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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嘉定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嘉府發[2014]1號)

   2014-03-19 465
核心提示: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有關委、辦、局、街道辦事處,嘉定新城(馬陸鎮)、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管委會:  《嘉定區食品藥品監督
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有關委、辦、局、街道辦事處,嘉定新城(馬陸鎮)、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管委會: 
  《嘉定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已經區政府領導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各相關部門緊扣時間節點,落實工作要求,加強協同配合,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7日
 
  嘉定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
 
  食品藥品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國民經濟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根據《 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和市委、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滬委辦發[2013]32號)的要求,結合本區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本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要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減少監管環節、明確部門責任、優化資源配置,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充實加強基層監管力量,提高監管效能,加快形成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進一步提高本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則:本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要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堅持統一高效的原則。將分散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嘉定分局(以下簡稱區工商分局)、上海市嘉定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區質量技監局)和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嘉定分局(以下簡稱區食藥監分局)的食品監管職責、機構和人員力量進行整合,強化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和藥品安全的統一監管,落實監管責任。二是堅持上下聯動原則。在改革完善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的同時,建立各鎮、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以下簡稱街鎮食藥監所),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同時調整充實區、街鎮兩級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區、街鎮食安委)及其辦公室(以下簡稱區、街鎮食安辦)力量;同步加強食品藥品技術支撐力量,組建區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三是堅持平穩過渡原則。結合本區實際,既要平穩推進體制改革,確保工作不斷不亂,又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銜接,營造良好輿論環境,確保改革穩妥、有序推進。
 
  二、加快推進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
 
  (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區、各鎮、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以下簡稱街鎮)食安委和食安辦工作體制機制
 
  根據《 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和市委、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滬委辦發[2013]32號)的精神以及“地方政府對本地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本區將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區、街鎮食安委和食安辦工作體制機制:
 
  1、調整充實區、街鎮兩級食安委成員單位。區食安委在原有成員單位基礎上,增加區委農辦、區發改委、區科委、區社建辦、區環保局、區旅游局、區法院、區檢察院為區食安委成員單位。重新調整區食安委組成人員,主任由區政府分管區長擔任,副主任由區食藥監分局局長、區農委主任、區工商分局局長、區質量技監局局長、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和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擔任。街鎮食安委可根據區食安委成員組成情況和實際作相應調整。街鎮食安委主任由街鎮行政主要領導擔任,設副主任若干名,同時明確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2、做實做強區、街鎮兩級食安辦。區食安委下設辦公室,區食藥監分局加掛區食安辦牌子,承擔區食安委日常工作,主任由區食藥監分局局長擔任,下設1名專職副主任和6名兼職副主任(區食藥監分局副局長、區農委副主任、區公安分局治安支隊隊長、區工商分局副局長、區質量技監局副局長、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區食安辦配備5名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人員經費由區政府負責解決。
 
  街鎮食安委下設街鎮食安辦,街鎮食安辦掛靠街鎮社會發展科與其合署辦公,街鎮分管領導任食安辦主任,社會發展科科長任食安辦副主任,設專職工作人員2-3名從事食安辦的具體工作(具體由街鎮負責解決)。街鎮食安辦為街鎮食安委的辦事機構,街鎮食安辦負責街鎮政府和街鎮食安委交辦的任務,不取代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街鎮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開展工作(詳見附件一、附件二)。
 
  (二)調整完善區層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
 
  1、整合監管職能。將區工商分局承擔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區質量技監局承擔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含食品添加劑)、化妝品生產許可等職責劃入區食藥監分局,重新組建新的區食藥監分局,加掛區食安辦牌子。
 
  2、整合監管機構。將區工商分局內設的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區質量技監局內設的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整建制劃入區食藥監分局。將區工商分局、區質量技監局機關從事食品安全監管的人員劃入區食藥監分局,相應增加區食藥監分局機關行政編制。
 
  3、整合執法隊伍。將區質量技監局所屬的食品生產監督所整建制劃入區食藥監分局,與區食藥監分局所屬的食品藥品監督所整合,組建區食藥監分局執法大隊,為區食藥監分局直屬機構(副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統一承擔本區的食品藥品監督執法工作。
 
  新組建的區食藥監分局(區食安辦)為正處級行政建制,維持現行垂直管理體制不變,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直屬機構。核定編制30人。分局設局長(兼區食安辦主任)、黨委書記1名(局長兼任),副局長3名,副書記1名,區食安辦專職副主任1名,為建立區食藥監分局與區衛計委加強藥品與醫療衛生統籌銜接、密切配合的機制,由區食藥監分局1名副局長兼任區衛計委副主任。為實施扁平化管理,減少管理層次,將區食藥監分局執法大隊行政審批、人事、財務管理職能調整至分局,實施統一管理,劃轉人員參公身份不變。區食藥監分局正副科級領導職數15名(含參公身份人員),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核定。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實施總量控制,可混編使用。分局內設機構10個(1室9科),分別為辦公室(黨辦、組織人事)、計劃財務科(審計)、法制科(新聞宣傳)、行政許可科、食品生產監管科、食品流通監管科、食品餐飲服務監管科、稽查科(“四品一械”)、藥品化妝品監管科(藥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綜合協調科。(詳見附件三)。
 
  (三)充實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力量,調整完善街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和市委、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滬委辦發[2013]32號)文件精神。本次機構改革中實施監管重心下移,加強基層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區的街鎮對應組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為區食藥監分局的派出機構(正科級)。人員編制在10人左右(不包含各街鎮檢查員),各街鎮配備相應數量檢查員,設所長兼黨支部書記1名、副所長1名;超過10人(不含10人)以上可增設1名副所長。所領導班子成員由區食藥監分局提名、任命,所主要領導任免事先征詢各街鎮意見。實行分局與各街鎮雙重領導,分局負責人員編制和監管經費管理,提供監管能力培訓、技術裝備、檢驗檢測鑒定評估等專業化的技術保障,審核食品藥品安全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各街鎮負責所監管隊伍黨建工作、績效考核(享受街鎮考核獎金)和相關工作經費。(詳見附件三)。
 
  (四)組建區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提升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能力
 
  根據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機構改革的有關要求及市食藥監局統一安排,組建區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以下簡稱“中心”)。
 
  1、總體目標:計劃用三內時間將“中心”建成“資質過硬、技術全面、管理規范、資源共享”的擁有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和化妝品領域300個參數的綜合檢測實驗室。
 
  2、性質編制:“中心”為副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機構編制50人左右(含事業編制、人事代理),其中領導職數、科室設置由市政府有關文件確定。有關人員編制除區質量技監局所屬區計量質量檢測所食品檢驗人員編制劃轉外,缺額部分由市、區商洽解決。
 
  3、業務用房:由區政府提供5000平方左右的實驗用房,檢測中心房屋裝修及開辦費由區政府解決,具體數額由區有關部門核準為準。
 
  4、設備設施:食品藥品檢測中心設備投資由市局負責解決,具體數額由市局核準。
 
  5、業務用車:由區財政解決業務用車(詳見附件四)。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有序推進
 
  (一)成立領導小組
 
  為確保本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有序推進,成立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區長任組長,分管副區長任常務副組長,區編辦主任,區食安辦主任、區食藥監分局局長任副組長,區工商分局、區質量技監局、區農委、區經委、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監察局、區機管局、區人保局、區衛計委等部門的主要領導為成員,統籌推進本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二)加強協調配合
 
  各街鎮、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協作,切實做好干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改革過渡期間,食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責任和藥品監管責任仍由原系統承擔,并按照既定部署,做好相關工作。區編辦要加強與各街鎮和有關部門的協調,按照規定程序做好機構編制事項的具體調整工作。
 
  (三)嚴肅工作紀律
 
  各街鎮、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編制、人事、財經紀律,認真做好機構調整和人、財、物劃轉工作,確保人員、經費和資產設備按要求、按時劃轉到位,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國有資產不流失,全力保障改革平穩進行和工作正常運轉。
 
     附件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工作體制機制的方案.docx
 
     附件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街鎮食品監管和協管工作體制機制的方案.docx
 
     附件三:關于區食藥監分局機構、人員、職責設置.docx
 
     附件四:關于組建嘉定區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方案.docx
 
     附件五:關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中區工商分局、區質量技監局人、財、物及相應工作劃轉方案.docx


     附件六:關于區食藥監分局及其所屬機構辦公用房、車輛、人員經費市、區、街鎮保障方案.docx


 
地區: 上海
標簽: 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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