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市場監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第一批“跨省通辦”事項工作的通知》(市監注〔2020〕122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20〕57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動許可審批業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提升許可審批便利化為目標,遵循便民利企、依法行政的原則,著力打破行政地域限制,推動許可審批業務線上線下全面融合,通過“線上申報、快遞寄遞”等模式,倡導“網上辦”“就近辦”和“異地辦”,制定《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許可審批業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事項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從2020年12月28日起,對《清單》所列的17項許可審批事項實行“跨省通辦”“省內通辦”。
二、主要任務
(一)做好《清單》事項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省市場監管局(以下簡稱“省局”)負責將《清單》中所列許可審批事項入駐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省網上辦事大廳有關工作要求,將本地區涉及本級權責清單的上述許可審批事項全面入駐省網上辦事大廳相應功能模塊,并同步國家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信息,實現申請人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經過統一身份認證,即可跨省、省內異地網上辦理相關業務。
(二)規范《清單》事項辦理標準。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按照省審改辦、省數辦《關于開展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細化梳理工作的通知》(閩審改辦〔2020〕5號)有關要求,完成屬于本單位權責范圍的事項辦事指南與“6+1”事項五級十五同標準化目錄的關聯綁定以及其他配套要素信息的完善,統一《清單》所列事項的申請條件、申報方式、受理模式、審核程序、辦理時限、發證發照方式等內容,并做好動態調整,確保同一許可審批事項在不同地域同標準、無差別辦理。
(三)明確《清單》事項辦理方式。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對照《清單》中辦理方式,全面落實許可審批業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加強與當地政務服務平臺合作,探索推動許可審批事項“掌上辦”。各地有優于《清單》所列辦理方式的,可以按照更優化模式推行。
(四)加強數據匯聚共享。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清單》事項行使層級的不同,推進將業務辦理系統中本級部門的辦件數據、“好差評”數據全量、實時匯聚到省網上辦事大廳,并由省網上辦事大廳全量、實時匯聚至國家政務服務平臺。
(五)推廣電子營業執照應用。積極引導申請人通過市場監管總局電子營業執照APP、微信或支付寶小程序下載電子營業執照,并持續推動電子營業執照在本地區政務服務事項的應用,引導申請人通過電子營業執照掃碼方式登錄省網上辦事大廳辦理《清單》所列許可審批事項。
三、優化“跨省通辦”“省內通辦”辦理方式
(一)推進線上“全程網辦”。對于《清單》中已實現“全程網辦”的許可審批事項,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引導申請人通過線上全流程辦理,為申請人提供在線申請、網上預審、網上受理、網上辦結的全流程網上服務,不得再要求申請人到現場窗口提交紙質材料。申請人需要領取紙質證照證件和審批文書的,可自行選擇現場領取或郵政寄遞送達。
(二)推行網上預審+郵寄送達。全面推行網上預審,申請人通過線上提交申請材料,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預先審查。預審通過后,申請人自行通過郵寄或快遞送達方式將簽署后的紙質申請材料寄遞至登記審批管轄權限對應的市場監管部門,涉及登記審批管轄權限下放的,由收件的市場監管部門在轄區范圍內流轉。市場監管部門收到紙質申請材料后,依法審核辦理。申請人需要領取紙質證照證件和審批文書的,可自行前往市場監管部門窗口現場領取,或按照自愿原則選擇郵寄送達服務。市場監管部門審核辦結后通過到付方式郵寄送達,相關送達回證文書上僅需注明郵政送達和快遞單號。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提供免費寄遞服務。
(三)探索“異地代收代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拓展“異地代收代辦”業務,在不改變原有辦理事權的基礎上,通過“收受分離”、免費代辦等多種模式,打破事項辦理的屬地化管理限制,實現許可審批業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實行“異地代收代辦”模式的地區,應同步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明確收件地和辦理地的工作職責,業務流程程序等,確保收件、辦理兩地權責清晰,檔案管理符合管轄規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行許可審批業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對照《清單》所列中許可審批事項,進一步細化具體操作流程,加快推進落實,確保在2020年12月28日前實現有關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
(二)加強溝通協調。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郵政快遞部門合作,依申請提供郵寄寄遞服務。同時,要加強與省局溝通,及時將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反饋省局。省局也將適時對各地改革情況進行跟蹤督導。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積極通過各種媒體渠道讓企業和群眾知曉相關政策,引導企業群眾便利辦事;做好窗口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讓窗口人員熟悉辦事流程和操作要求,要及時總結工作亮點,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
聯系人:孫晶穎,電話:0591-63097605。
附件:
•附件1: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許可審批業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事項清單.xls
•附件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pdf
•附件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第一批“跨省通辦”事項工作的通知》(市監注〔2020〕122號).pdf
•附件4:《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20〕57號).pdf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