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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工商局關于印發龍巖市工商系統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機構和人員編制劃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4-03-11 519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工商局,市工商局各科室、直屬單位、開發區分局、協會:  《龍巖市工商系統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機構和人員編制劃轉
各縣(市、區)工商局,市工商局各科室、直屬單位、開發區分局、協會:
 
  《龍巖市工商系統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機構和人員編制劃轉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市局黨組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福建省龍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2月14日
 
  龍巖市工商系統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機構和人員編制劃轉工作的實施方案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閩政〔2013〕52號)和《福建省工商局關于做好市縣區工商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機構和人員編制劃轉工作的通知》(閩工商人〔2014〕27號)精神,結合龍巖市工商系統工作實際,現就市、縣(區)工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能劃轉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明確責任,優化資源配置,構建行政管理、監管執法、技術支撐和基層監管“四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全面提升監管水平,為推進閩西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加快崛起提供優質服務。
 
  二、主要任務
 
  (一)職責劃轉:將市、縣(區)工商局承擔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轉至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機構劃轉:將市、縣(區)工商局食品流通監管機構劃轉至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三)人員編制劃轉:全市工商系統劃轉在編公務員及行政編制共171名。具體劃轉數為:龍巖市工商局12名、新羅區工商局15名、永定縣工商局25名、上杭縣工商局27名、武平縣工商局22名、長汀縣工商局26名、連城縣工商局21名、漳平市工商局23名(含空編3名)。
 
  三、劃轉原則
 
  人員編制劃轉主要采取以下6條遞進式原則進行,選調業務能力強、有責任心的同志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工作。
 
  (一)人隨崗走的原則。從事食品安全監管的科(股)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成建制劃轉。縣局領導劃轉事宜由縣級工商局與當地黨委、政府請示匯報,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上報審批確定。
 
  (二)尊重個人意愿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和編制職數實際,優先考慮市、縣(區)局自愿報名劃轉的人員和本系統申請跨縣調動劃轉以及從外地市工商系統申請調回劃轉的人員。
 
  (三)直系親屬回避的原則。對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翁(母)婿、公(婆)媳關系,在同一單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劃轉1人。
 
  (四)專業對口的原則。劃轉人員不足劃轉計劃的,從所學專業為食品科學與工程類等相關專業的工作人員中劃轉。
 
  (五)空編補充的原則。有空編的單位,人員劃轉不足的,可以按一定比例的行政編制進行適當補充。
 
  (六)組織決定的原則。市、縣(區)局黨組要從有利于工作開展和隊伍建設出發,統籌考慮人員編制、工作崗位以及干部職務、年齡、性別和學歷結構等情況,集體研究確定劃轉人員。各縣局劃轉人員中科級干部應占一定比例。結合實際,劃轉人員中老、中、青分別按一定比例劃轉。男同志年滿55周歲以上、女同志年滿50周歲以上的原則上可不劃轉。個人必須服從組織決定。
 
  四、組織領導
 
  市工商局成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調整和機構編制劃轉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李升任組長,黨組成員任副組長,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財務裝備科、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監察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教育科,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機構編制人員劃轉的組織和協調事宜。各縣級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穩妥推進劃轉工作。
 
  五、實施步驟
 
  全市工商系統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劃轉工作從2013年12月開始,至2014年3月31日結束。
 
  (一)思想動員和調查摸底階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中旬)
 
  1.召開動員部署會議。組織學習國務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加強思想教育,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有關政策規定。
 
  2.開展調查摸底工作。按照省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閩政〔2013〕52號)和《福建省工商局關于做好市縣區工商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機構和人員編制劃轉工作的通知》(閩工商人〔2014〕27號)精神,組織對全系統編制擬劃轉情況進行摸底了解,分類整理,1月中旬逐級上報。
 
  3.加強溝通協調。市、縣(區)工商局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研究職能劃轉方案,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請示匯報,密切與組織部、編辦、財政局、公務員局等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積極爭取支持。
 
  4.制定具體劃轉實施方案。市、縣(區)工商局要根據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堅持6條劃轉原則,在廣泛征求意見、充分溝通協調的基礎上,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提出針對性操作辦法,報市工商局黨組批準后實施。
 
  (二)籌備劃轉和組織決定階段(2014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
 
  1.市、縣(區)工商局黨組根據劃轉原則和自愿報名情況,結合工作實際,集體研究提出本單位劃轉人員名單(各縣級局于2月28日前上報劃轉人員名單),市局人教科匯總后報市局黨組研究確定,并上報省工商局人教處審核,經省工商局黨組研究后實施。
 
  2.市、縣(區)工商局向當地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劃轉人員名單,并共同商定劃轉人員報到時間和其他事宜。
 
  (三)工作交接和完成劃轉階段(2014年2月下旬至3月底)
 
  1.組織完成市、縣(區)工商局劃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人員的相關文件、檔案、證件、資產、財物等交接工作。
 
  2.辦理完成劃轉機構編制審批和劃轉人員個人檔案、干部人事、組織關系等相關調動手續。
 
  3.溝通協調當地黨委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完成市、縣(區)工商局劃轉人員的報到等工作。
 
  4.市、縣(區)工商局總結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機構和人員編制劃轉工作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全市工商系統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機構和人員編制劃轉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在市工商局黨組領導下,由市、縣兩級工商局黨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級組織實施。市、縣(區)工商局黨組主要領導要親自負責,班子其他成員分工協調、齊抓共管,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實施,確保職能劃轉工作落實到位。
 
  (二)把握政策,規范運作。要加強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切實做好發動宣傳和政策解釋工作,妥善處理好改革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確保人員劃轉工作平穩有序進行,確保人員思想不散、干部隊伍不亂、工作不受影響。對劃轉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以及特殊情況和難點問題,要及時上報市工商局黨組。對在人員劃轉過程中,跨設區市工商部門自愿申請回原籍或居住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工作的人員,由市工商局匯總后報省工商局人教處,由省工商局根據工作需要和編制職數實際,酌情予以統籌安排。本市工商系統內自愿申請回原籍或居住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工作的人員,由市工商局根據工作需要和編制職數實際,酌情予以統籌安排。
 
  (三)加強協調,積極作為。堅持講政治、顧大局,既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反映科學合理的意見建議,提供決策參考,又自覺服從黨委、政府的統一要求,統籌安排,抓好落實,確保劃轉工作積極穩妥推進。要按照省政府配好配強領導班子的要求,從對工作和干部負責出發,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請示匯報,選拔推薦工商部門表現優秀、符合條件的干部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任職。不論是被選調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工作的同志,還是留在原崗位工作的同志,都要積極支持改革,自覺服從大局,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工作,履職盡責做好工作。
 
  (四)嚴格管理,有序交接。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認真及時、嚴謹規范地做好改革過渡期間工作和人事的交接與管理。對涉及工作銜接、文件流轉、印章使用等相關事宜,要妥善安排人員對口交接,保證工作的延續性。劃轉人員需按規定辦理完成各項交接工作后,方可辦理干部人事調動手續。
 
  (五)嚴明紀律,加強監督。要嚴格執行機構編制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嚴格落實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規定,加強人員、編制、職數動態管理。凡涉及到機構規格、職能配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干部調整等事宜,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凡涉及主要領導調整的,要按照《福建省工商系統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內部審計實施辦法(試行)》做好審計工作。市、縣兩級工商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機構編制、人事、財經工作的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人員劃轉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六)認真履職,守土盡責。根據省政府的要求,在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劃轉到位之前,市、縣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管責任仍由工商系統承擔。市、縣(區)工商局要顧全大局,切實強化責任意識,注意加強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毫不懈怠地履行職責。尤其要重點抓好春節前后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防止出現監管空擋,確保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平穩過渡,確保劃轉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落實到位。



 
地區: 福建
標簽: 食品安全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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