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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春季學生食堂和學生營養餐專項衛生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2010-05-15 585
核心提示:  為確保新學期學生飲食衛生, 消除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嚴防集體性食物中毒的發生,在2009年春季開學之際,北京市衛生局、

  為確保新學期學生飲食衛生, 消除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嚴防集體性食物中毒的發生,在2009年春季開學之際,北京市衛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決定聯合制定《開展2009年度春季學生食堂和學生營養餐專項衛生監督檢查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加強完善學校和學生營養餐生產企業的自身管理,規范學校食堂和學生營養餐生產企業的食品經營行為,切實保障學生集體用餐的衛生安全,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同時,把檢查與規范、監管與自律的各項措施有效結合并抓好落實。

  二、工作安排

  按照“統一領導、屬地負責、加強監測、嚴格執法、部門指導、各方聯動”的原則,開展春季學生食堂和學生營養餐專項食品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各區縣衛生局和教委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制定工作計劃,利用兩個月的時間對轄區內各類學校組織全面的食品衛生專項監督檢查;同時,各區縣衛生局要繼續開展對學生用餐終末餐樣品的監測工作。

  (一)監督檢查時間

  從2009年3月26日起至5月26日,各區縣衛生局和教委要聯合對學生集體用餐情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和監測采樣抽檢工作,監督檢查要求覆蓋轄區內所有學校食堂和學生營養餐企業。

  (二)監督檢查內容

  對轄區內學校食堂(包括大專院校、中小學、民辦高校托幼園所等)和學生營養餐企業開展衛生監督檢查,應制作現場檢查筆錄。檢查內容是:

  1.學校食堂和學生營養餐企業:①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和許可范圍是否符合衛生要求,②食品采購索證情況,③食品添加劑使用是否嚴格執行GB2760-2007《食品添加劑衛生標準》,④加工和經營場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⑤是否違禁使用亞硝酸鹽,⑥從業人員健康狀況是否符合衛生要求,⑦食品生產加工過程衛生狀況,⑧食具、餐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情況等,⑨學生營養餐企業配送的盒飯中心溫度是否達到70℃,是否放置在具有保溫性能良好的外包裝箱內運輸,盒飯運送至用餐者不得超過3小時,⑩學生營養餐企業盛裝、分送學生用餐的車輛是否專用,每天是否清洗消毒。

  2.使用學生營養餐的學校:①衛生管理方面, 現場送餐或分餐人員個人衛生狀況日常檢查記錄、食品中心溫度測定記錄和營養餐留樣記錄, ②現場檢查學生營養餐企業送餐及分餐人員的健康證明和現場分餐人員衛生狀況,③盒飯生產和進食時限標識,檢查受餐學校的飯菜暫存場所是否符合衛生要求,④學校的學生用餐留樣工作是否規范(每份樣品數量至少保留250克,保存時間48小時,有冷藏設備),⑤就餐形式為桶裝餐分餐的學校現場分餐條件是否符合衛生要求,⑥是否設有學生洗手設施。

  (三)監測抽檢工作

  定于2009年4月6日-16日期間,各區縣衛生局集中對學生用餐樣品進行監測,要求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和石景山區抽檢數量不少于10所學校(其中學校自辦食堂5所、學生營養餐企業送餐點5所),其他區縣(包括燕山地區)不少于5所學校自辦食堂。

  1.監測采樣要求

  (1)每所學校抽取同一餐次的學生餐8件(其中主食1件、副食3件做平行樣品),每件樣品重量至少達到250克,樣品應冷藏并及時送到本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驗。

  (2)現場監測采樣應采用無菌方法,備好無菌采樣工具、容器。

  (3)檢測項目是:大腸菌群、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埃希氏菌、副溶血弧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蠟樣芽孢桿菌、變形桿菌等九項指標。

  (4)在采樣現場填寫產品樣品采樣記錄;對供餐單位制作調查筆錄,核實學生餐生產單位,并當場填寫檢查情況應制作產品樣品確認書;

  (5)索取學校與供餐單位的送餐協議書復印件;索取最近一月學校與供餐單位的學生營養餐結帳票據復印件;索取供餐單位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市教委定點學生營養餐生產單位年檢證復印件。以上文件應有學校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說明:學生營養餐企業送餐學校不夠5所的區縣按實有學校抽取,不足的部分,從其他學校食堂中抽取。

  2.對抽檢結果按下列方法處理

  (1)對在抽檢的學生餐樣品中發現衛生學指標不合格的企業,由采樣單位通知企業所在區縣衛生監督所,監督指導企業查找原因并對加工工具、餐飲具進行消毒。

  (2)對在抽檢的學生餐樣品中檢出有蠟樣芽孢桿菌、變形桿菌等條件致病菌項目的企業,由采樣單位通知企業所在區縣衛生監督所,監督指導企業查找原因,并責令其對生產車間進行全面清洗消毒。

  (3)對在抽檢的學生餐樣品中檢出有致病菌項目的企業,在本轄區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對生產企業采取臨時行政控制措施,請本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終末消毒,待消毒效果評價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不在本轄區的,應啟動案件移送程序,將產品檢測報告及相關材料移送至所轄區,由企業所在區縣衛生行政部門依法查處。

  (4)各區縣要加大對學生用餐的監督力度,對檢出致病菌的生產企業或學生食堂,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責令停止生產經營并處予相應罰款的行政處罰;本年度內已受到兩次以上罰款處罰的單位、屬于情節嚴重的,應依法予以吊銷衛生許可證。

  (5)各區縣要加強對學生用餐生產加工過程和餐飲具消毒的監督力度,重點檢查HACCP體系的執行情況。對檢查中發現,選購不合格原料、使用過期變質原料、從業人員未經健康檢查上崗等違法行為,一經查實應及時依法予以查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結合本轄區實際,各區縣衛生局、教委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在區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明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衛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落實工作責任,制定學校食品衛生的保證措施。各級領導要親自參與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認真研究并作出具體部署,市衛生局、教委將組織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二)部門密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在專項監督檢查中,各區縣衛生局、教委要集中力量,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共同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的管理工作,將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要心系學生,顧全大局,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和信息溝通,形成監管合力,不留死角,保證專項工作取得預期效果。

  (三)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嚴格依法行政,落實責任。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具體情況,汲取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教訓,采取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加強安全防范工作,逐一落實責任,建立責任追究制,努力提高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的管理水平。各區縣衛生局要加大對學生用餐的監督力度,對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要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對不符合要求的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進一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堅決予以取締。

  (四)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各區縣要充分發揮校刊、校內廣播、網絡等媒體作用,向師生宣傳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形成專項監督檢查的良好氛圍。要組織餐飲業生產經營者進行培訓,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強溝通,反饋工作信息

  學生食堂和學生營養餐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結束后,各區縣衛生局、教委應于6月8日上午10點前將匯總資料,分別上報市級主管部門。匯報資料包括:工作總結、對監督監測工作中發現的典型問題及經驗教訓、《學生食堂和學生營養餐專項衛生監督檢查匯總表》、《學生食堂和學生營養餐專項衛生監督檢查違法事實匯總表》、學生用餐樣品檢測結果報告書復印件。

  附表1:

  學生食堂和學生營養餐專項衛生監督檢查匯總表    附表下載.doc
 



 
地區: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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