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舟山市委辦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嵊泗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舟委辦發〔2013〕68號)、《中共嵊泗縣委辦公室嵊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嵊泗縣黨政機構改革“三定”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嵊委辦發〔2013〕66號)和《關于市場監督部門管理體制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舟編辦發〔2013〕13號),經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議、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研究,現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機構設置調整通知如下:
一、撤銷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大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縣食品藥品監察稽查大隊,組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相當于副科級事業單位,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主要職責:依法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負責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和特種設備的監察稽查工作,指導、監督稽查和案件查處等相關業務工作;監督抽驗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組織協調相關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協調跨地區重大案件的查處;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后續處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核定事業編制14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股級職數3名。
二、撤銷舟山市嵊泗嵊山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其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馬鞍分局,收回事業編制2名,原在編人員劃入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三、保留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縣個體勞動者協會、縣計量檢定測試所,人員編制保持不變。
四、檢驗檢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中共嵊泗縣委
辦公室
嵊泗縣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3日
根據《中共舟山市委辦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嵊泗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舟委辦發〔2013〕68號)、《中共嵊泗縣委辦公室嵊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嵊泗縣黨政機構改革“三定”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嵊委辦發〔2013〕66號)和《關于市場監督部門管理體制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舟編辦發〔2013〕13號),經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議、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研究,現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機構設置調整通知如下:
一、撤銷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大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縣食品藥品監察稽查大隊,組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相當于副科級事業單位,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主要職責:依法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負責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和特種設備的監察稽查工作,指導、監督稽查和案件查處等相關業務工作;監督抽驗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組織協調相關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協調跨地區重大案件的查處;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后續處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核定事業編制14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股級職數3名。
二、撤銷舟山市嵊泗嵊山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其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馬鞍分局,收回事業編制2名,原在編人員劃入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三、保留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縣個體勞動者協會、縣計量檢定測試所,人員編制保持不變。
四、檢驗檢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中共嵊泗縣委
辦公室
嵊泗縣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