格證(張) | 查驗檢驗報告(份) | 查驗其它憑證(張) | 查驗產品重量 (公斤) |
填報單位(蓋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附件4
廣東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開具指南
根據《東莞市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工作方案》和國家、省有關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精神,按照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開具的工作和考核要求,開具工作如下:
一、開具合格證操作
廣東省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提供打印紙質版合格證、電子合格證和手寫紙版質合格證三種方式,操作如下:
(一)省追溯管理平臺開具打印紙質版合格證。第一步:用電腦登錄(http://qsst.gdagri.gov.cn/nytsy/company/login.jsp)廣東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在首頁“企業(包括合作社、家庭農場、散農戶等)登錄”進入系統。(如果沒有賬號需先注冊:http://qsst.gdagri.gov.cn/nytsy/portal/register.jsp)。第二步:登錄后進入系統平臺管理頁面,按菜單進行操作,“合格證管理”à“產品登記”à“添加”錄入農產品名稱,保存再退出。第三步:進入“合格證管理”à“打印合格證”à“添加”錄入合格證相關信息,保存再退出,再點擊對應記錄的最右邊“打印合格證”。第四步:進入“打印合格證”選擇打印尺寸和打印機,根據提示完成打印,分兩種尺寸:開具A4尺寸(常規打印機)以及可粘貼尺寸75mm*105mm(可粘貼)標簽(標簽打印機以及相應的耗材如:得實DL216等其他打印機)。
(二)省追溯管理平臺APP開具電子合格證。第一步:準備一臺安桌系統的智能手機(平板)終端,安裝廣東追溯APP(掃碼下載“廣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

第二步:申請購買的空白電子合格證標簽,進入APP,點擊“申請電子合格證”右上角“+”申請成功后平臺方將電子合格證標簽快遞到企業。第三步:申請電子章,點擊“申請電子章”,按系統提示上傳資料及經辦人人臉驗證(資料上傳后需要3個工作日內完成電子章申請審核)。第四步:添加產品,點擊“農產品登記”,點擊右上角“+”添加錄入農產品名稱,保存后退出。第五步:激活(綁定)電子合格證,標簽產品銷售需要貼電子合格證時,按需求數量激活電子合格證標簽。點擊“激活電子合格證”點擊右上角“+”填寫資料,批量激活電子合格證標簽,綁定標簽與產品。激活方法:掃描電子標簽紙開始號段與結束號段二維碼,即激活該號段內的所有標簽。如下圖示例,即激活了起始到結束標簽內的九個標簽:

(三)開具手寫紙質版合格證。第一步:根據廣東省合格證樣式打印出一式兩聯的A4大小合格證(建議由鎮街農業農村部門統一印制彩色樣式,發到轄區生產主體,并做發放記錄)。第二步:生產主體人員出售產品時按證上內容手工填寫,注意事項:證上“我承諾選項”要全部打鉤,企業等法人單位要在證上的“生產者蓋章或簽名處”和兩聯之間蓋章(非法人單位簽名)。第三步:填寫完成后,合格證延虛線剪開兩聯,存根聯由生產主體保存(保存兩年,以備檢查),另一聯交給購買商隨貨配送。第四步:鎮街農業農村部門指定人員定期對轄區內手工開證主體的紙質合格證進行拍照(掃描)等電子收集,并登錄廣東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用鎮街監管帳戶管理后臺(http://qsst.gdagri.gov.cn/nytsy/jsp/login/login.jsp)的“合格證應用”à線下合格證登記模塊下,錄入相應的手寫合格證信息關聯到有關生產主體(如果沒有賬號的生產主體需先注冊:http://qsst.gdagri.gov.cn/nytsy/portal/register.jsp)。
二、合格證開證主體檢測監管信息錄入
(一)鎮街農業農村部門對已開證主體一年至少開展一次巡查檢查,并將巡查檢查結果錄入省追溯平臺。錄入操作:監管部門(用戶)登錄省追溯平臺,點擊“主體信用檔案(錄入)維護”、“監督檢查信息”、“添加”,查找并“選擇”對應的主體,錄入巡查檢查結果有關信息。
(二)鎮街農業農村部門對帶合格證農產品開展監測檢測,覆蓋率100%(全部已開證主體)。要求對已開證主體的產品全面開展抽樣監測檢測,并將檢測結果上傳至省追溯平臺。以定量檢測(風險監測或監督抽查)為主,直接上傳檢驗檢測報告或檢驗檢測結果簡表(掃描成PDF文檔);快速檢測為輔,上傳“抽樣單+抑制率(儀器打印)結果”(掃描成PDF文檔)。上傳的檢測記錄為監管部門的抽檢結果(不包含主體自檢),對每個已試行的主體年內至少應抽檢1次以上。上傳操作:監管部門(用戶)登錄省追溯平臺,點擊“主體信用檔案(錄入)維護”、“官方抽檢”、“添加”,查找并“選擇”對應的主體,錄入并上傳檢驗檢測結果有關信息。
三、合格證樣式

(紙質合格證)

(電子合格證標簽)
四、其它
如果在省追溯平臺使用過程中遇到技術問題請與平臺技術聯系,電話:13312887558;微信號:zhiliangjianguan 。
在省追溯平臺開具紙質合格證和電子合格證的教程視頻等材料可上省追溯平臺下載中心頁面查看學習。
(網址:http://qsst.gdagri.gov.cn/nytsy/portal/documentList.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