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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9+N”小場所消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 (贛府廳發〔2025〕13號)

   2025-07-21 974
核心提示:為鞏固深化全省“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成效,進一步拓展監管覆蓋面至“9+N”小場所,構建政府、部門、基層聯動監管長效機制,有效預防和減少小場所火災事故發生,經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意見。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鞏固深化全省“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行動成效,進一步拓展監管覆蓋面至“9+N”小場所(以下簡稱小場所),構建政府、部門、基層聯動監管長效機制,有效預防和減少小場所火災事故發生,經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黨政領導、消安委牽頭、公安派出所靠前、場所主體責任、行業監管責任、鄉鎮(街道)屬地責任”原則,不斷強化小場所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著力壓實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落實落細行業領域管理部門管理責任,大力加強消防救援機構綜合監管和業務監管責任,切實提高小場所火災防控水平,推動長效治理,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有效防范亡人火災,全力確保全省火災形勢穩定。

二、具體舉措

(一)強化消防安全源頭管控。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小場所中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依法依規實施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堅持嚴格把關,杜絕先天隱患。消防救援機構對屬于公眾聚集場所的小場所,嚴格按照《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消防安全檢查規則》等要求,辦理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申請。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對審批事項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條件依法依規嚴格審批,凡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不得核發相關許可證照或批準開辦。對已經依法取得批準的小場所,不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相關批準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二)有效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縣級政府要結合轄區實際依法依規分類明確小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部門(單位、機構)。消防救援機構將小場所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范圍,開展消防監督抽查。行業領域管理部門依法指導、督促本行業、本系統相關單位加強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業務工作對本行業領域小場所消防安全開展檢查;縣級行業領域管理部門對管理職責內的小場所每年至少組織1次消防安全檢查。鄉鎮政府(街道辦)組織應急消防管理站等相關機構人員,對轄區小場所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監督檢查;依托綜治網格,組織發動村(社區)網格員常態化開展小場所消防安全巡查。公安派出所對納入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范圍的小場所,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監督檢查。各級消防安全議事協調機構建立消防專家人才庫,各地、各部門積極探索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家輔助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三)分級分類抓好隱患整改。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村(社區)網格員應當及時督促報告,鄉鎮(街道)應急消防管理站、公安派出所應當依法責令整改;對難以整改的,報送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組織相關力量聯合督促整改;對鄉鎮政府(街道辦)難以整改的,報送縣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及消防、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共同督促整改。行業領域管理部門開展督導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依法應由有關部門查處的,移交消防、住房城鄉建設、公安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對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由縣級以上政府掛牌督辦。對群眾舉報投訴的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和違法行為,公安派出所、應急消防管理站以及消防、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依法及時處理。

(四)壓實場所安全主體責任。小場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保持消防“生命通道”暢通,日常開展風險評估、隱患檢查,并及時整改到位。要加快科技創新與應用,積極應用簡易噴淋系統、獨立式感煙探測火災報警器、“一鍵報警”裝置等物防技防措施,提升單位場所火災預警處置能力,縮短火災響應時間和延緩火勢蔓延,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火災亡人。

(五)強化消防知識技能培訓。各地、各部門要持續加強小場所業主及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培訓,確保員工掌握“一懂三會”,即懂火災危害、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等基本技能,提高員工“小火會用滅火器、大火會用消火栓”應急處置能力。各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可預約聯系當地消防救援機構到場,分批組織小場所業主及從業人員,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實操實訓工作。

(六)著力提升動態監管水平。省級消防安全議事協調機構牽頭搭建信息化平臺,加強與各地各行業平臺系統的技術對接,實現數據共享,防止重復錄入。鄉鎮政府(街道辦)、公安派出所、各相關部門利用平臺常態化研判調度。通過平臺技術手段匯集各級各部門的小場所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對同一家小場所的檢查頻次進行管控,防止檢查過多擾企擾民。

三、職責分工

(一)政府層面。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市、縣兩級政府應加強小場所消防安全工作,組織相關行業領域管理部門開展小場所消防安全聯合檢查,定期調度通報相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涉及小場所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小場所依法掛牌督辦,將區域性隱患整改納入城市更新、鄉村振興等項目并督促實施。鄉鎮政府(街道辦)應當加強小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細化網格員消防安全職責,常態化開展小場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并按已賦予的消防行政處罰權限進行查處;推動應急管理站和消防所等場所“應消合一”,整合為應急消防管理站,統籌用好應急消防管理站、公安派出所、綜合執法隊、市場監管分局等基層力量,開展專項整治。各級消防安全議事協調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加強小場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

(二)部門層面。

1.行政審批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法依規履行小場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等職責。消防救援機構對屬于公眾聚集場所的小場所依法依規履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審批等職責。教育、公安、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體育、民宗、郵政管理、金融監管等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對小場所審批事項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條件依法依規嚴格審批,依法查處無證經營行為。

2.行業領域管理部門。各行業領域管理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將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行業領域管理重要內容,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以及執行法規標準等方面加強行業領域消防安全工作;開展行業領域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督促指導小場所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自改隱患問題,分類推動小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其中,教育部門主要負責小學校(幼兒園)、小培訓機構。民政部門主要負責小民政服務機構。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小汽修店(廠),道路貨物運輸站(場)、港口碼頭中的小倉儲物流場所。農業農村部門依據三管三必須實施細則有關職責負責鄉村民宿。商務部門主要負責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等方面加強商貿行業消防安全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小商店、小餐飲、小旅館、小美容洗浴、小照相館等場所以及商貿服務業和舊貨、成品油等流通行業所屬的小倉儲物流場所的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主要負責小網吧、小歌舞娛樂場所、小文化娛樂經營場所、小網絡表演直播場所、A級旅游景區小室內冰雪活動場所,負責牽頭提升民宿安全基礎和品質。衛生健康部門主要負責小醫院(診所)、小托兒所(托育機構)。應急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小倉儲物流場所中的危險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倉庫和工貿倉儲業中的涉氨冷庫,依職責負責小生產加工企業中有關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體育部門主要負責小公共體育場館、涉及體育項目審批的小室內冰雪活動場所,依職責負責小健身場所。民宗部門主要負責小宗教活動場所。郵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郵政快遞企業、末端網點、快件分撥中心中的小倉儲物流場所。金融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小金融服務場所。

對尚未明確具體行業領域監管職責或屬于新興行業領域的小場所,由市、縣兩級政府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確定行業管理部門。

3.監督執法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將小場所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范圍,根據火災形勢加大抽查力度,提升精準抽查水平。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當通知有關單位場所或者個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對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采取臨時查封措施。根據需要提供業務培訓指導和技術支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控,依法查處建設工程消防違法行為。鄉鎮(街道)應急消防管理站對附件中所列小場所實施消防監督檢查,按職責在賦權范圍內依法依規查處小場所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公安部門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規對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范圍的小場所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在職責范圍內查處小場所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四、保障措施

市、縣兩級政府要結合實際細化任務分工,明確責任邊界,將小場所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當地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督促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認真履行職責。國家法律法規有新規定、新要求的,從其規定要求。要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既要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企,又要保證必要的檢查有效開展。對工作不力、推諉扯皮、應管未管、失管漏管、只管合法不管非法、只管限上不管限下的,要及時進行通報、警示、約談。對履行職責不到位應當予以責任追究的,要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附件:“9+N”小場所界定標準

2025年7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9+N”小場所界定標準

“9+N”小場所主要包含下列小生產經營場所、小人員密集場所:

(一)小商店:設區市城區建筑面積在800平方米以下(不含本數,下同)、縣(市)建筑面積在600平方米以下且經營可燃商品的商場(商店、超市、市場);

(二)小旅館:設區市城區客房數50間以下、縣(市)客房數30間以下的小賓館(旅館、飯店);

(三)小學校(幼兒園):學生住宿床位100張以下的學校及住宿床位50張以下的幼兒園;

(四)小醫院(診所):住院床位50張以下的醫院(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診所);

(五)小網吧:南昌市城區營業面積300平方米以下、其他設區市、縣(市)營業面積200平方米以下的網吧;

(六)小餐飲場所:設區市城區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下、縣(市)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非娛樂性質的小餐飲、小酒吧、小咖啡廳、小茶館等場所;

(七)小歌舞娛樂場所: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歌舞廳、夜總會、卡拉OK廳、電子游戲廳、游藝場所;

(八)小美容洗浴場所: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發等小美容洗浴場所;

(九)小生產加工企業:生產車間員工100人以下的服裝、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紡織、印染、印刷等密集型小生產加工作坊;

(十)小培訓機構: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面向在校大學生的培訓機構、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托管機構;

(十一)小民政服務機構:老人住宿床位50張以下的養老院(社區養老服務中心)、人員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下的兒童福利院等社會福利機構;

(十二)小托兒所(托育機構):托位數在50位以下的小托兒所(托育機構);

(十三)小健身場所: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下的健身場所;

(十四)小娛樂休閑場所: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下的保齡球館、旱冰場、棋牌室等娛樂、休閑場所;

(十五)小室內冰雪活動場所: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下的室內冰雪活動場所;

(十六)小倉儲物流場所(快遞網點):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下的小倉庫、物流站點、快遞網點;

(十七)小文化娛樂經營場所: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下的私人影院、密室逃脫、劇本殺等文化娛樂經營場所;

(十八)民宿:經營用客房建筑物不超過4層,且建筑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正式營業且符合民宿行業標準規定要求的小型住宿設施;

(十九)小汽修店(廠):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下的汽修店(廠);

(二十)小照相館: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下的照相館、攝影棚、婚紗影樓;

(二十一)小金融服務場所: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下的銀行、證券、保險服務網點等;

(二十二)小網絡表演直播場所: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下的網絡表演直播場所;

(二十三)小公共體育場館: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體育場館;

(二十四)小宗教活動場所: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下的宗教活動場所;

(二十五)其他建筑面積小于500平方米的小生產經營場所、小人員密集場所等。

各地可結合實際細化明確相關標準。




 
地區: 江西
標簽: 事故 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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