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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多斯市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程實施方案(鄂府辦發〔2009〕28號)

   2011-08-20 901
核心提示: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為深入貫徹鄂爾多斯市委二屆六次
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為深入貫徹鄂爾多斯市委二屆六次會議精神,全面推進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實現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和構建和諧鄂爾多斯兩大主要任務,切實將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著力打造食品安全城市,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確保全市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放心,促進地方食品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工作原則
 
  堅持“全市統一領導、各級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落實責任,加大食品安全城市工程建設力度;堅持責權一致的原則,實行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以分段監管為主的方式,明確食品安全城市工程建設的責任;堅持全程監管、預防為主、源頭治理的工作思路,確保食品安全城市工程建設整體推進。
 
  三、工作目標
 
  (一)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不斷完善。旗區、蘇木鄉鎮、嘎查村三級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覆蓋達到100%,旗區人民政府對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鄉級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達到100%。
 
  (二)農業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規范。農產品獸藥殘留監測合格率平均提高2個百分點,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每個鄉鎮都有一個農產品標準化示范基地。
 
  (三)生產加工行為得到有效規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當地企業生產的食品抽檢合格率達到95%以上。生豬定點屠宰率達到95%以上。
 
  (四)流通環節特別是農村牧區集市食品銷售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檢測手段有保障。在現有基礎上,繼續擴大食品安全示范店覆蓋面,按照逐步推開的原則,在符合條件的蘇木鄉鎮、行政嘎查村開展好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動,每年在食品經營者中至少要樹立3個以上示范店(場),食品的統一配送率達到80%,堅決杜絕無證無照現象,食品經營索證索票率和進貨臺帳登記率均達到100%。
 
  (五)農村牧區餐飲店食品衛生抽檢合格率達到95%以上,餐飲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達到95%,農村集體聚餐申報備案率達到80%以上。
 
  (六)各環節生產經營單位進貨記錄齊全,可追溯率達到100%。
 
  (七)食品安全檢測資源得到整合,檢測計劃和信息發布實現統一。
 
  (八)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穩步推進,至少3個行業30家企業開展信用體系建設試點。
 
  (九)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健全,應急網絡覆蓋面達100%。
 
  (十)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生動活潑、形式多樣。公眾對食品安全滿意率達到70%以上。
 
  四、工作重點和主要措施
 
  (一)加強食品源頭監管,確保質量安全。一是全面推進農產品標準化生產。認真貫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完善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全面推進標準化生產。積極開展無公害標準化生產示范區創建活動;畜禽養殖要加強優良品種的繁育和標準化養殖場建設;水產養殖要加強工廠化養殖的日常監管,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二是加大農產品污染源頭治理力度。廣泛開展產地環境安全評價和監控,建立蔬菜、生豬等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追溯制度,規范農產品種養殖行為。加強農業投入品日常監管,深入開展農藥殘留、畜禽產品違禁藥物殘留、水產品藥物殘留專項整治行動。三是積極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產品認證工作。加強名優農產品種養殖的指導,建立種養殖檔案,規范種養殖行為,提高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市場占有率,擴大名優農產品的影響力。四是努力推進農產品產業化進程。逐步壯大農產品規模生產,推廣“龍頭企業+基地+農戶”、“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基地+農戶”的組織形式,積極引導和支持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逐步實現農產品生產、銷售的規模化和組織化。五是加強生豬定點屠宰廠日常監管,做好跟班檢疫工作,逐步解決生豬產品在運輸銷售過程中的再次污染問題,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銷售注水肉、病害肉的違法行為,在進一步加強旗區政府所在地屠宰場監管的基礎上,鄉鎮蘇木建立完善定點屠宰點。
 
  (二)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日常監管,切實提高食品質量安全。一是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分級監管。強化食品企業法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健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加強食品企業法人質量安全責任意識的培訓,進一步提高生產者的責任意識。監管部門建立監管責任制,落實好日常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等監管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加強對生產企業進貨備案、生產過程和添加劑使用的統一化管理。二是嚴格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積極開展本地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的食品生產許可審核,督導企業按市場準入要求,加大投入和整改,提高質量安全控制水平和能力,食品生產企業獲證率逐年提高。鼓勵并推動大中型企業開展HACCP認證管理,嚴厲打擊濫用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添加違禁藥物的違法行為。三是逐步做好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整頓和規范工作。各旗區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總體部署、分步實施、逐步規范、全面推進”的原則,采取政策扶持、市場運作的方式,督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完善生產設施,健全質量管理制度,提升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三)加大市場巡查和抽檢力度,加強食品流通領域的監管。一是在流通領域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加強流通領域的巡查和日常檢查,督導流通企業建立協議準入、經銷商管理、索證索票、購銷臺賬、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立企業內部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加強食品日常檢查。二是完善監督抽查和食品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加大對重點食品的抽檢力度,強化對散裝食品和生鮮食品的日常監管。做好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銷毀和公布工作。三是逐步規范農貿市場和農村集市食品經營行為。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市場創建活動,改善市場的軟硬件建設,加強經營環境的整治,強化經營者質量安全意識,提升市場的質量安全控制水平。在封閉農貿市場建立經營者誠信檔案,做好鮮肉、熟食肉制品和豆制品等生鮮食品的保潔經營工作。四是集中開展食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突出農村牧區市場和城鄉結合部,加大打假治劣工作力度,集中開展食品假包裝、假標識和假商標整治工作。突出抓好兒童食品的市場監管和整治,確保青少年健康成長。加大行政執法力度,積極排查食品安全隱患,規范食品市場秩序,打擊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加強案件督查督辦力度,糾正監管不到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以罰代管等行為。
 
  (四)加強食品餐飲消費環節的監管,嚴把食品“入口關”。一是進一步加強餐飲企業基礎衛生設施建設,健全自身管理制度。食品衛生監管部門要嚴格準入許可制度,對于設施簡陋、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餐飲企業堅決不予準入。二是認真做好餐飲業和集體食堂的食品衛生量化分級評定工作。按照餐飲業、集體食堂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要求,加強對餐飲企業和集體食堂的分級監管。三是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建設。在餐飲企業和集體食堂推行原料進貨溯源制度,加強對餐飲單位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培訓,完善百人以上集體就餐提前申報制度,加強現場監管。強化生產許可的審核,加強日常巡查,規范巡查記錄。四是強化特殊餐飲點的衛生監督。制訂可行措施,強化對休療養院所、學校、社區、建筑工地、小餐桌、鄉村旅游點等集體就餐環境的衛生監管,嚴防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加強對小餐館、小食堂、戶外餐飲點的日常管理,采取政策扶持、加大投入等有效措施,積極改善生產經營環境,逐步規范生產經營行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發生。同時采取綜合措施,加大對餐桌垃圾綜合治理的力度。
 
  (五)做好農村牧區食品市場的整治和監管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一是加大農村牧區食品市場整治力度。要重心下移,加大對農村牧區各類食品加工小作坊、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食雜店、小攤點的監管力度,下大力氣整治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和經銷過期霉變、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行為等。二是積極推進農村牧區現代流通網建設。加快培育農村牧區現代流通方式,推動建立農村牧區“三網”建設,從源頭上杜絕假冒偽劣食品進入農村流通領域。引導和支持商貿流通龍頭企業向農村牧區發展連鎖經營網點,建立商品配送、供應網絡,并向有條件的村社延伸便利店,以帶動其他商店規范經營,改善農村牧區食品消費環境。三是逐步規范農村牧區餐飲業的經營行為。廣泛開展食品安全示范村創建活動,積極培育農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提升農村食品安全總體水平。
 
  (六)加強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積極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一是認真做好食品生產基地和企業的量化分級管理。按照評定標準,做好食品生產基地和企業的量化評定,覆蓋率達90%以上。加強分級分類監管,按照評定標準,確定監管頻次。二是積極開展食品安全示范企業(基地)、村(社區)、市場創建活動,細化創建條件和標準,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單位的動態管理制度,通過各類典型的示范和引導,全面提升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三是加快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通過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加快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步伐,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綜合抓好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各項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管理服務系統與信用體系建設的運行機制。教育和引導企業守法經營,強化自律意識,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堅決杜絕不合格原料進廠、不合格產品出廠銷售。支持誠信企業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管理和技術水平,健全質量保障體系。同時充分發揮各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通過自律公約和承諾書等方式,引導和約束企業誠信經營。通過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檔案和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建設,逐步建立較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體系。
 
  (七)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建立順暢的信息渠道。一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綜合利用和發布渠道。加強各監管部門信息互通共享,構建信息匯集和通報網絡,盡快建成反應靈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統。同時要不斷完善基層食品安全信息監督網絡,充分發揮各級消費者協會及其基層組織的監督作用,在農村和社區建立一支群眾性的消費維權監督員隊伍,做好監督員培訓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監督能力。二是建立食品安全預警機制,完善食品安全應急控制體系。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分析能力,對食品安全問題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食品質量問題嚴重程度,及時發布食品安全警告或警示。被警告或警示的地方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在規定期限內對本轄區內有關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整治,經整治合格后,方可解除警告或警示。進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面前,能夠做到行動快捷、工作有序、救援有效。三是建立和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建立方便、暢通的舉報渠道,廣辟執法監管部門信息來源,增強市場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八)加強食品檢驗檢測工作。組建一個資質完備、技術精湛的食品綜合檢驗檢測機構,統一制定和下達抽檢計劃,統一檢測項目標準,統一核撥和監督使用檢測經費,統一利用和發布檢測信息,統一配置食品檢測資源,在鄉鎮(街道)以上從農產品、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到批發銷售環節,實現100%全覆蓋。構建“一中心”、“三覆蓋”、“五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逐年加大食品抽檢力度和覆蓋面,品種覆蓋到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大眾食品。提高食品快檢車的裝備水平,擴大快檢層面,充分利用快檢車“快速”、“機動”的優點,及時為各職能部門提供準確依據。努力構建企業自檢、行業檢驗和法定檢驗相結合的檢驗檢測機制,多方檢測,共同建設食品安全檢測網絡。
 
  六、實施步驟
 
  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程,要做到一年打基礎,二年上臺階,三年見成效,全面實現建成食品安全城市的工作目標。
 
  (一)宣傳發動制定方案階段(2009年3月)。各旗區人民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和媒體宣傳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程的意義,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增強食品消費信心,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程的方案和措施。
 
  (二)分階段實施,逐年推進階段(2009年4月至2011年10月)。各旗區人民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嚴格按照總體目標要求,結合本旗區、本部門實際,采取分環節、分階段實施的辦法,穩步推進食品安全城市工程建設工作。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1年10月至12月底)。市人民政府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旗區三年來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程工作進行總結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旗區進行表彰獎勵,并發放食品安全城市信譽牌。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程工作的領導。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創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工程工作運行機制。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程工作由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各級政府主要領導是本轄區創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各旗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將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創建工作內容,主管領導要深入一線,協調解決創建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全面提高創建水平。各旗區人民政府要落實本轄區食品安全工作監管責任制,劃定監管責任區,明確相應監管機構和具體責任人;將食品安全城市工程創建指標和群眾滿意度指標共同納入到對領導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去,建立食品安全綜合評價考核指標體系,提高食品安全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對社區居委會和村委會等基層組織也要落實相應的監管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網絡。各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各自監管環節實行嚴格監管,全面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著力營造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二)進一步理順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明確監管職責,健全監管制度體系,建立明確的責任體系。按照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的原則,采取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方式,進一步理順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明確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程工作責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督查、預警、聯合執法等各項綜合監管制度,形成與國家、自治區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相配套的食品安全制度管理體系。各旗區、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追究機制,以工作任務分解書、責任狀、責任書、承諾書等形式,將食品安全工作任務和責任層層分解到各旗區、各部門、各監管人員,延伸到企業。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能造成具有重大影響損失或后果的,要追究相關部門及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三)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管的投入。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是基礎和重點,直接關系到食品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和各項工作部署能否落到實處。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完善市、旗區、蘇木鄉鎮三級監督體系,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能力建設,增加編制,加大投入,配備監測檢驗設備,充實食品安全基層執法力量,加強執法隊伍的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強化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和文明執法。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程工作的投入,結合工作實際,將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程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為創建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經費保障。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力度,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力度,做到食品安全知識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鄉村。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與宣傳、教育等部門和新聞媒體的密切聯系,相互配合,采用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和知識的普及。各新聞媒體要開辟食品安全專題節目或欄目,及時宣傳食品安全政策法規和安全知識,分析透視和追蹤報道人民群眾關心的食品安全熱點問題,積極引導廣大生產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能力;要定期播放或刊登食品安全公益廣告,引導和提示公眾強化食品安全消費意識;要正面報道各地、各部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及當地的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曝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典型案件,營造人人關注、重視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 

 
地區: 內蒙古
標簽: 食品安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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