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大同市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3)》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7日
(主動公開)
大同市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3)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以及保障食品安全、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山西省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大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加強和改進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根據《山西省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四個最嚴”和“制止餐飲浪費”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四為四高兩同步”的總體要求,以“智慧管理”為突破,“分類監管”為先導,完善長效制度機制,著力破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點、難點問題,建立食品安全現代化治理體系,提升餐飲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水平,促進餐飲業健康發展,逐步提高高品質生活,努力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點任務
(一)以人員培訓為重點,強化檢查和抽考,著力解決從業人員規范操作、食品安全管理員能力提升問題;
(二)以餐飲后廚為重點,突出重點區域檢查,著力解決餐飲環境臟亂差問題;
(三)以進貨查驗為重點,督促餐飲單位履行進貨查驗記錄義務,著力解決食品安全責任追溯問題;
(四)以餐飲具清洗消毒為重點,強化監督檢查、檢測和執法辦案,著力解決食品安全制度執行問題;
(五)以推動“明廚亮灶”、鼓勵舉報為重點,強化社會共治,落實獎勵措施,提高舉報投訴處理效率,著力解決主體責任不落實問題。
三、工作目標
(一)餐飲服務主體責任全面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建立健全保證食品安全的工作制度,加強對食品安全狀況自查,全員開展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加強對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員監督抽考,抽考率達到95%以上,合格率達到95%以上。
(二)網絡餐飲服務水平明顯提升。落實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責任,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持證率、公示率達到98%以上。加強備案管理,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及分支機構、自建網站備案率達到100%。餐飲外賣食品實現封簽配送。
(三)監督執法檢查能力穩步提高。強化培訓和考核,提升檢查人員專業技能,提高監管隊伍專業化水平。建立“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實施智慧監管,逐步實現食品安全違法線索網上排查匯聚和案件網上執法閉環管理。運用信息化監管方式,逐步實現餐飲日常監督檢查、風險等級評定的智慧化監管。加強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監管,建立“以網管網”監管新模式。
(四)社會共治格局更加完善。推廣“隨機查餐廳”活動覆蓋率,各市基本建成體系成熟、群眾關注、社會認可的常規化活動。引導餐飲服務提供者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險。指導行業協會開展餐飲量化分級工作,開展“放心餐廳”“餐飲示范店”等創建活動。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舉報獎勵制度。
四、組織機構
(一)大同市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組
組 長:曹 旭 市市場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張 樂 市市場局二級調研員
張有龍 市市場局四級調研員
成 員:楊 昕 執法監督科科長
譚宇超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科長
喬晉平 餐飲監督管理科科長
張 垠 食品藥品安全抽檢科科長
王世忠 財務審計科科長
(二)工作職責
1.餐飲監督管理科。承擔工作組日常工作,協調相關科室適時召開工作協調會,起草制定《大同市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3年)》,指導使用用全省餐飲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員考核系統,推動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開展餐飲風險等級評定、“隨機查餐廳”活動等工作,總結匯總相關情況按時上報。
2.食品安全協調科。發揮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作用,協調建立與商務、旅游、住建、交通等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作機制。將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納入市食安辦年度食品安全考核指標并組織實施。
3.食品藥品安全抽檢科。加大復用餐飲具和自制餐飲食品的抽檢批次,及時公布結果信息,為餐飲質量安全提升提供技術支撐。
4.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依職加強對全市商務平臺的規范管理,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公示有關信息;及時將監測信息按照屬地監管原則推送至相關部門或單位,依法進行核查處置。
5.執法監督科。強化案件查辦工作,組織指導案件查處工作,協調指導全市食品領域大案要案的督察督辦工作。切實推動執法稽查工作向綜合、嚴謹、高效的辦案方向發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6.財務審計科。負責規范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經費保障,依據相關規定開展內審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
1.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餐飲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
通過宣傳、培訓、監督檢查等手段,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依法履行法定義務,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制度建設和從業人員管理、嚴格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嚴把原輔料購進質量安全關、嚴把餐飲加工制作關、嚴把餐飲具清洗消毒關、嚴把環境衛生控制關,定期開展自查自糾,保證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的相關要求。
嚴格依法經營,嚴禁違反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交易相關規定,不得經營野生動物菜肴。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長江流域禁捕有關要求,嚴禁以非法捕撈漁獲物及來源不明水產品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
2.規范連鎖餐飲企業食品安全管理。鼓勵餐飲服務企業發展連鎖經營。
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及連鎖餐飲企業總部應當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其經營門店(包括加盟店)的食品安全指導、監督、檢查和管理。鼓勵連鎖餐飲企業總部對各門店原料采購配送、人員培訓考核、食品安全自查等進行統一管理,提升門店食品安全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3.推動餐飲服務提供者升級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務。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以學校食堂為重點,積極推行餐飲服務提供者利用“互聯網+明廚亮灶”,主動向消費者公開加工制作過程,接受社會監督;積極運用信息化技術,實施智慧管理。餐飲服務提供者要主動引導消費者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引導消費者適量點餐,開展“光盤行動”;主動向消費者作出有關餐飲食品安全和餐飲服務質量的承諾,并在經營場所、菜單、外賣餐食的包裝上提供有關“減油、減鹽、減糖”等健康飲食宣傳內容。鼓勵中央廚房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發揮保險的他律作用,完善風險分擔機制。
(二)全面落實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主體責任
4.加強審查登記管理。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要對新入網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實地核查,確保有合法的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經營。對平臺上存量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開展自查,及時下線無證店鋪。加強手機APP等移動端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審查。利用平臺技術優勢,建立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經營許可證數據庫,推行許可證到期前提醒、許可證超期下線。
5.加強線上信息公示。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要嚴格審核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上傳的食品經營許可及相關經營信息,確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實、及時更新。及時公布違法違規經營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相關信息,引導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合法合規經營。推進“外賣封簽”和“網上陽光廚房”建設,持續提升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6.加強配送過程管控。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要對配送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培訓和考核,督促配送人員保持配送容器清潔。加快實行外賣餐食封簽,確保食品配送過程不受污染。鼓勵使用環保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飲具和包裝材料。大力推行無接觸配送。
7.加強分支機構、代理商、合作商等的管理。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要督促分支機構、代理商、合作商等主動向監管部門備案,嚴格執行食品經營許可證審查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主動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平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數據和平臺分支機構、代理商、合作商等信息。
(三)加大規范指導和監督檢查力度
8.從嚴執法檢查。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相關要求,重點檢查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情況,特別是食品安全自查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員法規知識的掌握情況。
9.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根據《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要求,全面實施風險分級管理。同時,參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操作指南》,結合本地區實際,推廣應用省局“山西省食品經營監督檢查系統”,根據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業態、經營方式、規模大小及出現問題類型等因素,對餐飲服務提供者科學分類,制定分類檢查要點表,按照分類檢查要點表對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檢查。
10.規范“小經營店”經營行為。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文明城市、衛生城市、食安城市等創建活動和載體,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據《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開展綜合治理,通過取締一批、規范一批、提升一批,推動“小經營店”管理水平提升。配合相關部門,加強政策引導,創造條件,推動原料配送、餐飲具清洗消毒、后廚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健康體檢等統一管理,促進“小經營店”向集約化規范化轉型升級。
11.逐步實施智慧監管。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對各類監管數據進行整合、分析,建立集監管信息實時錄入、專項檢查分配、名單篩選、統計數據自動分析、執法文書現場打印、簡易處罰等功能于一體的移動執法系統,推動現場檢查工作信息化、規范化、標準化。
12.加強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管理和線上監測。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逐步完善轄區內網絡餐飲服務平臺及其分支機構、代理商、合作商臺賬。運用信息化手段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上公示的證照、地址等信息開展監測,重點篩查未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公示的食品經營許可證超過有效期、未公示菜品主要原料、超范圍經營等問題。研究建立線上監測信息通報、推送機制,及時將監測發現的違法行為線索推送至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核查。對涉及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要同步查處。
13.強化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線下檢查。
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線下檢查與無證餐飲綜合治理有機結合,以學校和居民小區周邊、城鄉結合部等為重點區域,以小經營店、無牌匾標識餐飲店為重點對象開展無證經營行為監督檢查。開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凈網”行動,實現網絡餐飲線上線下同步監管,及時規范、查處無證餐飲服務提供者,消除線上無證經營源頭。
(四)強化社會共治
14.開展“隨機查餐廳”活動。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結合屬地實際自行確定檢查頻次,可以通過民意征集確定檢查區域、檢查店鋪及檢查項目,采取“視頻+圖文”直播形式公開監督檢查過程,可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參與實地監督檢查,邀請媒體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餐飲店后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跟蹤報道。
15.指導行業協會開展量化分級評定。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可選擇本地區有條件、有能力的行業協會開展量化分級評定工作。行業協會可直接參照《餐飲服務量化分級評定規范》開展量化分級評定,也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對《評定規范》進行修改完善,作為開展本地區量化分級評定的依據,將量化分級評定打造為行業自律、社會共治的載體。鼓勵行業協會結合量化分級評定,開展“放心餐廳”“餐飲示范店”等創建活動,發揮優秀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推動餐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16.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落實投訴舉報獎勵制度,鼓勵餐飲行業“懂行者”、企業員工進行內部舉報,曝光行業潛規則。
六、時間安排
(一)2021年作為“餐飲從業人員培訓年”。
聚焦從業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考核,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結合當地餐飲服務監管實際,開展從業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考核,提高培訓考核的精準度,通過培訓考核進一步強化從業人員對食品安全規定、違法行為處罰、預防食源性疾病等相關知識掌握程度,全面提升餐飲從業人員素質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能力,解決從業人員“不懂法、難整改”等突出問題。
(二)2022年作為“餐飲服務規范年”。
聚焦餐飲食品安全風險,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規范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通過線上培訓、直播教學等方式,加強對餐飲從業人員、配送人員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外賣食品安全管理等知識培訓,嚴格落實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有關要求,鼓勵公勺公筷、聚餐分餐、無接觸配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就餐安全。
(三)2023年作為“餐飲環境衛生提升年”。
聚焦餐飲環境衛生水平提升,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指導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強環境衛生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打造“清潔廚房”,優化廚房布局及硬件設施,解決餐飲門店衛生間難看、難聞、難用等突出問題,實現衛生間設施齊全、功能完善、環境整潔,為消費者營造安全、整潔、舒適的餐飲服務環境,有效改善餐飲消費體驗。
七、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前提下,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將提升餐飲質量安全水平作為改善民生、促進食品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舉措,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資金投入,鼓勵出臺餐飲質量安全工作的扶持政策,確保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在監督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同時,積極建立與商務、衛健、教育、旅游、住建、交通等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發揮各部門的政策、資源等優勢,促進形成全社會共同制止餐飲浪費的良好風氣。
(二)加強組織實施。
要結合當地餐飲質量安全現狀實際,找準工作切入點和重點,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方案,做好整體工作部署。要成立專門工作組,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給予政策、資金、人員等各方面的支持,確保各項任務和工作要求落實到位。
(三)及時報送信息。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認真梳理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并將有關材料報送市局。2020年12月31日前,報送實施方案、具體聯絡員及聯系方式等情況;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每年6月1日、11月1日前,報送半年、全年工作總結和工作情況統計表;2023年11月1日前,報送3年工作總結和工作情況統計表。
附件
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時間: 年 月 日
項 目 | 數量 | ||
基本 情況 | 轄區內持證餐飲服務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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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中:入網經營的持證餐飲服務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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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中:風險等級為A級風險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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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等級為B級風險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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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等級為C級風險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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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等級為D級風險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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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內小餐飲數(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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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內已備案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含分支機構、代理機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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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內已備案的自建網站(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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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內連鎖餐飲企業總部(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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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內實施“明廚亮灶”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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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中:實施“明廚亮灶”的持證餐飲服務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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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明廚亮灶”的小餐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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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中:敞開式展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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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式展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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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式展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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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式展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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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 情況 | 共檢查餐飲服務提供者數(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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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入網經營餐飲服務提供者數(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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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中 發現的 問題 | 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行為存在的問題 | 人員操作不規范(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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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臟亂差(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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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具清洗消毒不徹底(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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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實進貨查驗要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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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品安全問題(可列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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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提供者線上經營行為 存在的問題 | 無證、冒用或使用虛假食品經營許可證入網經營(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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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網上公示菜品名稱和主要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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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品安全問題(可列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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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餐飲服務 第三方平臺及其分支機構存在的問題 | 未落實備案義務(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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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實審查登記責任(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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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實公示責任(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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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實配送責任(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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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實抽查和監測責任(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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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品安全問題(可列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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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實及立案查處情況 | 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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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責令一年內累計3次違法違規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停業整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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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及其分支機構整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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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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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許可證(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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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對一年內累計3次違法違規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吊銷許可證(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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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無證經營(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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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數(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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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及其分支機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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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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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沒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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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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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 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