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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質量強省建設行動計劃的通知(浙政辦發〔2014〕75號)

   2014-06-13 733
核心提示: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2014年質量強省建設行動計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2014年質量強省建設行動計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6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4年質量強省建設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國家《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劃》和《浙江省質量強省建設“十二五”規劃》,明確2014年質量工作重點,大力推動提質增效升級,促進浙江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2014年質量強省建設主要目標

  全省不發生負有直接監管責任的重特大質量安全事件;較2013年質量建設投入增幅不低于GDP增長率。制造業產品質量合格率達到92%以上,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合格率達到96%以上,規模以上企業主導產品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比率達到47%以上;在建公路和水運工程、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住宅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覆蓋率達到100%,竣工交付使用工程質量合格率達到100%;服務質量滿意度達到75以上;地表水水質Ⅲ類以上比率達到64%以上(其中嘉興市市控以上斷面主要污染物濃度與前3年平均水平相比保持穩定),設區城市環境空氣質量(AQI)優良率達到65%以上。

  二、促進質量升級

  (一)抓“五水共治”倒逼轉型升級。加快構建治污水、防洪水、排澇水、保供水、抓節水“五水共治”標準體系。實施“十百千萬治水大行動”,基本消滅垃圾河,有效治理黑河、臭河,抓好污水處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實施農村安全飲水提升工程,切實改善農村居民飲水安全條件。加快水庫除險加固、城市和區域骨干排澇治水工程建設。(省農辦、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農業、制造業和服務業質量升級。推進農業種養殖業的集聚化、規模化經營,加強省級農業標準化綜合示范縣、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和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確保全省農業標準化實施率達到58%以上。加大企業技術改造力度,加快推進“機器換人”步伐;制(修)訂一批能耗限額、污染物排放限額地方標準,淘汰改造1000家以上高耗能重污染企業,整治提升電鍍、造紙、印染、制革、化工、涉汞等高耗能重污染行業。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組織實施省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推進研發設計、電子信息、軟件集成、現代物流、檢驗檢測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建設一批區域生產性公共服務平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服務市場占有率居全國同行業領先地位的品牌服務業企業;加強物流園區和重點企業培育。(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海洋與漁業局、浙江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浙江制造”品質。啟動實施“浙江制造”標準、認證體系建設和品牌培育工程。著手制訂統一規范的“浙江制造”品牌使用管理標準,推動企業聯盟、行業協會等制訂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的產品聯盟標準或團體標準。在高端制造、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絲綢服裝、廚具等傳統優勢行業,開展首批“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試點。建立“企業自主申明+第三方認證+政府監管”的“浙江制造”認證模式,強化認證監管,加快推進國際互認。(省質監局牽頭,省經信委配合)

  (四)加大商標品牌培育力度。新增一批國內國際注冊商標,培育一批名牌產品、馳(著)名商標、出口名牌,挖掘老字號,創建一批魯班獎、錢江杯優質工程,探索培育與國際頂尖品牌相媲美的高端品牌。(省經信委、省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夯實質量升級的相關基礎工作。按照國家關于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的要求,推動我省檢驗檢測技術資源共享與整合。抓好物聯網、高端制造裝備等新興產業能力建設,爭取物聯網智能系統、五金制品、智能制造裝備等3個以上國家質檢中心獲批籌建。加快“海創園”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建設,構建一批高水平的質量公共服務平臺。積極推動開展節能、環保和低碳產品等綠色認證。深化標準提升工程,推動標準創新,引導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50項以上。構建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美麗浙江”地方標準體系。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計量工作的意見》,初步建立滿足我省實際需求的量傳溯源和計量標準體系。(省質監局牽頭,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抓好質量安全

  (一)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重點突出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抓好農、林、水產品種養環節的產地環境和投入品源頭管理。建立食品安全基層監管網絡,建成食品行業誠信體系,抓好對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回收食品作為食品生產原料、生產經營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廢棄油脂回流餐桌的治理整頓。抓好城鎮農貿市場創建“放心市場”、城鎮超市設立“放心柜”工作,在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建立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和原產地追溯體系。加強對校園餐飲和進口食品農產品的重點監管。加大對地溝油、病死豬、瘦肉精等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犯罪案件偵辦力度。加強對醫療、藥品和保健食品廣告的監管。完善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全省特種設備事故率和死亡率分別控制在0?42起/萬臺和0?42人/萬臺以下。開展電信、家裝行業消費維權、知識產權執法維權以及“藍劍”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查處利用網絡、電視購物等渠道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省公安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海洋與漁業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浙江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開展以防洪排澇、危舊房改造、安居保障、城市軌道交通等工程為重點的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抓好以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為重點的安全隱患治理和“打非治違”“預防坍塌事故”等專項整治行動,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組織全省高速公路、重點水運工程和農村公路、干線公路綜合執法大檢查。(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環境質量安全監管。突出重點領域,抓好環境安全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加大對重點環境污染案件偵辦及涉土地資源、自然資源犯罪的打擊力度。落實空氣環境質量管理考核辦法。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制定《浙江省重點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廢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省環保廳牽頭,省公安廳配合)

  (四)完善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強化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加強對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環境質量方面存在風險信息的收集與研判。完善產品質量市場反溯監管體系,支持杭州、永康市開展網上市場和實體市場反溯監管機制建設。嚴格執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工業行業準入制度和產業與技術政策。(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質量誠信體系。推進質量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完善質量信用信息數據庫。制定質量信用分類評價標準,加強質量信用信息在金融和稅務等部門的應用。建立企業質量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公布一批企業產品質量“黑名單”。推進酒類流通電子追溯體系建設、誠信市場建設和旅游誠信建設。(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旅游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國稅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質量惠民力度

  (一)產品質量惠民方面。開展“千萬學生飲食放心工程”“陽光纖檢”“健康計量”進校園進社區、食品安全“你點題,我檢測”等活動。建成一批農產品安全快速檢測室,對公眾免費開放。就特殊消費者群體對所購產品質量不放心或有疑義的,組織技術機構定期實施免費檢驗。(省農業廳、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工程質量惠民方面。加大“三改一拆”中危舊房改造的力度,完成1?2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構建質量常見問題防治長效機制,解決社會呼聲較高的裂、滲、漏等住宅質量常見問題。建設農房改造示范村200個,培育15個村創建全國美麗宜居示范村莊。(省建設廳牽頭)

  (三)環境質量惠民方面。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清潔土壤行動和“四邊三化”行動。重點加強霧霾治理,抓好大氣污染防治年度10件實事工程,有效減少PM2?5排放;淘汰10萬輛黃標車,全面供應國Ⅳ標準車用汽油;推進杭州、寧波、溫州市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建設。開展化工、醫藥等重點行業危險廢物核查,完善土壤污染源頭防控措施;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建成溫州、臺州、上虞等地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和溫州、柯橋、蘭溪污泥處置項目。推進18個重點防控區內128家重點企業污染整治和相關重點治污項目。加強平原綠化,提高平原地區森林覆蓋率。(省環保廳牽頭,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林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服務質量惠民方面。開展“公交示范城市”創建,設區市的市區公交分擔率平均提升2個百分點以上。加快城鄉客運一體化建設,推進客運班車通村服務。繼續開展高速公路服務區文明創建活動。推進“農超對接”,建設一批農村現代商貿流通服務基礎設施。深化綠色飯店創建,培育發展特色文化主題飯店。加快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新建4000個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新增機構養老床位2萬張。開展旅游聯合執法行動,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在基礎教育、醫療衛生、公共交通、養老服務、信息服務、旅游、金融、物流、社區服務、汽車售后等行業開展服務質量滿意度測評。(省發改委牽頭,省民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質量共治

  (一)強化企業的質量建設主體作用。推動企業嚴格落實質量首負責任制、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加強企業質量培訓和質量人才培養。通過深入開展“千家企業爭創政府質量獎、萬家企業導入有效質量管理方法”、樹立“質量標桿”等活動,引導企業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等先進質量管理體系。發揮政府質量獎獲獎企業示范作用,傳播和推廣先進質量管理經驗,帶動更多的企業提高質量管理水平。(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政府質量工作考核。依據《浙江省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組織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年度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和質量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為A級的,由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通報表揚,有關部門在相關項目安排上優先予以考慮;考核結果為D級的設區市人民政府,有關領導干部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等,收緊或暫停對該地區各項質量獎勵和政策支持的核準和審批。(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

  (三)動員全社會參與質量建設。深入開展“3·15”、質量月等活動,推進質量文化與中小學質量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大力宣傳質量法律法規和先進質量文化。發揮行業組織、新聞媒體等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輿論監督。開通百姓質量信息查詢系統,暢通12315、12365、12369、12312等質量投訴舉報渠道,健全質量違法舉報獎勵制度,加強質量申訴處理和糾紛調解。(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地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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