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意見》(中發〔2013〕9號),穩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經研究,將省衛生廳的職責、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職責進行整合,組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加掛省中醫藥管理局牌子,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排序在省文化廳之后。不再保留省衛生廳、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掛省中醫藥管理局牌子)配備主任(局長)1名、副主任(副局長)5名。其“三定”規定由省政府辦公廳另行印發。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2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意見》(中發〔2013〕9號),穩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經研究,將省衛生廳的職責、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職責進行整合,組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加掛省中醫藥管理局牌子,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排序在省文化廳之后。不再保留省衛生廳、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掛省中醫藥管理局牌子)配備主任(局長)1名、副主任(副局長)5名。其“三定”規定由省政府辦公廳另行印發。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2日