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省級儲備糖管理,確保食糖儲備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調用順暢,確保管得好、拿得出、調得快、用得上,切實發揮應急保供作用。2025年5月16日,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湖南省省級儲備糖管理辦法》(湘糧物〔2025〕43號),自2025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修訂背景
1.貫徹落實國家文件精神的需要。2019年8月,省級儲備糖管理職責從省商務廳劃轉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2022年9月制定印發《暫行辦法》(湘糧辦物〔2022〕29號)。近年,國家陸續出臺食糖儲備倉儲、質量等方面管理的規章制度,為貫徹落實好國家文件精神,需要對《暫行辦法》中的部分內容進行修訂。
2.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需要。2023年度審計指出省級儲備糖管理應按照《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要求出臺規范性文件。原《暫行辦法》未按照《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要求走規范性發文流程,應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3.切實管理好省級儲備糖的需要。在實際工作中切實存在“月均庫存時間”、“輪空期時間”等規定操作不便,不利于有效監管等問題。迫切需要不斷完善管理辦法,從而確保省級食糖儲備數量真實、質量完好、儲存安全、調用順暢。
二、修訂過程
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當前實際工作起草了《管理辦法》初稿,前期以座談討論等形式征求了相關部門的意見,充分討論修改完善后形成《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書面征求了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和承儲單位意見。共收到反饋意見15條,采納7條,部分采納7條,未采納1條,未采納的意見與相關單位進行充分溝通并達成一致。
三、主要內容
《湖南省省級儲備糖管理辦法》共分總則、職責分工、收儲管理、在庫管理、輪換及動用、監督檢查、附則等共7章26條。
第一章“總則”共4條。明確了制定目的、概念定義、原則要求、適用范圍等規定。
第二章“職責分工”共4條。明確了省發展改革委、省糧食和儲備局、省財政廳和承儲單位的職責分工等規定。
第三章“收儲管理”共6條。明確了承儲單位資質條件、質量標準、驗收標準、補貼標準等規定。
第四章“在庫管理”共5條。明確了承儲單位的進消存月報制度、管理制度、公示制度等規定。
第五章“輪換及動用”共3條。明確了輪換要求、動用規則等規定。
第六章“監督檢查”共2條。明確了監督檢查等規定及違規行為的處理辦法。
第七章“附則”共2條。明確了文件的有效期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