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經信部門,在渝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企業,市鹽業協會:
為進一步規范食鹽專營和供應秩序,確保全市食鹽供應安全,防止非食用鹽流入食鹽市場,根據《食鹽專營辦法》(國務院令696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鹽專營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消費〔2019〕92號)精神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食鹽批發業務經營活動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在渝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企業。
二、檢查內容
(一)批發資質情況。
企業依法取得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的情況;其資質是否持續符合《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的要求;是否存在超出規定范圍開展食鹽銷售業務的情況。
(二)合法經營情況。
企業是否按要求建立食鹽電子追溯系統,以及該系統運行情況。跨省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企業在渝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方式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是否以本企業名義(獲證名稱)開展跨省經營食鹽業務;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向市經濟信息委報送食鹽在渝銷售情況。
(三)記錄保存情況。
企業建立生產采購銷售記錄制度情況;如實記錄并保存相關記錄和憑證情況。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3月)
企業對照檢查內容進行自查自糾,并按本通知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二)專項檢查。(4-5月)
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經信部門(以下簡稱區縣經濟信息部門)按照屬地原則,對本區域內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企業進行專項檢查,并按本通知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三)抽查驗收。(6月)
市經濟信息委對各區縣經濟信息部門專項檢查情況進行抽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正確認識,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檢查是貫徹落實《食鹽專營辦法》,嚴格規范食鹽專營秩序,確保食鹽供應安全的具體舉措。各區縣經濟信息部門、在渝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企業以及市鹽業協會要站在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來認識此次專項檢查的重要意義,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市鹽業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在行業內廣泛宣傳本次專項檢查的重大意義,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和企業完成本次檢查任務。
(二)全面檢查,依法查處。各區縣經濟信息部門要全面履行鹽業主管部門職責,對本區域內的食鹽批發企業逐個檢查。檢查過程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依法查處,防止出現過度執法、隨意執法和選擇性執法,確保專項檢查取得實質性效果。
(三)資料真實,及時報送。在渝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企業(以下簡稱總公司),按照《總公司報送清單》(附件1)要求的內容將紙質件報送到市經濟信息委綜合執法處,同時將電子稿發送至:2037298657@qq.com;聯系人:王老師,聯系地址:重慶市兩江新區云杉南路12號4008室,聯系電話:13908388856、63898019。在渝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企業自建的分公司、銷售網點或者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等(以下簡稱分公司),按照《分公司報送清單》(附件2)要求的內容將紙質件報送到所在地區縣經濟信息部門,同時,請分公司將本《通知》及時轉送給總公司。以上內容請于3月31日前報送,郵寄報送的請于3月31日前寄出。
各區縣經濟信息部門按照《區縣經濟信息部門統計表》(附件3)要求的內容于5月31日前將電子版發送至:2037298657@qq.com。
附件:
1.總公司報送清單
2.分公司報送清單
3.區縣經濟信息部門統計表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1年2月26日
為進一步規范食鹽專營和供應秩序,確保全市食鹽供應安全,防止非食用鹽流入食鹽市場,根據《食鹽專營辦法》(國務院令696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鹽專營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消費〔2019〕92號)精神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食鹽批發業務經營活動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在渝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企業。
二、檢查內容
(一)批發資質情況。
企業依法取得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的情況;其資質是否持續符合《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的要求;是否存在超出規定范圍開展食鹽銷售業務的情況。
(二)合法經營情況。
企業是否按要求建立食鹽電子追溯系統,以及該系統運行情況。跨省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企業在渝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方式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是否以本企業名義(獲證名稱)開展跨省經營食鹽業務;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向市經濟信息委報送食鹽在渝銷售情況。
(三)記錄保存情況。
企業建立生產采購銷售記錄制度情況;如實記錄并保存相關記錄和憑證情況。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3月)
企業對照檢查內容進行自查自糾,并按本通知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二)專項檢查。(4-5月)
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經信部門(以下簡稱區縣經濟信息部門)按照屬地原則,對本區域內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企業進行專項檢查,并按本通知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三)抽查驗收。(6月)
市經濟信息委對各區縣經濟信息部門專項檢查情況進行抽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正確認識,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檢查是貫徹落實《食鹽專營辦法》,嚴格規范食鹽專營秩序,確保食鹽供應安全的具體舉措。各區縣經濟信息部門、在渝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企業以及市鹽業協會要站在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來認識此次專項檢查的重要意義,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市鹽業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在行業內廣泛宣傳本次專項檢查的重大意義,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和企業完成本次檢查任務。
(二)全面檢查,依法查處。各區縣經濟信息部門要全面履行鹽業主管部門職責,對本區域內的食鹽批發企業逐個檢查。檢查過程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依法查處,防止出現過度執法、隨意執法和選擇性執法,確保專項檢查取得實質性效果。
(三)資料真實,及時報送。在渝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企業(以下簡稱總公司),按照《總公司報送清單》(附件1)要求的內容將紙質件報送到市經濟信息委綜合執法處,同時將電子稿發送至:2037298657@qq.com;聯系人:王老師,聯系地址:重慶市兩江新區云杉南路12號4008室,聯系電話:13908388856、63898019。在渝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企業自建的分公司、銷售網點或者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等(以下簡稱分公司),按照《分公司報送清單》(附件2)要求的內容將紙質件報送到所在地區縣經濟信息部門,同時,請分公司將本《通知》及時轉送給總公司。以上內容請于3月31日前報送,郵寄報送的請于3月31日前寄出。
各區縣經濟信息部門按照《區縣經濟信息部門統計表》(附件3)要求的內容于5月31日前將電子版發送至:2037298657@qq.com。

1.總公司報送清單
2.分公司報送清單
3.區縣經濟信息部門統計表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